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妥协视角下“常回家看看”法律失效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A Study on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Failure of the “Go Home Frequently”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generational Compromise
DOI: 10.12677/OJLS.2023.114277, PDF, HTML, XML, 下载: 203  浏览: 373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陆温婷: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通;马 越: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关键词: 农村空巢老人常回家看看代际妥协精神赡养Rural Empty Nesters Visit Home Often Intergenerational Compromise Spiritual Support
摘要: “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过去已将近10年,法律制度的出台并未产生实际的效果。为探究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并寻求对策,本文基于代际妥协视角,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对山西省D村9户14位空巢老人进行了深度访谈调研。结果发现,“常回家看看”法律宣传普及并不理想,空巢老人所获得的陪伴和情感交流仍然较为匮乏。其背后的原因则是家庭代际互动过程遵循着利他主义的家庭效用最大化原则,是两代人在现实两难中基于整体利益考量做出的代际妥协。为促进“常回家看看”制度的实施和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改善,需要进一步改变宣传方式,拓宽精神赡养形式,通过乡村振兴吸引外出子女回流为回家看看创造条件,并不断完善带薪休假、探亲制度以及住房、教育等相关政策,让背井离乡的子女敢回家,能回家。尤其是在三孩政策全面放开的背景下,提升育龄人群再生育意愿,老人在照料孙辈的同时也能享受天伦之乐,获得来自子女的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让精神赡养没有时间和距离上的限制。
Abstract: It has been nearly 10 years since the law was written into the law, but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has not had any practical effect. In order to investigate the reasons behind this phenomenon and seek countermeasures, this paper conducted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14 empty nesters from 9 households in Village D, Shanxi Province, using a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method based on an intergenerational compromise perspectiv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legal awareness of “visiting home often” is not satisfactory, and that the empty nesters are still lacking in companionship and emotional communication. The reason behind this is that the intergenerational interaction between families follows the altruistic principle of maximising family utility, and is an intergenerational compromise between two generations based on the overall interests of both.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e Home and See Us” system and to improve the old age of the empty nesters, it is necessary to further change the publicity methods, broaden the forms of spiritual support, create conditions for children to return home for a visit through the revitalisation of the countryside, and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system of paid leave, family visits and policies related to housing and education, so that children who have left their hometowns in the background can dare to come home and can do so. This will enable children who have left their hometowns to return home. In particular, with the full liberalisation of the three-child policy, the willingness of people of childbearing age to have more children is being raised, and the elderly can enjoy the joy of family life while caring for their grandchildren, receiving financial support and emotional comfort from their children, so that spiritual support is not limited in time and distance.
文章引用:陆温婷, 马越. 代际妥协视角下“常回家看看”法律失效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 法学, 2023, 11(4): 1945-1951.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4277

1. 研究背景及问题

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加上不断延长的人均预期寿命,导致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社会老龄化程度越发严重。截至2021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 [1] 。同时,从90年代开始,城市化改革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吸引着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地区,大量的老人、儿童、妇女则留守农村,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农村空巢老人这一特殊老年群体正是在这样的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其面临的养老问题也愈发严峻。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2.4亿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人数超过1亿,且有相当一部分比例在农村 [2] 。

在农村人口转移过程中,农村子女与老人之间的情感联结开始逐渐弱化,回家看望父母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精神赡养成为一个国家和社会深切关注的社会问题。为加强子女对空巢老人的情感支持,保障老人被赡养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2月28日重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道德要求的“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已经过去将近10年,这一制度的实际实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农村外出务工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支持依然没有明显提升。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尝试从家庭代际互动的角度探究制度失效背后农村子女精神赡养行为的深层原因,希望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完善提供新的思考。

2. 文献回顾

从2012年“常回家看看”法律条款的出台到现在,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法理争议、可操作性问题和社会因素三个方面 [3] 。在此基础上,有学者从孝道文化视角出发,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体现了法亦有情,同时其未能真正起到敬养功能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养老立法缺乏对于传统孝道文化和家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正确对待 [4] 。而赫佳则从权利视角进行解读,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恰恰是对精神赡养权利(利益)的确认,以此改变家庭中原有的不平衡的状态,给处于弱势的老人以法律支持。而该法律执行困难虽有其立法本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自身的局限,亦即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决定了一些法律规定的所谓执行不能 [5] 。姚明、陈光明则从司法审判的实证分析出发,认为老年人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主张精神赡养权益的问题的生成既有立法的缺陷,亦有道德支撑的不足 [6] 。

