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庭暴力”的概念从广义上来讲包括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分歧而发生的任何虐待行为(Cottrell, 2001; Holt, 2015)。因此,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被认为是对家庭中压力、冲突或扭曲的家庭关系所做出的反应。这些家庭冲突可能是由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氛围压抑、父母教养方式不当等引起的。青少年对父母的暴力行为是一种青少年使用语言、经济、身体或情感手段来实践权力和控制父母的行为模式(Holt, 2013)。国外有学者评估青少年家暴发生率大概在5%~22%之间(O’Hara, Duchschere, Beck, & Lawrence, 2017),即使这个数据结果极有可能被低估,但也已经显示出了很高的比例。早前的一些研究认为,青少年家暴行为在15岁至17岁之间达到顶峰。近来的部分研究发现,青少年家暴行为的高峰期呈现年轻化的趋势,12岁至14岁的儿童也被包括在高峰期之中(葛丽莎,马丽庄,2012)。孩子对父母的暴力行为是一个主要隐藏的社会问题。过去的研究发现,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大多是针对同伴发起的,例如校园霸凌,即使在家里,儿童最常见的攻击对象是兄弟姐妹而不是父母。而近年来,网络上关于青少年对父母实施暴力的新闻越来越多,事实上,父母可能是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隐藏”受害者,但由于父母极少向外界透露或者求助,尤其在中华文化背景下,人们长期遵循着“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这就为家庭暴力中以孩子对父母的侵略为主题的暴力行为披上了“沉默的面纱”。大多家庭欠缺对施暴青少年必要的事后问责行为和矫正手段,对其父母造成了严重的生理、心理及其情感上的伤害。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讨儿童对父母的家暴行为的特点以及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探讨可能存在的原因。将家庭确定为主要的研究和干预的目标,探索家庭中有问题的互动模式,促进相互尊重的家庭关系的建立,以减少青少年对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为青少年家暴行为的筛查、预防、干预工作提供参考。
2. 青少年家暴行为的特点
青少年家暴行为区别于青少年的其他攻击行为,并且在攻击方式、攻击对象、家庭经济水平和父母受教育情况等方面具有以下特征。
2.1. 攻击方式的性别差异
研究显示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从施暴青少年的男女数量上和攻击类型上存在差异。从数量上看,男性青少年对父母的暴力行为要显著多于女性青少年(Walsh & Krienert, 2007)。对咨询案例或有犯罪记录青少年的统计分析发现,对父母施暴的男孩人数要显著多于女孩,例如有家长报告数据显示,日本的比例为8:2 (Stewart, Burns, & Leonard, 2007),国内研究者在考察11~18岁青少年被试对母亲躯体暴力的问卷调查中发现,青少年子女对母亲躯体暴力的年发生率为8.3%左右,但这个数字极有可能被低估,因为在中华文化背景下,受到传统的“孝道文化”的影响,青少年在填写问卷时存在极大的瞒报和谎报的可能性(张黎,黄艳,张晓,王瞻,陶明达,2018)。从类型上来看,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区别在于男孩更容易进行身体攻击,女孩更有可能实施心理攻击(Ibabe & Jaureguizar, 2010)和言语攻击(Calvete & Orue, 2011)。男孩在其他情况下表现出更多的是主动和反应性攻击行为,因为在身体好斗的青年群体中,男孩多于女孩,所以男孩相较于女孩更容易实施躯体暴力;而女孩则表现出更多的抑郁症状,因此,语言暴力在女孩当中更占优势(Calvete, Orue, & Gamez-Guadix, 2012)。但也有研究表明青少年对父母暴力的数量上和方式上无显著的性别差异(Beckmann, Bergmann, Fischer, & Mößle, 2017; Gáimez-Guadix & Calvete, 2012)。
2.2. 攻击对象的特定性
