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本下乡”的影响机制分析——基于S村的案例研究
The Influence Mechanism and Empirical Analysis of “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Based on the Case Study of S Village
DOI: 10.12677/MM.2023.137120, PDF, HTML, XML, 下载: 160  浏览: 340 
作者: 全 鑫, 窦赫卓: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关键词: 资本下乡乡村变迁产权产权赋能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Rural Change Property Rights Property Empowerment
摘要: “资本下乡”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路径,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且不定向的,如何理解其影响生成的机制与逻辑具有学理与实践的双重意义。以S村资本下乡的实践为案例,本文在“结构–过程”理论范式下将外来资本塑造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整合进“产权赋能”的分析框架内,总结下乡资本塑造影响乡村社会发展的微观机制。研究发现,下乡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合等路径实现土地产权的变革,而产权的变革赋予资本改造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分化、获取治理地位的能力,以此实现外来资本对乡村社会变迁的深刻影响。通过加大政策关注力度、构建外来资本与本土村庄的共同体、节制外来资本的产权转移等路径以实现下乡资本助力乡村振兴乃至共同富裕建设的长期目标。
Abstract: As a highly valued rural development path, the impact of “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on rural society is omnidirectional and non-directional. How to understand the mechanism and logic of its impact generation has 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aking the practice of 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in S village, Z City, S Province as a case, this paper integrates the process of rural social change shaped by foreign capital into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property empowerment” under the theoretical paradigm of “structure-process”, and summarizes the micro-mechanism of rural social development influenced by 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It is found that the capital sent to rural areas realizes the reform of land property rights through land transfer and land integration, and the reform of property rights gives the capital the ability to transform rural industries, promote the differentiation of farmers and obtain the governance status, so as to realize the profound impact of foreign capital on rural social changes. Finally, the paper proposes to increase policy attention, build a community between foreign capital and local villages, and control the transfer of property rights of foreign capital and other policy suggestions, so as to realize the long-term goal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common prosperity construction of rural capi-tal.
文章引用:全鑫, 窦赫卓. 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本下乡”的影响机制分析——基于S村的案例研究[J]. 现代管理, 2023, 13(7): 945-952. https://doi.org/10.12677/MM.2023.137120

1. 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和工业化建设得到迅速推进,乡村社会资源迅速流向城市,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同时乡村振兴的内生力量不断衰弱,培育乡村发展动能进而推进乡村振兴成为了重要的时代命题。

工商资本在此背景下大量涌入农村,助力农业生产和流通,有学者将这一现象归纳为资本下乡, [1] 且接续丰富出工商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合等途径促进乡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协助开展乡村建设等意涵。资本下乡作为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重要路径,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13年开始,连续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涉及鼓励、引导、规范资本参与到农业农村领域,相关体制机制得到完善,由此形成新一轮资本下乡热潮。 [2]

既有实证研究认为,资本下乡可以为乡村社会带来农业技术进步并提升农业合作规模,进而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3] 或补齐农村生产要素的短板,带来乡村产业的发展与跃升。 [4] 但是,同样也有研究指出,资本下乡不仅无法真正意义上推动农业发展, [5] 会损害农民尤其是小农户的利益, [6] 甚至可能出现“跑路烂尾”的现象, [7] 故而要防范工商资本下乡的风险,引导资本有序下乡。 [8] 可见,资本下乡对乡村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且非定向的,理解其影响生成背后的机制和逻辑对于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服务乡村振兴至关重要。这便构成了本文的问题意识:资本下乡为什么可以为乡村社会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换言之,资本下乡的影响何以生成?背后具有怎样的机制和逻辑?