以上研究从不同视角对精神赡养法律条款在法理层面的合理性问题、实施层面的操作性问题及影响因素做了丰富的解读,为法律的完善提供了很多启发。但同时这些研究也表现出一些局限性,一是过于关注法理上的合适与否以及道德文化上的考量,忽略了从家庭代际行为选择逻辑的层面分析的可能;二是目前研究更多聚焦于对显性案例的分析,而对于绝大多数隐性、沉默的空巢老人的心理、行为选择如何还少有研究;三是将空巢老人同质化为家庭互动中毫无博弈能力的弱势群体,不分差别地将老人置于被动、消极的境地,其深层原因是多数学者对个体化和利己主义的内化,将家庭代际关系看作是完全的代际冲突,家庭成员遵循自我为中心的行为选择逻辑,而忽略了家庭互动策略的多样性。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代际妥协的理论视角出发,分析“常回家看看”法律制度失效背后的家庭互动策略及行为选择逻辑。

3. 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

3.1. 理论视角

国内关于家庭代际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视角,分别为基于家本位下的代际团结,基于个体化和利己主义的代际冲突、基于利他主义和家庭效用最大化的代际合作以及基于代际矛盾意向理论下的代际妥协。其中,代际合作和代际矛盾意向理论在解释中国家庭隔代照料问题中亲代的行为选择方面都有很好的说服力。代际合作理论认为家庭代际关系实质是以利他行为为基础,实现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合作行为 [7] 。家长会通过向家庭其他成员转移部分“收入”,以提高家庭其他成员的效用,从而达到家庭整体效用的最大化 [8] 。而代际矛盾意向理论认为转型期中国家庭的代际互动呈现出“推”“拉”过程,家庭代际成员之间既有代际团结又有代际冲突,二者在当前社会福利机制不健全的大背景下,通过代际妥协的策略实现共存 [9] 。

本文在代际妥协视角中引入利他主义的理论观点,认为多数农村空巢老人与子女的互动过程也遵循着利他主义的家庭效用最大化原则,但其行为表现并非代际合作,而是亲代与子代基于整体利益考量下彼此做出的代际妥协。其中老人将子女的幸福作为家庭整体利益实现的重要部分,子女则在精神赡养与经济支持等方面寻求平衡以达到利益最大化。而这从微观家庭层面解释了“常回家看看”法律制度失效、精神赡养法条操作困难的原因。

3.2. 研究方法

本研究资料收集以深度访谈调查为主,以山西省文水县D村空巢老人为调研对象共进行了10天调研,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1月19日,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内容主要包括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子女对老人精神支持现状和老人对精神赡养法条的认知情况,最终共访谈收集了9户家庭的14位老人。

其中男性8人,平均年龄为69岁,女性6人,平均年龄约为66岁。从年龄段看,60岁及以下的有3人,60~70岁的有7人,70~80岁的有5人。居住状况方面,夫妻同居家庭2户,夫妻分居家庭1户,结伴家庭2户,寡居家庭4户,其中丧妻空巢老人5人,丧夫空巢老人3人,个案基本情况见表1

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on individual cases

表1. 个案基本情况

4. “常回家看看”制度实施现状及原因探析

任何法律、政策、制度的出台都以其实施效果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而现实中,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精神赡养法条的修订并没有产生其预期的效果,农村外出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增加,精神慰藉的不足依然是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律失效背后的原因既有立法本身的不完善,也有法律自身的局限性。但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法律制定过程中对当下中国家庭代际互动策略的忽视所带来的制度回应偏差。

4.1. “常回家看看”法律制度实施现状

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已经将近10年,但调研发现,多数农村空巢老人并不晓得“常回家看看”入法的事情,听说过的仅有2户家庭,而老人对其中精神赡养法条的相关情况更是知之甚少。这让人不禁联想到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又真正挽救了多少家。法律的效力在于执行,但很多时候由于向民众传达过程中的受阻使得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此外老人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态度与我们所推断的也有所不同。他们一方面肯定国家、社会对他们养老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但另一方面又对立法本身的正确与否和实际效果保持怀疑。正如访谈中武大爷所讲:“政府的心是好的,但不切实际啊,谁不想子女多回来陪陪,可有的时候儿女们也身不由己,你说我儿女三个,他们都在外面工作,日子也不好过,回家一趟路费就要好几百,这还不算耽误的工钱。”在他们看来,单纯的精神赡养入法并不能带来实际的改变,时间、经济问题才是子女回不了家的根本所在,与年终收入相比,子女多回家看望一次是不值得的行为。