青少年家暴行为的实施对象为特定家庭成员,以父母为施暴对象的案例则更具典型性,其中,母亲则因与子女在生活中的互动较多,更容易成为子女暴力的对象(O’Hara et al., 2017;张黎等,2018),有关青少年家暴行为中,父母性别差异的最新数据如下:许多资料来源表明父母亲受害比例不成比例,估计母亲与父亲受害者的比例高达8:2 (Ibabe & Jaureguizar, 2010)。男孩对母亲受害者的暴力发生率高于对父亲受害者的暴力(Holt, 2013)。一些研究人员认为,不健康的权力结构在单亲家庭更常见,尤其是在母亲和十几岁的儿子之间(Holt, 2013; Tew & Nixon, 2010)。这一观点得到了警方记录数据的支持,在这些数据中,青少年对母亲的暴力发生率最高,尤其是在以母亲为户主的单亲家庭中(O’Hara et al., 2017)。有研究也表明与母亲发生冲突时,女孩也会像男孩一样对母亲做出躯体暴力行为,因为母亲对子女的情感温暖是青少年对母亲躯体暴力行为的保护因素,这助长了孩子对她们的暴力行为(Beckmann, 2019)。而且在有子女对父母暴力的家庭中,有52%的家庭曾经有过伴侣间暴力史,父亲对母亲的暴力行为是导致青少年对母亲做出暴力行为的危险因素,即如果家庭中存在父亲对母亲的躯体暴力行为,也容易出现青少年子女对母亲的躯体暴力行为(Calvete & Orue, 2011)。青少年家暴是在家庭内部环境实施的,父母为其主要的施暴对象,因此相较于在家庭外部环境的攻击对象,可能需要不同的且具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除了上述提到的两个特点以外,在家庭背景下,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的特点还表现在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受教育情况的差异上。但研究结果同样具有争议。有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家暴父母的行为多发生在经济条件在中高等水平的家庭中,且父母都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但也有研究显示经济水平低和父母受教育水平低的家庭中,青少年对父母实施家暴的风险更大一些(Lefebvre et al., 2017)。
3. 青少年家暴行为的成因
青少年家暴行为的产生是综合因素累积而成的结果。除了社会环境和青少年个体因素外,家庭因素占主导地位。因此,从家庭背景的角度来看,青少年家暴行为的产生是家庭结构不完整、敌意养育、父母态度不正确和家庭暴力史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Hong, Kral, Espelage, & Allen-Meares, 2012)。
3.1. 家庭结构
与完整家庭相比,在大家庭和继子女家庭中发现了更多的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侵犯行为。即使有研究发现攻击性在双亲家庭中也普遍存在,而更多的研究则强调单亲家庭中青少年对父母攻击的风险更大(Ibabe & Jaureguizar, 2010)。青少年家暴行为发生在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的数量占样本的近一半。有研究显示,被控对父母施暴的少年犯更有可能来自单亲家庭,来自单亲家庭的青少年中有更高比例的人对他们的父母施暴,相对于有其他类型犯罪的少年犯(Beckmann, 2019)。根据此前相关研究的解释,认为离婚或分居可能会催生出父母丧失对孩子的权威的情况,由于单亲家庭通常是父母一方需要独自抚养孩子,所以面临更大生活压力,对孩子的管教缺乏权威性,这更有可能降低他们对孩子管控能力,从而很难阻止孩子的攻击性行为。有研究发现,单亲家庭可能会给父母受到孩子暴力对待的可能性带来更高的风险,但只有在具体的育儿做法,例如,单亲家庭对孩子较少的管教或有限的财政资源的情况下,父母与孩子的依恋关系弱,缺乏权威的形象(O’Hara et al., 2017)。因此,与其他类型的家庭结构相比,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是更有可能携带额外的危险因素。
3.2. 家庭教养方式
然而,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不仅受家庭结构的影响,也可能源于他们的父母养育孩子的方式。著名心理学家鲍姆林德提出了三种初步的父母教养方式,即权威育儿、专制育儿和放任育儿。父母专制型和放任型的教养方式都会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但其中的作用机制有所差别。首先,过去的研究表明,在父母专制型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孩子,经历过严厉的管教、对父母的依恋差,会导致更多有问题的行为。许多青少年从未学会如何处理挫折,除了愤怒和绝望之外,可能无法感受到其他情绪,例如,表现出很差的情绪调节和情绪素养(O’Hara et al., 2017)。理论上说,使用严厉育儿技巧的父母,他们自己是模拟敌对和侵略性的互动方式,在未来,被孩子攻击的风险比那些使用非攻击性互动技术的父母更高。因此,专制型育儿下,青少年的家暴行为主要是为了回应一种严厉和敌对的养育方式,并且从父母手中拿走属于自己的权力(Howard, Budge, & McKay, 2010)。其次,放任型的养育也可能增加孩子对父母进行攻击的风险,因为他们可能知道,具有侵略性将使他们能够获得对父母的支配权力(Coogan, 2012)。这些青少年想要将父母手中的权力拿走,并取而代之,由自己在决策中担任领导的角色。专制型育儿和放任型育儿下,青少年的家暴行为特点的区别在于攻击行为的动机不同:一个是反应性攻击以对父母的专制行为进行报复,选择用侵略来支配、胁迫和控制他们的父母;另一个是主动发起攻击以从父母那里获得权力、利益和支配地位(Calvete & Orue, 2011)。
3.3. 父母态度