2. 文献综述

学界围绕资本下乡对乡村的影响,从农民、 [9] 农业、 [10] 村庄、 [11] 乡村精英、 [12] 乡村治理 [13] 等视角展开了激烈讨论,形成了“积极观”与“消极观”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分歧观点背后的一致性在于学者们普遍认同资本下乡对乡村社会的广泛影响性,为我们理解资本下乡的影响提供了知识基础,但既有研究缺少关注到这种影响生成的背后机制与深层逻辑。

近年来,随着土地产权改革的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对于乡村社会的重要性日益上升, [14] 我国农村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是一种模糊的产权安排, [15] 这一产权安排制度会带来集体经济发展效率的损失,亟需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6] 有学者对这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的实证研究,如实证分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17] 探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的影响、 [18] 研究村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积极性。 [19] 从既有研究中不难确认,产权是“一系列确定每个人对于稀缺资源使用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20] 产权单元和治理单元存在很强的关联性, [21] 由此产生的产权和治权分别构成具体场域中治理的基础和结构,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塑造着农村的整体政治形态。 [22] 杨磊基于农政变迁的分析视角深入探讨产权改革与农村社会变迁的关系,认为土地产权制度与农业生产、乡村权力结构、乡村治理的变迁具有直接联系,其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性制度条件,土地产权变革是乡村秩序得以重构的重要原因之一。 [23] 农村产权关系的变革的影响具有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分化以及农村社会治理四重分析维度。 [24] 可见,农村产权尤其是土地产权的变革在塑造乡村社会变迁中发挥着重要机制性作用。而在资本下乡的具体实践中,土地流转、土地整合是实现“下乡”目标的重要路径,土地产权的变革始终是其绕不开的问题。在资本下乡对乡村社会变化产生重要影响的既定事实下,目前仍少有学者从土地产权变革的角度在理论角度理解资本下乡,并且从土地产权变革的角度对其塑造乡村社会何以可能的机制与逻辑进行解释。基于此,本文围绕资本下乡具体实践中的土地产权变革,在“结构–过程”理论范式 [25] 下提出“产权赋能”的分析框架,力图以此解释资本下乡塑造农政变迁何以可能。具体来看,“产权赋能”是指“下乡资本”通过土地流转等合法途径将乡村集体土地产权进行变更以此实现土地的整合。土地的整合赋予了“下乡资本”在地化情境中,尤其是乡土人情社会的变革能力。

基于对既有研究的回顾,为了对问题意识进行更好的阐释,本文试图通过2021年7月和8月期间对S村外来资本进入传统村庄具体实践的田野调查收集到的一手资料进行案例研究1,在“结构–过程”理论范式下构建以土地产权为理论核心的解释资本下乡何以塑造乡村变迁的分析框架,以期对资本下乡影响的生成在理论上进行解释。

3.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结构–过程”范式是一种中观分析范式,重点关注结构与过程的互相形塑以及行动者所发挥的作用。其一是强调结构的框架性和约束性作用;二是重视在结构约束下的时间维度中的具体事件过程;三是关注行动者的行动及其带来的结构与过程的互相形塑。在本文中,“结构”具体而言指的是国家与乡村社会对接所形成的制度链条,“过程”是外来资本进入乡村社会的具体事件和发展脉络,行动者则是正式制度的代理人、乡村中的生活主体以及外来资本的代理人。一方面,结构的形塑能力影响着行动者的行动选择,以此实现过程的宏观方向进展;另一方面,行动者作为具有独立意志的主体,根据选择偏好和过程的进展选择下一步行为,从而重塑结构的要素。由是,在行动者的具体行动下,结构和过程实现互相形塑、互相重构,塑造了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迁。本文基于这一分析范式,构建“产权赋能”的概念来抽象概括行动者的具体行动,力图解释资本下乡塑造乡村变迁何以可能的问题并揭示其发展的背后逻辑为何。

“产权赋能”指的是外来资本在资本下乡过程中通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宅基地流转合同等方式,整合土地资源,实现乡村场域中的土地产权的变革。而土地产权的变革塑造“资本”在乡村中的权威地位,供给其与既有主体互动乃至谈判的社会资本,以此实现外来资本在乡村中的立足甚至“反客为主”,改变乡村场域的治理结构,以此实现农业生产的升级或转向、农民群体的分化或流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变迁。其以双纬视角关注外来资本主体在乡村社会中的具体行动以及赋予其行动合法性的背后力量,重视其对于结构即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制度链条与过程即外来资本塑造乡村社会结构性变化的力量的作用。下文将Z市S村“资本下乡”的具体实践放之于这一理论框架之下,剖析资本下乡过程中土地产权的变革,探寻资本下乡对于乡村农政变迁影响的生成机制和逻辑,回答资本下乡塑造乡村社会变迁何以可能这一问题意识。