在实际精神赡养问题方面,当前农村外出子女对老人的陪伴和情感交流确实较为匮乏。笔者调研的Q村空巢老人中,多数子女长期在外地工作,只有年末才会回家看望老人,有些子女由于特殊原因甚至常年不曾回家,而子女与老人电话沟通的次数大多保持在每月1到2次左右。以下是与其中两户空巢老人家庭的相关访谈记录:

个案1:张大爷,今年72岁,丧偶,独居,育有2儿1女,未患有慢性病等其他疾病,现有7亩耕地,以耕地为生,无低保。

就子女赡养问题,张大爷讲道:“平常儿女们隔十天半个月也打一下电话的,了解一下过得怎么样,儿子电话打得又多点。回家的话基本就一年回来一次,像我婷儿好几年没回来了。我觉得他们还算孝顺吧,咱也知道他们过得不容易,不求太多。给家里支持的话,他们一般过年回来会给买些米、面等吃的。有时候看他们过得挺难的,我也心疼,但咱没钱啊。像我女儿离婚了,一个人在外面打工,过得紧巴巴。子女关心肯定还是关心的,可是哪里有时间经常回来,都在外面工作,车票来回都好几百。”(访谈记录20220112ZLC)

个案2:陈大爷,今年68岁,爱贤奶奶,今年66岁,两人一起生活,育有2儿1女。

就子女精神赡养问题,陈大爷和爱贤奶奶谈到:“儿女们电话打也打得不是很多,有事的话就给家里打电话了,有的隔半月二十天打一次,会叮嘱照顾身体,不要感冒了,也就是这样了。回家的话基本上过年回来一次,有的几年都不回来,像我大儿子离得远,三四年都没回来过了,二儿子是因为离得近一点,回来得又多点。他们都在外面打工,还有做小买卖的,挣不了多少,回来还得花路费了。我们觉得还算孝顺,儿女们平时也给些生活费,过年回来带点吃的、用的,就希望他们平安就好。”(访谈记录20220110CJW、ZAX)

上述访谈记录反映的现状是大部分调研对象所共有的,这些农村空巢老人之间有着很高的同质性。一年一次,是多数子女回乡探望老人的次数,他们基本上选择在年末的时候回村里小住几日,给老人带一些生活用品或是红包。不过访谈中也有部分老人的子女因距离太远、关系不和等原因而多年未曾回家。相比于回家看望,子女电话沟通的次数则明显高一点,平均在半个月一次,谈话内容包括生活琐事、日常询问和叮嘱,此外还有红包和年末礼物也是多数子女对老人统一的支持方式,这也许是子女对无法经常回家看望父母所做的弥补。对于子女的赡养行为,老人们也并没有抱怨的态度,他们理解子女生活的不易和无奈,即使一年回家一次,也依然觉得子女还是孝顺的。在他们心中,衡量孝顺的标准并不完全在于这些具象、量化的行为,更多是一种子女在生活中展现出的那种细微的情感和心意。

此外,在访谈中也发现,当子女需要父母帮忙承担照料孙辈的任务时,子女无论是在回家看望父母、电话联系还是经济供养方面,都会表现得更积极。如陈大爷一家育有二儿一女,但由于二儿子在外工作,孩子托付给陈大爷和老伴照料,所以相比于其他子女半个多月才联系一次,二儿子和父母联系就更为频繁一些,基本上两三天就会给家里打一次电话,看看父母和孩子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孙辈成了父母与子女之间联系的纽带,增强了家庭代际支持。

4.2. “常回家看看”法律制度失效的原因分析

4.2.1. 家庭利益最大化下的代际妥协

自城市改革以来,大量资源要素向城市地区聚集,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大批农村年轻子女为了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增强对父母经济供养能力而选择外出打工,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尽管城市就业机会和工作收入普遍高于农村地区,但大多数农村外出子女因文化水平有限,只能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加上城市较高的生活水平,收入的提高也意味着生活成本的陡然增加,城市吸引着农村年轻子女前赴后继的同时却又阻碍着他们与城市的融入。这些因素导致其家庭整体生活状况并没有因来到城市而发生根本改变。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子女为维持家庭正常运转和对老人的经济支持,无法将老人接入城市一起生活。在经济供养和精神赡养之间,他们被迫只能选择前者。

