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经历了十八、十九世纪英国的变革与危机。作为第一个经历工业革命的国家,英国的经济实力迅速提升,海外殖民势力不断扩张。然而在帝国的内部,危机与矛盾也在逐步加剧。一方面,政府用严苛的手段镇压群众运动,阶级矛盾反而日益激化,各种思想相互碰撞,不少人迷失在喧嚣与狂躁中。另一方面,英国城镇人口激增,高度机械化与结构化的城市生活造成了人心理上的疏离感与分裂感。在不确定的时代中,心灵急需良师指引何去何从。诗人即人师1,华兹华斯的《序曲》创作于世纪之交,书写了时代危局中诗人的个人经历,着眼“具体的人”,呼唤“回家”以恢复本真的自我。《序曲》中饱含华兹华斯对湖区的眷恋之情,精神上,诗人向往湖区的自然美景与人际关系,并从童年记忆中不断汲取心灵复元的养分。行动上,诗人于1779年同妹妹多萝西回到格拉斯米尔湖畔终身定居,实践“有机的生活”。简言之,华兹华斯笔下的故乡是他在精神危机中重振心灵、稳定心智的力量,也是他给世人的一剂良药。本文聚焦《序曲》,从人与自然的互动融合、人与人的和谐共生、过去与现在的互联互通,三个维度来解读诗人笔下的故乡。
2. 人与自然的互动融合
华兹华斯出生于英格兰湖区坎伯兰郡(Cumberland)的科克茅斯镇(Cockermouth),这里湖泊星罗棋布,山峰连绵环绕,诗人从小沐浴在自然的壮观优美中。《序曲》中不乏对湖光山色的描写,华兹华斯以优美的笔触记录了大自然带给他的宁静与崇高之感,以及他与大自然建立的情感联结。
华兹华斯自幼在对山水湖泊的欣赏与礼赞中感受宁静,在《序曲》第一卷中,诗人提到在自己还是怀中孩童时,就常常注视着蜿蜒在小岛间的德伦河(湖区的河流),这“让我在多忧的人间早早地品味到/大自然在林地与山间弥发的一片/静谧,对它产生朦胧的预感”( [1], p. 15)。在与童年伙伴纵情玩耍时,小华兹华斯也常常离开群体的喧嚣,独自欣赏天宇中的孤星与冬夜下如镜的冰面,独享与自然的灵交,感受孤独与宁静带来的力量。策马嬉戏时,华兹华斯对霍克斯海德村的一片幽谷情有独钟,不禁感叹“好一个/幽秘的山谷,好一处保护我们/安歇、给予我们安谧的境地”( [1], p. 38~39)。自然以其静美安抚人心,即使“鸢飞戾天者”也能“望峰息心”,远离案牍劳形,获取心灵的宁静。成年后的诗人曾在都市寄居,童年时的这份“淡泊宁静”感仍是他安定心绪,抵御城市嚣躁的心灵良药。
根据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定义,崇高感来源于一种“激情,近似于恐惧的激情”( [2], p. 121),这正是华兹华斯对自然的感受之一,在第一卷中诗人就言明是大自然的秀美与震慑共同孕育他成长。童年的一个夏日傍晚,诗人独自划船回家,为了保持直线行驶,小华兹华斯双眼紧盯前方的山崖,不想划了一段后,山崖后被挡住的凶险巨峰进入视线,好似扬起黑色的头颅。这巨峰是阿尔斯华特湖周围的山峦,被认为是湖区风景最为壮美之地。小华兹华斯在目睹这壮美之景后心生恐惧,随即颤抖地掉转船头,上岸走回家,随后数日被一种对“永存客体”朦胧不清的意识所笼罩。渐渐地,诗人对自然的恐惧里夹杂了敬畏。在冬夜滑冰时,小华兹华斯欣赏周围连绵的山峰,形容它们是庄严的队列;独自在星空下漫步时,他能感受到自然里种种声音的内涵,“听它弥散出超逸于形状/或形象的崇高情绪”( [1], p. 47)。大自然以其壮美与永恒使恐惧变得圣洁,崇高之感已在诗人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奠定了大自然在华兹华斯心中神圣的地位,诗人欣赏自然亦崇敬自然。
