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者参与职业伤害险情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上海市外卖骑手的调研
Participation of Flexible Employees in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Empirical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Based on a Survey of Delivery Riders in Shanghai
摘要: 数字经济的发展催生新就业形态的产生,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权益保障的问题。以外卖骑手为主的灵活就业者在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职业伤害保障,这类职业没有明确的雇主,与用工单位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游离于工伤保障范围之外。本文契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平台灵活就业者职业保障试点的相关政策,围绕灵活就业者参保行为以及影响因素展开调查研究,不仅了解到外卖骑手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意愿,而且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以及实证分析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外卖骑手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影响因素,深入研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从个人、社会以及国家三个层面提出相应对策,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保护灵活就业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new forms of employment, which not only creates a large number of job opportunities, but also brings about the issue of pro-tecting the occupational injury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flexible employees. The most prominent problem for flexible employment, mainly delivery riders, at present is the lack of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This type of profession does not have a clear employer, and is not closely connected with the employer, which cannot form a legal labor relationship, thus falling outside the scope of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This article is in line with the relevant policies issued by the Shang-hai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regarding the pilot program of voca-tional security for flexible employees on the platform. A survey and research are conducted around the insured behavior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flexible employees. Not only is it possible to under-stand the willingness of delivery riders to participate in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but also through questionnaire surveys, field research, and empirical analysis, 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delivery riders participating in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Thoroughly study the pain points and difficulties in the process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propos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individual, social, and national levels, support and standardize the de-velopment of new forms of employment,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labor security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flexible employees,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ized,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platform economy.
文章引用:吴成卓. 灵活就业者参与职业伤害险情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上海市外卖骑手的调研[J]. 应用数学进展, 2023, 12(10): 4508-4518. https://doi.org/10.12677/AAM.2023.1210442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在社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以互联网信息技术驱动密集型劳动力提供消费服务为显著特征的平台经济异军突起,成为了后疫情时代拉动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充分就业的稳定器和动力源 [1] 。

Figure 1. Report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haring economy

图1.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

图1,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新业态新模式表现出了巨大的韧性和发展潜力,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我国平台经济参与者目前已达到8.3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达到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考虑到未来五年宏观经济可能出现的强劲复苏,平台经济的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平台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难以被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因此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从业人员无法被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应当“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创新职业伤害保障模式,维护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就此,构建一个适用于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法律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中的重要议题 [2] 。

本文通过走访访谈以及问卷调研等方式,研究灵活就业者的职业伤害险参与意愿问题以及当前上海市职业伤害险试点过程中难点,并提出相应建议。

2. 研究意义

第一,丰富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相关理论。本文通过探究上海市外卖骑手参与职业伤害险的现状以及影响其参保的相关因素,对目前的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险进行多方面的相关分析。深化了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险相关理论,拓展了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险理论研究的广度以及深度。

第二,深化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效果的评价方法。本项目在实证分析的过程中,明确了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制度效果评价的维度及其相关指标,构建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以外卖骑手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上海市外卖骑手参与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具体情况,并对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为职业伤害保障重大深入研究评价体系提供了量化工具,丰富和深化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评价方法。

第三,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传统的用工方式设计,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对于外卖骑手这类灵活就业者,无法直接享受到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权益。因此,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研究上海市外卖骑手职业伤害保险参保的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建议,有助于为相关部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依据。

第四,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职业伤害保险保障灵活就业者生命健康,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深化了社会保险覆盖层次,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 研究综述

在概念界定方面,国内学者在其概念界定和群体划分方面也做了诸多的探索。李桂华老师从传统的零工的概念入手,将灵活就业者定义为以互联网和移动技术为平台,可以迅速匹配的一种劳动人群 [3] 。辛万鹏认为可以不依赖于用人单位提供生产原料进行工作,减少了传统背景下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在经济上的依赖性的一类人群统称为灵活就业者 [4] 。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整理归纳发现灵活就业者应当具备三个特征,一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二是拥有自由选择的职业,三是与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关系,达到这三点即为灵活就业者;也有学者认为灵活就业就是区别于传统就业方式的一种就业形式,在工作时间、工资、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关系等方面与传统形式有所差别。