与此同时,缺乏足够的经济力量和自由支配的工作时间,对他们而言回乡探望意味着不菲的车票和路途上大量时间的消耗,工作的暂时中断将损失一笔可观的劳动报酬。这对生活在外辛苦忙碌的子女来说是极不划算的,远距离居家所带来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使得子女不得不选择尽量减少回乡探望次数。每年年末回家一次,平时生活中尽量多电话联系和提供经济支持,是多数农村外出子女在现实生活背景下综合多种因素考量之后做出的妥协和选择。

4.2.2. 子女幸福是家庭整体利益实现的一部分

尽管一些学者认为随着社会转型,中国家庭已经进入个体化时代,“家本位”下的代际团结已经衰弱乃至消亡,家庭代际成员之间的互动被看作是一种基于各自利益计算下的交换行为[8]。这在文化上也常常被人们解读为孝道衰败,世风日下。的确,近年来子女不敬老养老的新闻屡见报道,这也是“常回家看看”法律出台的一个主要原因。但事实上时至今日,中国家庭内部依然存在着密切的代际团结,现代化进程并没有导致家庭功能的衰落,代与代之间在日常照料、经济支持以及情感慰藉等方面依然存在密切的互动 [10] 。对于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子女的福利状况依然在家庭整体利益中占据重要位置。他们体谅子女在外生活的辛苦和不易,尽管内心渴望子女回家,但更希望子女能够平安幸福,在心理上也理解子女无法经常探望的无奈处境。享受天伦之乐是所有老人的养老期盼,但在现实风险社会下,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依然不太健全,农村空巢老人也承受着各种养老问题,代际妥协成为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这种妥协是老人与子女双方面的,是一个双向妥协的过程。

5. 结论与建议

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固然体现了国家对当前养老问题的重视,但在农村外出子女面临沉重生活压力,空巢老人又需要子女经济支持的现实情况下,这样的法律规定与家庭的行为选择逻辑相矛盾,反而让人有种“何不食肉糜”的感觉。而空巢老人面临的精神赡养乃至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养老问题,并非出台“精神赡养”这一法条就能够解决的。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够有助于“常回家看看”制度的实施和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改善。

5.1. 改变宣传方式,拓宽精神赡养形式

文化的宣传应该是润物无声的,弘扬孝道也是。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固然体现了国家对当前养老问题的重视,但在农村外出子女面临沉重生活压力的情况下,这样的宣传形式反而让人有种“何不食肉糜”的感觉。所以当下应该做的是改变以往的宣传方式,借助大众传媒和网络的力量,将孝道文化融入影视娱乐中,引发年轻子女的情感共鸣,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和内化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价值理念。例如制作有关“电话视频陪伴”“教父母上网”等不同内容的影视宣传作品,引导农村外出子女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沟通交流,为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一座情感传递的桥梁,从而拉近农村空巢老人与子女的距离,实现在线版的“常回家看看”;同时这也能帮助父母掌握适应现代生活的必要技能,丰富生活乐趣,从生活孤岛中走出来。

5.2. 乡村振兴吸引外出子女回流为回家看看创造条件

要想真正发挥家庭养老代际支持作用,使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最重要的是要为子女照料老人创造客观条件。首先要通过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增加农村就业岗位,提高工资待遇,以此吸引年轻子女回流,从而打破农村“空巢”老人和子女在时空上的隔离,为子女与老人重新共同生活提供现实条件。而2021年2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则为新时期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通过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引导有能力的城市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与农村相对接,开发农村就业岗位,使在农村工作生活的年轻子女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5.3. 完善“常回家看看”相关政策制度支持

在过去十年中,“常回家看看”法律制度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支持,在现实生活中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子女想回不敢回。因此一方面需要从立法政策方面完善、保障带薪休假和探亲,让背井离乡的子女敢回家,能回家,减少后顾之忧。只有这样家庭代际支持功能才能有效发挥,“常回家看看”才不会变成一纸空文。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城市外来人口在住房、教育等各方面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如通过加大外来人口住房政策优惠,修建更多公共住房、廉租房等措施降低农村务工子女购房压力,同时创新设计适合三代人共同居住的房型,使老人搬进城市居住成为可能;其次,通过放宽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升学限制,使他们不用为子女教育问题担忧。通过这些政策支持,老人可以发挥照料孙辈的功能,减轻年轻子女育儿压力,尤其是在三孩政策全面放开的背景下,提升育龄人群再生育意愿,同时老人也能享受天伦之乐,获得来自子女的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让精神赡养没有时间和距离上的限制。

基金项目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三孩新政”背景下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及提升路径研究(KYCX23_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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