诗人感应自然,自然也同样参与诗人的生活,二者互融互通。第一卷中记录了诗人九岁上学后在湖区的埃斯威特湖畔的生活日常,在秋日的夜晚,华兹华斯背着索套,登上山梁捕鸟,为了掏鸦巢,他孤身一人爬上悬崖。悬在空中的华兹华斯没有恐惧,反而感受了自己与永恒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快乐,呼啸的狂风在诗人听来是“以何种奇妙的语言/在耳际吐泻……一种不可捉摸的匠艺神秘地/调解着不和谐的因素,使它们/簇拥在一起,密不可分”( [1], p. 17~18)。身临天地间,渺小的自我融入无限的自然,因而生出了不朽的精神,消弭了痛苦、遗憾、倦怠等负面情绪,华兹华斯渐生对生命处之若素的淡然。此外,华兹华斯在与童年伙伴游戏时,大自然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冬日太阳落下后,诗人常与伙伴们在冰面嬉戏,其乐融融,此时,大自然也参与其中——悬崖峭壁被喧闹声击打而高声回应,枯枝与岩石作响伴乐,连远处的山丘也以回音应和孩子们的喧嚣。华兹华斯直言每一次与伙伴们的玩耍都能随时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妙,“否则/玩耍中就少了些快意”( [1], p. 36)。
华兹华斯在人生拂晓时,就自然而然地体验着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有机互动感,与自然结好联系的纽带。故乡承载了这些“纯粹的、有机的愉悦”(pure organic pleasure),是诗人心灵的土壤与养分,牵引着诗人“回家”。
3. 人与人的和谐共生
华兹华斯笔下的故乡不仅包括他的个人生活,还包含湖区和谐的乡村社会生活。青年华兹华斯曾在伦敦、巴黎等大都市暂居,陌生的邻里关系、喧嚷的城市生活让诗人的心灵钝化、创造力减弱,诗人更加思念湖区温馨有序的社交、亲密共情的人际关系。
《序曲》第八卷开头记录了湖区的格拉斯米尔村集,集市上并不拥挤,主要是羊倌与农夫,乞讨的跛子和盲人,每年守时远道而来的老妇、卖水果的甜美的姑娘。大家都热望这欢快的一天,“集市上充溢着欢快与欣愉……似乎每个人都来分享这喜悦的/气氛”( [1], p. 216),环绕他们的则是宽阔的海尔富林山、憩息的白云以及山涧的溪流。湖区的乡间市场与光怪陆离的都市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约瑟夫·阿狄生(Joseph Addison)在随笔中记录道,在十八世纪的伦敦,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最为惊讶的莫过于伦敦的叫卖声了,“不仅嘈杂不堪,而且也与公众无益”( [3], p. 28)。第七卷结尾,华兹华斯描述的伦敦圣巴塞罗缪大集就反映了这般嘈杂乱象。各色人等汇集在此,声嘶力竭地推销自己的买卖,充斥着“野蛮人的或地狱般的无序/与嚣噪”( [1], p. 209)。喧嚣的叫卖声取代了乡村生活里的山鸣谷应与虫鸣鸟啼,诗人用“暗淡与疯狂”、“无意义”、“无秩序”来形容这样的生活。而在恬静有序的乡村集市,每个人都能从中获得轻松与愉悦,疗愈了诗人在城市声音中受到的压迫感,是诗人在漂泊伦敦时仍能获取些许安定的力量之源。
湖区亲密的人际关系亦是华兹华斯的眷恋所在。在伦敦,诗人常困惑“那里的人们/怎么可能互为邻舍,却永远/不相往来,竟不知各自的名姓”( [1], p. 183)。而在华兹华斯的家乡,人们彼此熟稔,不拘礼节,生命与生命相互映照,同感共生。第四卷中,诗人暑假返乡时遇到从前的女房东,她热情地伴随诗人出门,一起同所遇的每位邻居打招呼,有的在田间劳动,诗人便和他们遥声问候,熟不拘礼,诗人甚至觉得每个人的脸庞都像一本可读的书籍。诗人在湖区闲逛力竭之时,也会在农舍的长椅旁略作休息,与人交谈,“每遇一人都似曾相识”( [1], p. 352)。更不消说华兹华斯的妹妹多萝西,诗人在湖区的生活,常有妹妹的陪伴。华兹华斯沐浴在她柔美的感化与兄妹情谊之中,直言“是她/为我维系着与真实自我的联络/因此而将我拯救”( [1], p. 321)。