国内学者对当下灵活就业者的困境研究与国外相差较大,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缺乏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制约着灵活就业者的发展。李海舰老师提出:核心问题表现为收入不稳定且缺乏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护、劳动时间长且劳动强度大两方面 [5] 。白艳莉老师则认为“过劳”已成为灵活就业者的工作常态,这也是新业态从业者发生职业伤害的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平台基于算法通常对每单工作任务都有比较严苛的时间要求,这也显著放大了从业者发生交通事故之类职业伤害的风险 [6] 。灵活就业者,缺乏劳动合同的保障,未与平台企业建立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相应的劳动保护,以外卖骑手为例,他们往往存在劳动关系模糊、主体权责不清等问题,导致其实际工资远低于名义工资,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在劳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负面问题,致使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不利于灵活就业者的长期稳定发展,更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尽管灵活就业者面临诸多风险,“职业伤害险”作为量身设计的职业保障却没有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学术界对灵活从业者参加职业伤害险并没有直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该人群参加五大基础险种。李丽老师从基本信息(年龄、性别、学历、婚姻、户籍、月收入、工作性质)、工作单位的性质(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与理解 (了解社会政策的途径、认知度、作用、满意度)三个维度研究了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参与情况 [7] 。张航宇老师从灵活就业者在工作中经常面临着工伤保险待遇兑现难的问题入手,提出了适度扩大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范围以及工伤认定标准的灵活化等措建议 [8] 。高艺恒研究了年龄、政治面貌、户籍、收入、社会信任、社会保障满意度和信息获取等变量影响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行为 [9] 。综合国内关于各个人群参保意愿,结合灵活就业者该群体的特质,可以从自身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了探讨。在自身层面,主要因素有户籍情况、年龄、养老意愿、缴费能力与储蓄额等因素均影响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的参保行为,外部因素有对政策的了解程度等。

学术界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由于国内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理论的探索和丰富阶段,学界对其进行的系统性研究较少,并且我国省份较多,不同省份的情况差别较大,对于各个省份或不同地区针对性的研究较少,相关研究局限于定向分析,并没有运用实际数据进行定量分析,进行深层次的挖掘。本文选择现有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地区—上海,实地考察新业态灵活就业者,以他们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站在他们角度来分析评判现有试点制度的价值以及进一步实施的困境,提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4.1. 研究思路

第一步,收集国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城市的试点政策,对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析,阅读大量关于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与灵活就业者参与工伤保险制度的研究相关论文和著作,研究问卷设计的逻辑,学习相关的定性定量的方法;

在此基础上分为设计问卷,主要从人口学统计量、家庭特征、认知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四个维度。通过问卷调查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以及二元logistics回归分析,分析灵活就业者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影响因素,结合试点城市的政策,分析试点政策是否能够满足灵活就业者的保障需求,评判现有试点制度的价值以及进一步实施的困境,提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4.2. 研究方法

1) 文献梳理方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归纳总结可知:2010年以前,“灵活就业者”这一概念并没有频繁出现,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平台经济这一主体带来的经济效应。2010年以后,对于灵活就业者的研究明显增多,且定义上更加着重于对于互联网平台的依托。通过对国内外的政策梳理归纳,了解不同地区政策的不同点、实施过程的痛点难点,总结普遍规律并结合上海市灵活就业者这一群体的特质,提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2) 统计学方法。本项目采用统计学方法处理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综述中获得的数据.其中主要包括描述性统计、差异性分析以及回归分析。

3) 访谈和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法。本项目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向向多个主体搜集数据。采用街头随机抽样调研、骑手站点群体访谈以及个别骑手重点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获得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数据。

5. 研究的创新与局限

本文的创新点,其一在于针对于某一特定职业的灵活就业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相关数据,不仅仅了解到这一群体的大致特征,也进一步了解这一群体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意愿以及影响因素。其二,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基于一手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这一群体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意愿。

本文研究局限有:第一,目前国内外关于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研究文献较少,文献基础薄弱;第二,由于地域限制,本文只针对上海市外卖骑手进行调查研究,并不能代表全国范围灵活就业者的职业安全行为,正是由于地域的限制,无法扩大到更广的面去研究,可能部分内容没有更大范围的借鉴性。

6.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6.1. 数据来源

本次调研共回收103份问卷,剔除关键变量缺失以及无效问卷共3份,最后获得有效样本100份,问卷回收率97%。问卷内容涉及调查对象,即上海外卖骑手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以及对政策的认知程度等,问卷成功通过信度效度检验,数据较为准确,数据信度质量较高,可以进行数据的实证分析。

6.2. 样本特征

Table 1. Sample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

表1调查结果显示:样本中外卖骑手不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比例为51.00%。另外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比例是49.00%。样本中男性骑手占比69%,女性骑手占比31%,外卖骑手的任务重,倾向于体力活,导致了男性比例大于女性。外卖骑手的户籍状况,大部分的外卖骑手来自于农村,少部分的外卖骑手来自于城镇,呈现的数据符合当前就业形式,农村人口流动到大城市务工。外卖骑手的年龄结构主要表现为16~30的青壮年占小部分,配送任务相对简单,青壮年就业机会较多,只有少部分会选择这一职业。31~44岁的占比较大,45~60岁的比例较小,配送任务重,较大年龄的身体状况不足以支撑长时间的体力劳动。