4. 案例引入:Z市S村的资本下乡

4.1. S村基本情况概述

S村位于Z市西南二十公里处,据史料记载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最原始的石头古村落,被评为国家级传统村落、全国历史文化名村和全国生态文化村。其深受儒家文化和伏羲文化的影响,传统文化色彩浓厚。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山上生活条件不便,大多数村民陆续自主搬迁至山下建立新村,从而形成古村落与新村相分离的生活模式,由此旧村中的老房屋得以保存下来。新村土地行政规划面积为292.5公顷,共354户,1293口人,其中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村中多为留守老人与儿童。

2014年在Z市Q镇招商引资项目的吸引下,S村由四川省金盆地公司投资,江苏山水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设计,J市S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启了保护与开发的大门,将旧村打造成为古村落景点。S村景区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开放,并于2019年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

4.2. 资本下乡进程:古村落景区的开发

2013年Z书记刚被调到S村担任S村党支部书记,那时“S村是当地最穷的村,村集体账面上只有两千元钱”2,因此,他一直想办法“让村民富起来”。Z书记在一次饭局上与X董事长相识,得知其对古村有兴趣,并且镇上有招商项目,将S村的古村落情况告知X董事长,经过一番磋商之后,在Z市领导的支持和Q镇领导的协调下,由村委具体落实,S村旧村落的保护和开发便由此展开了。X董事长与J公司董事长进行投资开发,并特地成立S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开始进行S村旅游景区的开发工作。

项目开始之初,S公司首先进行土地的集中和流转:S公司与村委会、村民协商旧村中土地流转的事宜,最终达成协议:S公司给予村民较高的价格补偿以流转旧村的土地,同时允许愿卖不愿搬迁的村民仍在景区居住,并出资为其修缮房屋,对于既不愿卖也不愿搬迁的允许其继续居住并为其修缮房屋。通过土地流转的合同,S公司将旧村中90%的土地产权变革,实现了土地的集中。

实现土地产权变革后,S公司开始进行古村落景区的开发,专门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指导和设计,充分还原S村的传统风貌,打造原汁原味的民俗体验,比如古村房屋原使用有传统特色的小瓦作为屋顶材料,而近年来村民翻修房屋时多采用了大瓦,公司为了复原传统的韵味,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小瓦对屋顶进行复原3。经过对于旧村面貌的复原工作,S村景区于2015年10月正式运营,并逐步走向正轨,年平均收入达一千二百万元。

截至2018年S公司已投资5.4亿元,规划面积达6000余亩,其中已投资2.1亿元用于第一期的古村保护和修缮,第二期预计总共投资4.2亿元,将重点建设温泉度假酒店、千亩花海和亿年石海地质公园,试图打造“超常规、震撼性的旅游项目”。同时后期公司仍准备与投资公司洽谈,预计总投资35亿元,大力开发旅游产业链,“与附近著名景点形成一条线的集群,并以温泉酒店为游客休憩的中转站”4

4.3. 资本下乡中的多方主体:发展与困境

4.3.1. S公司

S村保护和开发的首要和主要受益者无疑是S公司。公司资料显示,自2015年10月正式运营以来,景区的年收入平均在一千二百万元左右,在旅游旺季收入更为可观,如2018年清明三天小长假期间,仅门票收入便达到109.98万元。更为重要的是S村旅游资源丰富,可挖掘潜力较大,且有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但随着景区的发展与扩展,村民在S村的保护与开发中获利并未增长,村民与S公司之间曾经形成的良好关系逐渐变得脆弱和僵硬,甚至存在走向对立的风险。“村民会在夜里来我们公司偷椅子、凳子等办公物品,只要有一天没锁门,东西就全都没了。”5“曾经还有村民上访和围堵我们公司的车辆,差点引起群体性事件呢。”6此外,S公司虽然对未来的规划雄心勃勃,计划加大投资,试图打造以古村为主体,温泉别墅酒店、樱花观赏和石海旅游为翼的宏大项目。但前期已投入的成本仍未收回,在2020年时又遭遇疫情的冲击,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一直努力和投资公司洽谈的引资项目迟迟未落地。文旅行业本身便属于见效慢周期长的领域,因此相对其宏大的规划而言,其境遇可能更为现实。