此外,乡村生活加深了诗人对普通人的同情心,使诗人将对友伴之爱扩展到对陌生人、对人类的爱,诗人也在共情中体验到自我与他者深层的情感联结。居于湖区时,华兹华斯喜在闲暇之时观察幽居林中的山民以及畅游山野的牧羊人,试图理解普通人的见解和思维。诗人曾在晚归路上偶遇一位老兵,听他讲完自己服役、历经瘟疫、被遣散、最后回到家园的故事后,诗人心生怜悯,一路搀扶老兵直至找一家农舍。华兹华斯热心地恳请主人关照老兵,直到他安歇才肯离去。老兵在谈及过往时十分坚韧平和,但此刻也忍不住情感流露与诗人互相致谢。老兵面对苦难无声的承受令诗人感动敬畏,诗人萍水相逢的帮助让老兵感激心暖,这是一个情感上互动合作的过程,让湖区生活更添温情的色彩。此外,羊倌是华兹华斯特别欣赏的一类人。在第八卷中,诗人记录道,牧羊人在冬日需要对抗暴风雪,春日来临后又得紧盯日渐活泛的羊群,更不消说日日拂晓时就要开始劳作,还得面对山间不期而来的危险。然而他们却始终坚守职责,在不停的劳作中更有一分慵懒与逍遥,诗人说“我已感觉到他在/自己的领地中这样生活,就像个/君主……我在远处看见他,背衬着/天宇,一个孤独而超然的物体”( [1], p. 225)。诗人能设身处地地体会牧羊人生活的千姿百态,赞赏他们的使命感与自由超然的生活态度,常常由此引致对人性与全人类的热爱与尊崇。需要注意的是,诗人也指出这些羊倌亦是普通人的一员,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恶念与苦恼。但总体而言,华兹华斯仍将老兵、羊倌的形象称为“净化的人类形象”,是心灵的启蒙因素之一。诗人与他们的亲密接触、同情同感是后来心灵抵御卑劣、庸俗、自私的力量源泉。
城市化给人的身与心带来了有组织性的压迫,导致了人的分裂与疏离,如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评,在伦敦“华兹华斯看到的则是种陌生感,联系被切断的感觉”( [4], p. 214),这也正是华兹华斯想要通过“回家”恢复的情感联结。在湖区,人与人建立了真实而亲密的联系,构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滋养了诗人健全的人格。健康共生的氛围涤荡了诗人的城市焦虑,消弭了人际情感的断裂。
4. 过去与现在的互联互通
华兹华斯故乡情结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寻根”,他常用“长河”比喻生命或心灵历程,指出只有折返、回溯过去的经历,才能复归河流最初的流域,“过去的价值”通过“当下的反思”得以生成。《序曲》中,华兹华斯对湖区“往事与故人”的回味和顿悟即是他的寻根之旅,诗人借此联通了过去与现在。
《序曲》中华兹华斯的童年记忆占据了大量篇幅,王佐良指出,在华兹华斯这里“童年虽消逝,但余烬犹温……通过回忆他仍能寻回童年的某些东西——欢欣与自由、新生的希望等”( [5], p. 85)。在第十卷中,诗人回忆了童年良师威廉·泰勒,即霍克斯海德学校校长。泰勒逝世后埋葬于湖区南部,诗人恰于1794年借住在南部一位亲戚家,于是一日清晨诗人出发去寻找泰勒的墓碑。诗人站在碑前,回顾这位“可靠的向导”,他热爱诗歌与诗人,墓碑上刻着托马斯·格雷的《墓园挽歌》,临终前亦用充满诗意的语言告别世人。泰勒是华兹华斯终身事业的启蒙者,诗人最初正是依从他的教导开始诗歌创作。华兹华斯在出发前原本有些感伤,然而回顾了良师在诗歌上的启蒙,再读墓碑上的挽歌,诗人感到温馨的快意,似与良师实现了跨越时空的心灵相通,“今天他若活着,一定会喜欢我,/会认定这不是个没有出息的来者”( [1], p. 301)。通过想象良师泰勒今日的认可,诗人肯定了自己创作的初心,确认了自己献身诗歌的价值与意义。诗人的母亲亦是他的童年良师,忆起母亲时,诗人对她的教育理念赞不绝口。她没有受到功利主义教育的影响,而是尊重孩子们的天性,不惧怕孩子在成长中有些许错误,从没有过度的关心,也不拔苗助长,“她爱童年的本来/面目,而不是怀着永远骚动的/虚荣,频频举目于其未来的成就”( [1], p. 123~124)。十九世纪英国盛行的功利教育触发了诗人对童年的反刍,在对已故亲人的虔诚怀念中,母亲的育儿实践与华兹华斯的教育理念合二为一。正如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所言,只有将家庭成员的思想紧密放置在一起时,并以某种方式重新结合,家庭记忆才能转变为可以把握和理解的思想( [6], p. 54),华兹华斯因此对幼时母亲的教育产生新的感知,在功利教育背景中恢复了心灵的镇定和方向感。