样本中有超过5成的样本为“已婚”,以及未婚样本的比例是41.00%。文化程度分布主要是超过4成的样本为“高中”,另外初中样本的比例是32.00%。健康状况分布来看,样本大部分为“健康状况比较差”,共有29.0个,占比为29.00%。灵活就业者实际年总就业时间大部分为“6个月以上”,共有51.0个,占比为51.00%。另外6个月及以下样本的比例是49.00%。外卖骑手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分布来看,样本大部分为“比较不了解”,共有28.0个,占比为28.00%。对当前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来讲,“一般”占比最高为31.00%,说明了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7. 变量设置与模型选取

7.1. 变量设置

本文将外卖骑手是否参加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险作为被解释变量。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研情况,本文选取男女、婚姻等9个因素为影响外卖骑手是否参加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因素,各类变量的赋值情况及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Table 2. Variable assignment

表2. 变量赋值

7.2. 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构建

二元Logistic模型是一种离散选择模型,适用于对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的问题进行回归分析。本文研究的是灵活就业者参加职业伤害险的行为,即灵活就业者对自身是否愿意参加进行客观回答,有“愿意”和“不愿意”两种结果,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二项分类问题,因此本文借助二元Logistic模型来研究上海外卖骑手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行为。具体描述如下文所示:

P = F ( Z ) = 1 1 + e z (公式1)

上式Z代表参保行为,即0-1型因变量,若愿意参加定义为Z = 1,不愿意参加则定义为Z = 0。假定Z = 1即灵活就业者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概率为P, x i ( i = 1 , 2 , , n ) 为解释变量,即婚姻、年龄况、就业时间和认知情况中各种主要的影响灵活就业者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因素。

Z是变量 x i ( i = 1 , 2 , , n ) 的线性组合,则:

Z = b 0 + b 1 x 1 + b 2 x 2 + + b n x n (公式2)

上式中, b i ( i = 1 , 2 , , n ) 为第i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若回归系数为正,意味着第i个因素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参保行为具有正向的积极影响;反之,若回归系数为负,则意味着第i个因素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参保行为具有负向的消极影响。

将公式1和公式2进行转换,得到Logistic模型如下

L n ( p 1 p ) = b 0 + b 1 x 1 + b 2 x 2 + + b n x n + ε (公式3)

公式3, ε 代表方程的随机误差,b0代表方程的常数项。 b i ( i = 1 , 2 , , n ) 的值可用极大似然估计法进行估计。

二、结果分析

Table 3. Analysis result

表3. 分析结果

注释:*p < 0.05;**p < 0.01;***p < 0.001。

表3分析结果可知,性别、婚姻情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以及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均会对外卖骑手是否参加职业伤害保障产生显著性影响。

性别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是1.166,呈现正相关关系,女性相对于男性更不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女性的生活负担相对于男性较小,偶尔出现的健康情况对于家庭的经济情况产生不了较大的影响,而男性背负着养家糊口的重任,更看重外部的健康保障,这也是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婚姻状况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是1.296,呈现正相关关系,已婚相对于未婚更不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已婚的外卖骑手生活压力较大,家庭支出相对较多,新业态相关行业的大部分从业者的家境都比较差,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不小的开支,形成了较高的门槛。

文化程度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是−1.132,呈现负相关关系,意味着学历越高,参保意愿越强,受教育程度越高,防范意识更强,对于整个体制的运转更加了解,更深刻意识到职业伤害保障的必要性。健康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0.111,呈现正相关关系,表明越健康的骑手参保意愿越弱,身体健康往往容易忽视职业保障的重要性,符合社会人的心理。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这一变量的回归系数是−0.11,呈现负相关关系,代表者骑手越了解相关政策,越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越了解政策,越能体会到政策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当外卖骑手深入了解政策,感受到政策背后带来的保障,参保意愿也会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以及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显著影响着参保意愿,户籍状况、年龄段、灵活就业总时间以及认为当前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8.1. 研究结论

本文以100份外卖骑手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实证分析了性别、户籍状况、年龄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灵活就业总时间、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以及当前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研究表明,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以及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显著影响着参保意愿,户籍状况、年龄段、灵活就业总时间以及认为当前对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性别呈现正相关关系,女性相对于男性更不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体现了劳动力市场的不公平现象,进一步促进就业质量,有利于改善相关现象。文化程度这一变量呈现负相关关系,意味着学历越高,参保意愿越强。大部分骑手的学历较低,工作之前受教育的机会有限,但是对于工作后的职业培训,相关政策较少,骑手的整体教育程度上不去,参保意识也就无法提升,开展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培训是有效的途径。健康这一变量呈现正相关关系,表明越健康的骑手参保意愿越弱,身体健康往往容易忽视职业保障的重要性,侥幸心理往往体现了制度的漏洞与疏忽,缺乏强制力是造成此现象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提高强制力有利于扩大参保范围。对当前灵活就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了解程度这一变量呈现负相关关系,代表者骑手越了解相关政策,越愿意参加职业伤害保障。

