1. 引言
挪威心理学教授丹·奥尔韦斯(Dan Olweus)对欺凌的定义为由学生主导的长期、反复出现的负面行为,他强调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有所区别,后者通常指导致伤害的单一冲突。欺凌可能体现为身体、口头或网络上的行为,通常涉及到欺凌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权利不平衡。这种行为对受害者的心理和身体产生长期影响。奥尔维斯认为,学生和整个社会都存在潜在的欺凌者和受害者,他指出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差距增加了欺凌行为的发生概率 [1] 。欺凌和校园暴力均可能侵犯公民权利,并使欺凌者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校中,欺凌通常采取语言攻击和故意排斥的形式。教师可能会对涉事者进行简单的训诫,但这很少产生实际效果。相反,欺凌行为往往发生在校园边角或附近街道等无人监管的地方 [2] ,施暴者的言行更加肆无忌惮,导致辱骂、嘲笑、侮辱、殴打和经济勒索。根据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校园欺凌包括肢体欺凌、语言欺凌或网络欺凌,其表现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然而,我国对校园欺凌的法律立法尚不完备。因此,有必要在我国构建完善的民事和刑事法律体系以应对校园欺凌问题。
2. 校园欺凌的表现和成因
2.1. 校园欺凌关系中的角色类型
欺凌是通过语言或身体手段进行的攻击,可能牵涉到个人或群体。一位外国学者定义了两个关键角色:欺凌领导者和追随者,领导者可能对追随者产生影响,而追随者可能会模仿领导者的行为以获得归属感。受害者通常具有害羞、内向、沟通能力差的特点。欺凌受害者同时攻击受害者,利用欺凌策略或侮辱的言语和行为来发泄心理怨恨。旁观者观察欺凌行为可能助长其行为发生,容忍欺凌的人不会干预、报告或嘲笑,追随者有些人通过起哄和不同程度的攻击来帮助欺凌行为的发生。
2.2. 校园欺凌的程度划分
语言攻击和欺凌包括口头侮辱、诽谤和撒谎。在严重的情况下,这可能会导致刑事指控。人身攻击欺凌可能包括推搡、绊倒和其他攻击行为。这会造成长期受害和精神痛苦。社会排外欺凌包括将受害者排除在活动或团体之外,导致孤立、情感扭曲和抑郁。网络欺凌包括在网上发布负面评论、诽谤或侮辱,以及分享不雅图片或视频。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者可被拘留和罚款。网络欺凌难以察觉,如果持续时间过长,会损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劫持财产欺凌包括抢劫、破坏或勒索受害者的钱财。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者可被拘留和罚款。中学生的财产损失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但会对受害者造成长期伤害。性欺凌,如拍摄裸照/视频、性骚扰和性侵犯,往往针对女性。受害者害怕报复,即使发生多起性事件也不会举报。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为《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规定的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
2.3. 校园欺凌的程度划分
2.3.1. 个人心理因素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研究发现,校园暴力抢劫案件中,超过80%的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尚未成熟,他们往往只关注表面的东西(如衣着或社会地位),当自尊心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破坏性行为。这种自我为中心的行为不仅害人,也会害己,他们往往不会考虑行为后果或负面影响。孩子对于普法的认知产生错误理解如“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未成年可能会将其认定为“我还没满14周岁,法律管不了我”上,从而产生不良行为。
2.3.2. 家庭影响因素
在当代社会中,家庭之间的相互对比已经演变为子女之间的竞争。因此,家庭因素对个体的影响越发重要。随着家庭条件的改善,孩子们往往得到毫无保留的满足,进而可能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在校园矛盾或纠纷中,这种心理倾向于将责任归咎于他人。9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尤其容易出现这种行为,这往往是因为他们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父母对子女的态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在学校中的社交方式。过于严厉的管教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反感和叛逆,进而在学校中以类似的方式对待同学。
2.3.3. 学校影响因素
在现代学校教育中,许多学校实行明确的学生分类政策,主要考虑优生和成绩。成绩优秀的学生会被分配到“尖子班”或“奥赛班”,并得到最优质的师资资源。然而,这种做法有时会导致一些学生感到被忽视,从而产生消极心理,甚至引发欺凌行为。即使在没有正式分类的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态度也可能存在差异。学校通常会优先考虑防止负面舆情和维护学校声誉,而非解决欺凌问题。这种缺乏问责和惩罚的做法进一步加剧了欺凌行为。
2.3.4. 社会影响因素
在当今社会,智能设备的广泛使用和信息的便捷获取使得垃圾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普遍。这些垃圾信息会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鼓励他们模仿不良行为,例如抄袭综艺节目、动画和电影中的内容。互联网上还存在着暴力和色情内容,而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成熟自制力,很容易接触到这些内容。这可能会导致他们沉迷其中并模仿有害行为。由于我国性教育的不完善,未成年人观看暴力或色情内容会受到影响,进而产生不健全的精神和心理。
3. 域外对校园欺凌政策及立法治理
3.1. 日本校园欺凌
在日本,文部省和地方教育部门通过官方统计和数据对校园欺凌进行密切监测和记录。政府开展调查,对隐瞒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与记者和公民合作,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为反欺凌政策、计划和预防工作划拨了大量资金,包括为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活动 [4] 。日本建立了咨询服务和支持系统,帮助学生和家长解决欺凌问题。日本于2013年颁布了防止校园欺凌的法律,后于2014年和2015年进行了修订,提供了全面的处理计划,并完善了对欺凌行为的处理方法和惩罚措施。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案件和主体的特殊情况决定。在日本,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或其他犯罪可以受到法律追究,但其刑法体系和处罚方式与成年人不同。在日本,校园欺凌甚至可以直接被定义为刑事犯罪,因此被严格禁止。
