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方法探讨
Discussion on the Establishment Method of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All Employees in Mining Enterprises
DOI: 10.12677/ME.2023.112024, PDF, HTML, XML, 下载: 204  浏览: 327 
作者: 徐 超*, 廖文景, 戴 军, 李 冀, 曾凡超: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长沙;湖南铭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长沙;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 长沙
关键词: 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建立方法Mines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All Employees Safety Management Establishment Method
摘要: 为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屡次出现在有关政府部门规章文件当中,是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督查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各矿山企业建立科学安全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本文以矿山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必要性,并详细探究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方法。研究表明: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安全管理的核心;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程序可分为七个步骤,有效刻画了落实企业责任制的发展流程。研究结果为企业重新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方法,推进了企业安全发展。
Abstract: In order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mine accidents, the requirement of “implementing th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all employees” has repeatedly appeared in the regulations and documents of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which is the key content of the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and is also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each mining enterprise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takes mining enterpris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ull staff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probes into the establishment method of the full staff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detail.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all employees is not only the legal obligation of mining enterprises, but also the core of their safety management; The establishment process of th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all mining enterprises can be divided into seven steps, which effectively depi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the enterprise responsibility system. The research results provid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methods for enterprises to re-establish and implement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safety production of all employees, and promote the safety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文章引用:徐超, 廖文景, 戴军, 李冀, 曾凡超. 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方法探讨[J]. 矿山工程, 2023, 11(2): 188-193. https://doi.org/10.12677/ME.2023.112024

1. 引言

矿山基于其行业特征,面临诸如坍塌滑坡、冒顶片帮、火药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多种事故风险,属国家重点监管的高危行业。长期以来,矿山事故频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市场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加重了矿山企业生产压力,因此部分矿山企业只顾生产,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一方面是矿山生产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一直在不断完善中;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据统计,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达到34%,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占比约20%,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成为很多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同时也是伤亡最多的受害者 [1] 。

统计和分析矿山事故,吸取事故案例经验教训,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程爱宝 [2] 对湖南省2006~2012年非煤矿山事故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刘梦红 [3] 等对2015年我国矿山事故规律进行了分析,李志超 [4] 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规律进行了研究。通过上述调查和分析,可知导致矿山事故发生的原因中生产环境不良因素占事故原因的35%左右,安全管理因素占20%~30%,上述两种原因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量一半以上。因此,在当前技术水平之下,在暂时无法改变矿山面临的固有风险时,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能力,建立更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是防范事故的重要途径 [5] 。而建立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上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

2.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2.1.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新《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12月,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就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明确了要求“一、高度重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其中“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将企业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度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2. 建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核心

我国矿山的特点主要是中小型矿山多、矿体复杂、生产技术落后,矿山行业一直在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近年来虽有所改进,但整体效果不佳。矿山企业为了更大的产出及维持企业利润,往往还是依靠人海战术。而如何将矿山作业人员管理好,不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是大多数矿山面临的实际难题。而建立并落实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核心。

矿山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旨在将生产安全职责从公司到部门、从矿长到一线生产工人全部划分清楚 [7] 。当参与生产和管理的每个人知道自己在生产中的安全职责及重要意义,及违反相关职责需承担的后果,势必会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上级的安全管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激励和约束员工尽职尽责,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另外,以往过多地将安全职责归集于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而其他部门不仅不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指令,更有生产部门或财务部门与安全部门相互“打架”的现象。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生产、财务等各部门同样赋予了安全职责,只顾生产而枉顾安全、只顾投资收益而忽视安全投入的情况等将得以改观,使矿山整体的安全性得到提升。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对企业全体员工的“职责义务”要求,也是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权利”保障,其目的在于预防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以责任制为核心,这要求工作人员在生产工程中把安全意识深入内心,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这样便能够有效防控事故风险,促进本质安全。