部分骑手由于不了解政策导致了不愿意参保,宣传力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骑手工作的特殊性,拓宽合适的宣传途径也有利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同时,十三个区的人居部门不互通,而有关部门规定缴纳职业伤害险必须到对应的区人社局,导致了流程的繁琐,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同区人社局对于缴纳职业伤害险的要求以及提交文件有所差异。职业伤害保险和平常的五险一金在认定范围、缴纳方式以及整体流程上差别较大,有关部门缺少对新政策的宣传推广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甚至不知道上海市的职业伤害险,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仅仅略有耳闻。总之,作为特殊的险种,职业伤害险的认定是非常麻烦的,不同地区要求的材料略有差别,线上提交的材料认定周期太长,一直处于流程中,宣传力度远远不足。

8.2. 政策启示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质量

积极运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构建互联网就业平台,为灵活就业的人创造优质就业提供有力支撑。线下的媒体平台和宣传相结合,在就业政策公布信息栏加强就业信息传达、就业支援,两者同时开展互相补充,在政务大厅等办公场所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专业化的政策解答和帮助就业灵活的就业者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缩短再就业周期,减轻失业或低质量就业对他们生活、家庭的不利影响。

二、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积极性

宣传是增加灵活就业者政策知晓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能让不同性别、婚姻状况、年龄的灵活就业者全面了解到职业伤害的保障作用,只有加强宣传工作,才能抵制社会负面信息对灵活就业者参保信心的影响,引导灵活就业者主动参保。

拓宽政策宣传渠道要采取在线和离线相互合作的宣传方式,在线要利用三位一体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在线下灵活就业者选择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演讲活动,张贴宣传海报,社会保险官网公示信息和新媒体账号。同时开通听取意见和建议的通道,设置意见箱,服务热线等,鼓励灵活就业者发表个人意见,以满足参保需要和促进社区工作。同时,做好宣传中的服务工作。在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积极了解情况,把灵活就业者反映的问题和需要好好记录下来,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寻求解决。

三、进一步增强参保的强制性

职业伤害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也应当具备强制性。社会保险采用强制保险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逆向选择形成弱保险,实现风险分担和收入再分配。加强对灵活就业者的劳动保护,为加强对灵活就业者的劳动保护,应适当阻隔劳动关系的确定和社会保险缴纳之间的强关联性,使平台从业者在传统劳动法规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参加社会保障并获得基本权利保障。

四、多主体协同参与,完善制度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全市职业伤害保障信息系统,职业伤害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无疑是一类基本公共服务,而“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既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供给便捷、公平、高效的必然要求。同时要重视部门协同实现卫生健康、交通、税务、公安、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推动职业伤害保险相关业务的“一网通办”,促进职业伤害保障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制度试行期,或先建立省市级信息系统,通过制定统一的指标体系和信息采集标准,保证省市间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共享,再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伤害保障服务平台,加快信息流转效率,合力破解灵活就业者异地社保转移接续难题。为保护“数字鸿沟”下少数人的权利,任何数字化服务都不能“一刀切”,必须保留线下服务窗口,提供必要的线下服务,依法赋予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者对职业伤害保障费用征收、职业伤害确认、待遇给付等行政行为不服的救济权利 [10] 。

五、开展职业培训,树立参保意识

合理制定职业培训内容和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并与工伤保险中的工伤预防相配合并行,形成合理的保障体系。政府部门在这一过程中要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现阶段许多平台企业未正常发放高温补贴、劳动保护具等,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政府应增加走访调研频次,深入新业态企业和灵活就业者的生活,了解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的保障现状,倾听灵活就业者的声音,关注需求,才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同时新业态企业也应加大职业技能相关的培训投入,提高灵活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法律法规、岗位技能提升等多层次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资源力量,完成从入职培训到职业晋升的全过程培养。政府应规范和畅通职业技能评价、认定渠道,进一步提升灵活就业者在社会上的认可度 [11] 。

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新型劳动关系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导致传统法律的不适用性。加强顶层设计,合理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12] ,尽快制定与新业态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便在发生分歧时作出的司法裁决有明确统一的法律依据。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明确违反新业态下相关法律制度的行为类型,打破户籍制度限制,确保新业态灵活就业者能够理解和适用规则,保护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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