3.2. 美国校园欺凌
包括新罕布什尔州在内的美国学校教师都接受过预防和干预欺凌的培训。新罕布什尔州规定,教师必须向校长报告欺凌事件,校长再向学区报告 [5] 。华盛顿州也鼓励报告此类事件 [6] ,新罕布什尔州的强制报告制度对教师和学生产生了积极影响,如果少年法庭判定欺凌者有罪,可将其拘留并送往青少年中心进行矫正 [7] 。美国法律严惩欺凌犯罪者,13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使用武器或造成严重伤害,可作为成年人受审。刑事责任年龄为7至18岁,所有7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8] 。美国政府开通了预防和管理校园欺凌的网站,要求公众参与成立校园安全小组,负责校园欺凌管理、学习环境改善和安全条例执行,推动反欺凌宣传,曝光肇事者,50个州都颁布了反欺凌法,其中新泽西州明确禁止一切欺凌和威胁行为,严格规定、制裁和处理学生行为 [9] 。
3.3. 英国校园欺凌
正如1989年《儿童法》所述,英国政府始终将儿童安全放在首位 [10] ,并通过《1986地方政府法案》、《欺凌:不要忍受沉默——学校的反欺凌手册》、《校园标准架构法》、2002年英国《教育法》、2012年《教育(独立学校标准)条例》和2016年英国《保护儿童教育安全》等后续法案都加强了这一点。这些法案要求学校为反欺凌工作提供支持,制定反欺凌政策 [11] ,并确保公平处罚。教师积极参与反欺凌工作,并通过美国律师协会联合行动计划等项目接受培训 [12] 。英国《教育法》还明确了教师处理学生偏差和惩戒欺凌者的权利 [13] ,对欺凌行为的严格处罚起到了威慑作用,有助于学校为所有学生维护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3.4. 域外应对校园欺凌的评析
日本、美国和英国都实施了各种政策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日本为受害者提供24小时热线咨询,但缺乏对教师的系统培训和对欺凌者的正式惩罚。美国加强了立法,降低了儿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并扩大了欺凌的定义,将言语攻击也包括在内。各州政府还要求家长对被发现欺凌的未成年人进行管教并参与司法程序。学校必须惩罚屡犯者,即使他们不是成年人。然而,人们对潜在的权利滥用和过度惩罚仍存在担忧。英国实施了全面的政策,涵盖法案、学校权利、教师培训和专门的学校团队。但是,地方政府并不参与这些措施。
4. 域外校园欺凌法律对中国的启示
4.1. 社会应对欺凌行为的治理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设立24小时咨询热线的政策,在国内设立类似的热线,提供校园欺凌有关问题的咨询,咨询范围包括对欺凌行为的理解、欺凌程度的判定标准、欺凌行为的预防、受害者的自救、未成年人法的普及等内容。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在国内接听电话需要首先对来电者叙述内容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判断来电者叙述内容符合欺凌行为的构成要件,则会进一步询问来电者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来电者是否已告知自己的监护人。判断构成要件适用条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校园欺凌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对学生实行必须爱护、严禁欺侮、保护不得侵犯等教育管理制度。这一条款规定了学校对学生的保护义务,包括防止欺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来电者(尤其是儿童)不敢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进行报警,可询问来电者是否可以转接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接线员也会将收集到的内容与公安部门进行对接,判断是否可以构成立案条件,如构成立案条件就可通过公安联系来电者的监护人进行告知义务,并由监护人介入帮助公安部门解决受害者校园欺凌的问题,本热线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必须予以保护,如果电话热线服务涉及到网络安全问题,也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最后由公安部门要求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受害人的安全,解决了发生欺凌行为隐晦和处罚欺凌者后再次发生报复行为的问题。
我国应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至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改进网络实名制管理,不仅要遏制网络欺凌,还要限制所有未成年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浏览,通过对信息、游戏、视频进行分类,对网民进行分级推送管理。在手机和电脑使用中,通过启动宽带时的人脸识别或扫描手机二维码验证年龄,实现不同年龄段内容的推送和屏蔽,这也要求网络企业对其产品和内容进行相应的分类,如8+、12+、16+、18+,确保用户只接收与年龄相适应的信息。分级管理可以隔离暴力和不适宜的内容,防止未成年人将网络视频和游戏模仿到现实生活中,滋生欺凌的种子。
借鉴日本政府对反校园欺凌政策的财政支持,资金不仅可以用于实施反校园欺凌政策,还可以用于制作儿童动画片,鼓励和支持动漫企业制作相关反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动画宣传,在国产儿童动画内容上下功夫,制作通俗易懂的故事内容,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思维,让孩子们认识和了解哪些言行构成了欺凌行为,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例如,在学校多次被同学故意忽视或孤立;在学校多次被同学嘲笑;在学校多次遭遇肢体碰撞或击打,这些都是欺凌的最初征兆,这些行为都是欺凌的种子。在动画内容中,应注意描述如何应对此类现象,例如,故事主人公看到或遭遇此类行为,应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寻求他们的帮助,从主人公的言语中或旁白强调“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怕,及时告知老师或家长”,通过儿歌的形式让幼儿在观看动画时模仿或重复,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的积极思维。结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严格管理视频内容及视频质量,让暴力血腥动画内容通过网络分级隔离未成年人,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的犯罪。
4.2. 校园内应对理欺凌行为的治理