3.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要求及方法

3.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要求

3.1.1.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现行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矿山企业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最新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要求,需遵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1.2.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全员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需明确矿山全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安环部到生产部、财务部,从矿长到班组长、凿岩工等一线作业人员,均应划分出相应的安全职责。要改变矿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只找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矿长(安全总监)的问题的病态,避免矿山安全管理人员成为“背锅侠”。矿山其他部门同样有维持矿山安全的重要职责,例如财务部门,直接决定矿山安全投入是否按要求提取和使用,直接关系安全隐患的治理费用是否能顺利到位;再例如采购部门,其采购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矿山的实际安全生产要求,采购的设备是否由正规厂家生产,其质量是否可靠等直接影响矿山设备的运行安全。

3.1.3.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紧密贴合矿山企业实际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矿山企业实际的组织架构,相比其他行业,矿山企业存在“矿长”、“工区长”、“工段长”等职务,存在“爆破工”、“凿岩工”、“机修工”、“排水工”等特殊工种,需依据法规、根据岗位职能,制定符合实际的责任制。

3.1.4.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明确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此外,考虑到责任制需面向一线生产人员,考核制度和标准应明确清晰、简单实用、通俗易懂。

3.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方法

3.2.1. 建立程序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程序主要包括组建小组、公司调研、现场调研、定岗定责、编制责任制和责任清单、教育培训、征求意见、制作及公示责任牌、签订责任状等,具体流程见图1,步骤分析如下文所述。

Figure 1. Flow chart of establishment of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all employees

图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流程图

3.2.2. 具体步骤

(1) 组建小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小组,以矿山主要负责人(矿长)为组长,其他主要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负责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落实、评估修订等全部事宜。

(2) 公司调研。调研的目的在于让安全生产责任制紧密贴合矿山实际,其任务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厘清公司组织架构,统计全矿所有岗位,分析公司现有管理体系是否完整、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以确保责任制整体匹配公司组织架构;其二是对现场生产岗位的调研,调查各岗位具体工作职责;其三是对矿山生产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等进行识别,便于下一步定岗定责。一线作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辨识工作,一方面是现场工作者相比管理者更了解现场风险在哪;另一方面,现场人员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可增进对风险的认识,加深对风险管控的理解。

(3) 定岗定责。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设置、风险识别情况,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工区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体明确和细化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企业党办、工会等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责任,以及组织开展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责任;根据班组、工段的作业要求,明确细化和落实本班组、工段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生产班组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责任。针对某一特定风险,应根据其风险等级确定管控层级,针对较大以上风险,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均应负有管控职责。上述工作完成后,最终要形成全矿责任清单,从责任清单应可直接了解矿山任何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形成全矿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教育培训。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后,应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人员均知悉了解自己的安全职责。其次,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5) 签责任状。从业人员学习并理解本矿山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后,由矿山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的同时,上级应向下级重申其安全职责,确保下级充分理解。责任状应实事求是,同时不能成为上级压制下级的工具。

(6) 公开公示。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对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另外,在主要作业场所和岗位附近、各部门办公室内应张贴岗位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让员工更加熟悉,记忆深刻。

(7) 评估修订。公司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小组需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4.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以矿山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建立方法展开了分析,所得结论如下。

(1)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安全管理的核心。我们要将责任制落到实处,不应让责任制成为应付检查的本子。

(2) 相关矿山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进行自我探究与完善,切实加强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 矿山企业应完善并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工作机制。

本文提出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方法为矿山企业重新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了详细有效的理论依据,推动了企业安全发展。

NOTES

*第一作者。

参考文献

[1] 廖文景, 等. 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M]. 北京: 应急管理出版社, 2020.
[2] 程爱宝. 2006-2012年湖南省非煤矿山事故统计分析报告[J].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3(3): 48-49.
[3] 刘梦红, 刘何清, 等. 2015年我国矿山事故统计及规律分析[J] .采矿技术, 2017, 17(3): 46-51.
[4] 李志超. 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规律分析与防治对策研究[J]. 科技风, 2018(10): 224.
[5] 周凯, 贾彦州.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点分析[J]. 世界有色金属, 2016(8): 160-162.
[6] 梁卫明, 王平.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J]. 工程技术, 2018(4): 79-80.
[7] 孟天甫, 王伟.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J]. 建筑安全, 2018, 33(3): 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