4.3.2. 政府

生态文旅招商引资的方式开启了S村发展新的一页,也触发了当地发展的新契机。旅游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基层政府带来了税收的增长,2017~2018年第一季度利税达九千多万元,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S村旅游开发项目辐射带动周边项目建设共28个,投资达十亿元,解决农民工就业一千多人。从产业层面上为当地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Q镇2018~2022年的乡村振兴规划中可以看到,镇政府将依托于S村文旅资源,利用S旅游开发公司等龙头企业,重点打造特色记忆小镇,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形成“精致农业,高端文旅,创意会展,康体养生”四大产业带动的特色发展之路。

但是,Q镇政府对于S公司以及S村的发展难以进行有效规划。一方面,由于S村两委全部搬迁到了山下新村,资本下乡后,对于S村古村落失去了实质的控制权,在S景区中缺少国家正式制度代理人;另一方面,S村土地产权的变革使得Q镇政府难以直接插手S村之事,Q镇政府对于其影响力有限。

4.3.3. 村民

S公司的开发为村民带来了多方面的利益。首先,项目的开发为村民带来了短期的和长期的收益,公司向村民直接支付土地流转费,拓宽了村民收入来源。并且土地的流转解放了村里的劳动力,年轻人能够通过打工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其次,从项目初期到运营时期的用工,主要先考虑当地村民,为留守村中的妇女和老人提供了家门口再就业的可能;最后,在旅游项目的带动下,当地通向外界的交通条件不断被改善,S村的知名度也随之提升。

由于公司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了古村中的绝大多数土地,其在签订了五十年的土地流转合同,公司实际上基本掌控了S村旅游开发的权力和利益,而每年向村民支付的不过是其收益中的微小部分。如今公司的发展与新村的发展相对独立,其对于未来的蓝图规划中也并未考虑将乡村的发展和利益纳入其中,后续的开发更像是市场中的竞争,产业兴旺也只是“公司的产业兴旺”而已,并未能持续地推动乡村的真正发展。在景区运营过程中,村民与公司发生关系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留在村中的村民可开办餐饮小吃等。但盈亏自负,和景区互不相关,如景区中有一户人家,三代人共同经营煎饼面条等早餐小吃,“年关、五一和十一的时候每天能挣千把块钱”7。第二,搬迁至新村的村民若想回景区做生意,则“和外商同等待遇”,需要每年缴纳租金,约一万元一年,其中村民有成立山村农家乐合作社,部分村民在景区停车场处摆摊售卖饮料玩具等商品。第三,在景区打工。村民在景区中的工作领域主要是保洁、绿化和施工等,每天收入在五六十元左右,“给的钱少,愿意干的人也很少”8。因此S村村民经济来源主要为农业种植和外出务工,人均年收入约为两万元,村集体收入为14万元。年轻人主要仍是外出打工,老年人和部分妇女留守村中,“有地的种地,没地的打工”,处于各自谋生的状态。

4.3.4. 总结

总结而言,S公司的资本投资改变了S村的面貌,本文下面将从农政变迁的角度系统性概括S村资本下乡的影响,并对这种影响“何以生成”的机制进行理论性分析。

5. 案例分析:外来资本塑造S村的乡村社会变迁

5.1. S村的乡村社会变迁

5.1.1. 农民的分化

S公司的进入,加速了S村农民的分化,S村村民从单一粮食作物种植的农民分化为各自谋生的多职业村民。旧村土地流转后,村民失去了曾经在旧村中赖以生存的土地,开始另谋生路。年纪较大的农民加入到S公司,参与S景区的维护和日常保洁工作,成为S公司的一名员工或在S景区中做生意。年轻的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加速了村庄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此外,还有一些积极的农民,与村委会共同在新村有限的土地进行猕猴桃种植,种植产业得到升级。