关于父母态度对青少年家暴行为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纵容和忽视。首先,父母对青少年家暴行为的纵容与上述教养方式中所提到放任型育儿一样。纵容青少年家暴行为的父母,几乎对孩子不做任何要求,孩子可以任意取用父母能够提供的资源,即使孩子犯错了也没有进行惩罚,父母对孩子的任何要求都百依百顺。在父母的溺爱和纵容下,孩子的暴力行为得到了父母的认同和准许,越发猖獗,父母甚至还会刻意掩盖子女的攻击行为。主要原因是当父母成为孩子攻击的受害者时,他们可能会因此感到尴尬和羞愧(Tew & Nixon, 2010),有些父母害怕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负责,或者是基于保护孩子和保护家庭形象等原因都可能导致他们隐瞒暴力,这也间接解释了当前青少年家暴行为统计数据难以获取的现实原因(李贞元,2020)。其次,父母对儿童家暴行为的忽视是导致儿童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一领域进行的研究数量有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部分的家长在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之前,是不会选择报告任何关于子女对他们的暴力行为,不到万不得已,他们多数亦将子女的暴力行为视为小孩子的乱发脾气。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对父母的攻击性与青少年的“正常”叛逆行为是有区别的。孩子的叛逆行为是由生理变化所引起的心理变化,是孩子“成长”的表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孩子的叛逆行为是孩子走向独立,逐渐长大的阶段性行为,而青少年家暴父母是一种恶劣的精神和行为上的问题,需要得到积极的干预和矫正。因此父母对于青少年的正常叛逆行为和暴力行为应该有觉察的意识和区分的能力,不能一味的以“孩子还小,长大了就好了”来自我麻痹和忽视。尽管父母主动报告孩子对他们实施的侵犯行为存在许多障碍,但这可能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3.4. 家庭暴力史
研究者指出大部分对父母施暴的孩子都曾经被卷人家庭暴力的事件当中,他们或曾遭受身体暴力或性侵犯,或是曾目睹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大量研究表明,儿童受到或目睹家庭暴力与青少年对他人的侵犯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关系(Lösel & Farrington, 2012)。从前在家庭内部发生的暴力对孩子之后的家暴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父母间暴力被概述为亲子间身体暴力的一个重要关联因素(Gomez, 2011),并且被认为是构成APV的一个显著危险因素(Hong et al., 2012)。除了父母之间的暴力之外,非暴力行为的家庭冲突也与青少年的攻击性增加有关,特别是青少年家暴行为。首先,遭受过家庭暴力的青少年,会通过同样的暴力行为对那些主要对他们使用暴力的人进行报复(Beckmann, 2019),基于此原因的家庭暴力被认为是被动的家暴行为。此外,父母可能会传达这样的观点:即暴力行为是社会关系的正常和合法组成部分,通常用于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身上,这使得家暴行为被合理化(Lansford, Sharma, Malone, Woodlief, & Giunta, 2014)。当对父母历史上的攻击类型(即母亲对孩子、父亲对孩子、母亲对父亲、父亲对母亲)分别进行评估时,母亲对青少年的攻击预测了青少年对父母的身体攻击和财产损失,父亲对母亲的攻击预测了青少年对父母的言语攻击(Margolin & Baucom, 2014),其次,亲眼目睹其所在家庭的家暴行为,相较于其他家庭的孩子更有可能发生家暴父母的风险。青少年在该因素下发生的家暴行为,是青少年通过学习之后主动发起的攻击行为。社会学习理论假定青年的攻击性是通过观察和模仿他人的攻击性和暴力行为而产生的,因此,父母的侵略行为似乎助长了侵略是家庭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解决冲突的共同手段的想法。学者们提出了多种途径来解释这种关系,当青少年观察父母的行为,了解攻击是解决冲突的适当手段或控制他人行为的有效策略时,学习就会发生(Margolin & Baucom, 2014)。
4. 小结
在国内,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就该行为来说,相比较于父母家暴孩子的行为,青少年家暴父母的行为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暴者,都为受害者,都需要保护。青少年对父母的家暴行为不仅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因此,研究青少年家暴行为的特点及其家庭影响因素,在家庭系统中找到维持青少年攻击性或暴力行为的原因,通过优化家庭背景条件来应对这一现象,从早期干预中入手,防止最初问题的持续存在或恶化,一定会达到良好的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