根据英国的政策,对新教师和在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应包括反欺凌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部分,但这一点需要改进。教师需要接受《民法典》第四章的重点培训,还应增加基础心理学课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监护等方面的规定。培训中可以强调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特殊责任和义务,这有助于教师了解侵权责任和欺凌的严重性,这也使他们能够进行干预,防止更严重的欺凌事件发生。学习基础心理学有助于教师与学生沟通,如选择合适的环境而不是教师办公室,以及使用语言暗示缓解紧张,通过反欺凌和基础心理学培训,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发现和观察学生的心理状态,与那些经常情绪低落或性格孤僻的学生沟通,通过交流解决问题。其次,家长会上应开设反欺凌课,让家长了解欺凌行为和侵权责任,这有助于家长了解和解决欺凌问题,严重的欺凌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与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培训中可以强调教师要认识到在校园中采取不当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引起法律责任,教师与家长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如果发现问题,教师和家长都应及时干预,保护儿童的人格权,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我国许多校园安全不符合标准,为加强校园安全学校应监控校园安全盲点,监控校园内所有隐蔽区域,监控学校附近高楼拐角巷道,校园欺凌往往发生在这些地方。在进行监控时,需要遵循合法权益保护的原则,即使是在学校内,也需要尊重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监控措施的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的隐私条款,教室属于公共场所,可以在每个教室安装摄像头,以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这样还可以观察每天课间休息时的隔离和肢体冲突情况,这是最简单有效的防止欺凌发生的方法。学校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援助,划拨监控资金,为有需要的学校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在校园建设的基本环境标准中,应增加盲点监测的内容。这不仅能规范校园秩序,有利于落实《校园管理办法》,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中小学生更应注重德育而非法制教育。《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适用死刑,如果将这些法律作为中小学生的学习内容,孩子们在反复思考、极度恐惧之后,可能会认为“只要我未满14周岁,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要我未成年,就不会被判处死刑”,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容易触犯禁忌,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体现了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法律要求,《义务教育法》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一个真正遵守道德、有道德准则的人是不会犯罪的,一个充分了解法律的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我们并不是完全放弃法制教育,重点是侵权责任的法制教育,重视道德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从思想上抑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4.3. 构建我国校园欺凌法律体系
校园欺凌在我国愈演愈烈,我国应借鉴日本的《防止校园欺凌法》和美国的《反校园欺凌法》。我国缺乏完善的校园欺凌法律保护机制,没有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法案。目前在审理和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时,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刑法》等现行法律。在审理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将校园欺凌与打架斗殴、损坏财物、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混为一谈的现象时有发生,校园欺凌长期侵害受害者的人身权和健康权,伤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不要将校园欺凌与日常违法行为混为一谈,进行评判。因此,对校园欺凌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由此可见,我国校园欺凌的法律治理体系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校园欺凌立法,在我国建立校园欺凌立法的同时,学校也需要建立反校园欺凌行为体系,各学校应因地制宜改善当地环境,严格执行反校园欺凌行为制度,或者借鉴美国校园治理政策成立校园安全小组制定校园反欺凌行为制度,配合教师管理校园秩序,预防校园欺凌行为。
5. 结语
为防止校园欺凌在我国持续发酵,我国应吸取国外应对校园欺凌的经验,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校园欺凌的立法。欺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它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导致未成年人畸形发展的罪魁祸首之一。在立法上,应要求学校落实相关的反欺凌制度,教师应接受专业培训,对学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在社会治理中,应设立欺凌行为咨询热线,让更多不知道什么是欺凌、正在遭受欺凌的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通过动画潜移默化地影响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看到欺凌行为,主动告知老师和家长,可以防止欺凌行为的不断升级,避免被欺凌后人身权利受到进一步损害。重视道德教育,而不仅仅是法制教育,可以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明白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哪些行为是不应该做的,但这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预防欺凌是未成年人健康的重要保障,我们不仅需要社会治理措施,还需要有针对性的完善欺凌法律体系。只有有了法律的支撑,社会治理才能在应对欺凌问题上取得进步,才能让人们真正认识和理解欺凌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