5.1.2. 农业的转型与升级

S村曾经产业结构单一,以简单的农产品种植为主。资本下乡后,S村古村落开发成为旅游景区,发展旅游业,曾经的单一农业产业结构转为多元产业结构。新村中的农业产业也进行了升级,村委会带领村民进行土地流转,大规模种植猕猴桃,并利用S古村落的名气,打开销路。资本下乡后S村实现了农业的转型和产业的升级。

5.1.3. 乡村治理主体的重塑

资本下乡后,S村既有的“基层政府、村两委、村民”三主体的治理结构被打破,S公司作为外来资本,介入到曾经的治理结构中,掌控了S景区的开发的权力,不同程度上削弱着基层政府和村两委在S村的话语权。同时,其也受到原有治理主体的压力:基层政府试图将S村的发展规划纳入整体乡镇的规划、村两委试图在S景区中获取更多话语权、村民试图在景区开发中获得更多的利益。S村的治理格局在资本下乡的进程中不断地被形塑。

5.2. S村社会变迁的实现:产权赋能的资本主体

为什么作为“外来户”的S公司可以与场域原有主体的相处中取得如此之大优势,进而对S村的发展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回顾S村资本下乡的过程,不难发现,土地产权的变革赋予了S公司实现变革的能力。S公司在“下乡”之初通过土地流转合同,将S村旧村中绝大多数的土地流转至公司,实现了土地产权的变革,以此掌握了对于S村旅游开发的绝对话语权。

依靠土地产权,S公司对S村旧村进行旅游景区开发,将其打造为传统村落景点,并配套进行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实现了S村产业发展的转型。随着S景区的名声日益壮大,成为附近小有名气的景点,S村两委借其名声开展猕猴桃产业种植与销售,并计划开展后期加工产业,S村农业逐步实现转型。

产业的转型促进S村农民的分化,村民在宏观村庄发展背景下,开始各自谋生,寻找致富道路,形成了外出打工、留守打工、种植升级、传统种植四类村民,通过谋生手段的不同,村民分化为了不同类型。

S公司依靠土地产权,在S村治理格局中具有重要影响:Q镇政府力图将S村的发展纳入整体乡镇发展规划之中,试图将S公司纳入其治理范畴,但鉴于土地产权问题,Q镇政府只能是“有心无力”,对于S公司缺乏理论上的强制力,S公司也在Q镇政府的政策和规划中尽可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S村两委试图在S景区中获取更多影响力,在S景区的发展中为村民争取更多利益,但由于其缺少谈判资本,其与S公司的谈判大多难以实现最初的目标,S公司对于村两委的态度也可谓“不置可否”;村民力图在S景区发展中获取更大的利益,但S公司在疫情背景下,收入大减,资金陷入困难,对于村民的诉求也以强势的态度拒绝,村民限于土地流转合同,也难以与S公司进行有效谈判。

总而言之,S公司凭借资本下乡之初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掌握了S村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的权力,进行旅游景区和相关服务产业的开发,实现了S村产业的转向与升级。在S村产业转向的背景下,S村村民的分化加速,村民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谋生手段的选取。并且依靠土地产权的变革,S公司具有与基层政府、村两委和村民谈判中的优势地位,在S村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成为了S村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一极。土地产权的变革赋予资本下乡塑造乡村农政变迁的能力。

6. 结论与讨论

既有研究较多关注到资本下乡的动因、过程和影响,缺少对于资本下乡影响生成的探讨。本文结合Z市S村资本下乡的实践,引入“结构–过程”的理论视角,系统性概括资本下乡对于乡村的影响,并围绕产权变革探讨其影响生成的机制。本文认为,资本下乡塑造乡村农政变迁的背后机制与深层逻辑在于“产权赋能”:土地产权的变革赋予了资本改造乡村产业、推动农民分化、重塑乡村治理格局的能力,土地产权的变革是资本下乡过程中至为关键的一点。当下的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建设,呼吁更多的资本走入乡村,助力乡村建设。但资本的两面性是既有学者普遍关注到的问题,如何引导资本有序下乡、良性下乡是当今学界的重要命题。通过本文“产权赋能”理论框架的分析,引导资本有序下乡的关键在于把控好土地产权的变革,如何把控二者之间的关系,呼吁后续更进一步的研究。

当然,本文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本文采取的是个案研究,基于Z市S村的实践得出的结论可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次,本文提出的产权赋能分析框架,为资本下乡塑造乡村农政变迁的研究提供一个视角,但这一框架仍需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探讨。最后,本文关注到产权变革对于资本下乡的重要意义,初步探讨了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但仍需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对这一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NOTES

1按照学术惯例,本文对访谈对象进行匿名化处理。

2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5。

3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4。

4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4。

5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6。

6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8。

7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8。

8访谈记录,编号:20210704。

参考文献

[1] 仝志辉, 温铁军. 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兼对专业合作社道路提出质疑[J]. 开放时代, 2009(4): 5-26.
[2] 冯兴元, 鲍曙光, 孙同全. 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基于扩展的威廉姆森经济治理分析框架[J]. 财经问题研究, 2022(1): 3-13.
[3] 涂圣伟. 工商资本下乡的适宜领域及其困境摆脱[J]. 改革, 2014(9): 73-82.
[4] 孔祥智.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J].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7(5): 20-22.
[5] 黄宗智. “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吗?[J]. 开放时代, 2014(2): 176-194+9.
[6] 陈义媛. 遭遇资本下乡的家庭农业[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13(6): 24-26.
[7] 周振. 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跑路烂尾”之谜: 基于要素配置的研究视角[J]. 中国农村观察, 2020(2): 34-46.
[8] 张尊帅.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风险及其防范[J]. 现代经济探讨, 2013(8): 33-37.
[9] 侯江华. 资本下乡: 农民的视角——基于全国214个村3203位农户的调查[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1): 81-87.
[10] 陈靖. 进入与退出: “资本下乡”为何逃离种植环节——基于皖北黄村的考察[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2): 31-37.
[11] 陆文荣, 卢汉龙. 部门下乡、资本下乡与农户再合作——基于村社自主性的视角[J]. 中国农村观察, 2013(2): 44-56+94-95.
[12] 李云新, 阮皓雅. 资本下乡与乡村精英再造[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17(5): 117-125.
[13] 张良. “资本下乡”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公共性建构[J]. 中国农村观察, 2016(3): 16-26+94.
[14] 周其仁. 还权赋能——成都土地制度改革探索的调查研究[J]. 国际经济评论, 2010(2): 54-92+5.
[15] 方志权.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14(11): 6-12+91.
[16] 刘可.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理论思考与对策选择[J]. 经济体制改革, 2014(4): 196-200.
[17] 芦千文, 杨义武.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否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基于中国乡村振兴调查数据的实证检验[J]. 中国农村经济, 2022(3): 84-103.
[18] 赵一夫, 易裕元, 牛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了村庄公共品自给能力吗?——基于8省(自治区)171村数据的实证分析[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3(2): 52-62.
[19] 杨权, 张江峰.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性研究——基于四川省德阳市的调查[J/OL].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23, 44(3): 205-212.
[20] R∙科斯, A∙阿尔钦, C∙诺思, 等.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 刘守英, 等, 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204.
[21] 邓大才. 产权单位与治理单位的关联性研究——基于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J]. 中国社会科学, 2015(7): 43-64+206.
[22] 王慧斌, 董江爱. 产权与治权关系视角的村民自治演变逻辑——一个资源型村庄的典型案例分析[J]. 中国行政管理, 2018(2): 40-45.
[23] 杨磊. 农地产权变革与乡村治理秩序: 一个农政变迁的分析框架——基于湖北省Z村的个案扩展研究[J]. 公共管理学报, 2020, 17(1): 84-95+172.
[24] 杨人豪, 杨庆媛. 资本下乡、经营土地与农政变迁——以成都市郫都区为例[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2(3): 128-138.
[25] 吴晓林. 结构依然有效: 迈向政治社会研究的“结构-过程”分析范式[J]. 政治学研究, 2017(2): 96-1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