华兹华斯在第十二卷中进一步强调记忆对心灵的复元作用,他认为生命中的一些“时光瞬间”(spots of time)会清晰地存在于脑海中,在日后回忆之时,它们具有“复元”心灵的能力,“当荒谬的见解与纷纭的思想/使我们消沉……它们却能滋补我们的心灵,/无形中修复它的创伤”( [1], p. 339)。1793年左右,在法国大革命和英法战争的影响下,华兹华斯经受了情感与道德的双重打击2,诗人的想象力被削弱,心灵仿佛“被拔起,离开/这如意的位置,在旋风中被抛来抛去……情感从根子上枯萎、烂掉”( [1], p. 289、313)。在对“时光瞬间”的追忆中,华兹华斯的想象力逐渐恢复,正如徐红霞所言,华兹华斯着力培育读者的“诗意想象力”,他的策略是先回忆自己诗心的成长( [7], p. 93)。第十二卷中,诗人回顾了在同一地点两次不同的情感体验,来说明想象力的作用。诗人五岁时在湖区彭里斯镇(Penrith)附近骑马与父亲的一位老仆行于山中,老仆为诗人引路,不过诗人不幸与他走散。小华兹华斯害怕地牵着马,独自走到山谷底部,那里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留下隐约的痕迹。四周是荒凉的山野,凄清的水洼,对面的孤峰上有座烽火台,稍近处一位姑娘头顶水罐在疾风中走来。这本是寻常的场面,诗人却甚感悲凉与恐惧。然而十七岁时,诗人与妹妹多萝西、后来的妻子玛丽·哈奇逊故地重游,再忆那悲凉的场面,“却有快乐的/情绪与青春的金色辉光洒落”( [1], p. 341),扭转第二次体验的正是“诗意想象力”。诗人在对两次经历的回忆中感受到了心灵强大的想象与创造能力,正如刘晓晖所言,“(华兹华斯的)时光瞬间叙事结构让过去的经验在后来的某个阶段展现出新的意义”( [8], p. 72)。“诗意想象力”能帮助心灵从过去的事件中得到启迪,扭转外界对心灵的消极影响,华兹华斯正是借此来面对他当时遭遇的精神危机。
华兹华斯从“余烬犹温”的“过去”中,提取了重振心灵的思绪,做到自知与自洽以接纳自我,以此来缓解“现在”的精神危机,复得生命的归属感与安全感。值得注意的是,华兹华斯回忆的目的,不是谱一曲感伤怀旧的田园牧歌,其着眼点在于当下的人,目的是让眼前的、具体的人收获心灵的安稳。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华兹华斯践行着他的诗教理想,也超越了他所批驳的葛德汶主义3对“未来之人”的功利关注。
5. 结语
华兹华斯亲历了法国大革命点燃的民主热情,英国工业革命促成的生产方式革新,但这些“进步”都没能解决底层人的生存问题,这造成诗人理想的幻灭和心灵迷失。华兹华斯既出世又入世,他对工业化之下的生活方式有极强的忧患意识,对处于成熟期的政治运动有清醒的认识,正是因此,诗人才在“进步”的社会中,背其道而行之,选择“回乡”。在《序曲》中,华兹华斯对故乡的回溯既是身体力行的生活方式,也是心灵之旅,诗人勇敢地探寻人在工业化、城市化时代诗意生存的可能性。他笔下的故乡,人与自然融为一体,亲邻友人情感相连,过去与现在融会贯通,自我生活在一个内外和谐的有机环境里。在各种价值观相互冲突的十九世纪英国社会,华兹华斯以书写故乡的方式,践行他“自由、平等、博爱”的革命理想。反观当下,疫情已然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日新月异的科技不断冲击传统行业,各种价值观念的冲突此起彼伏,同样身处不确定时代中的我们,不妨回望华兹华斯“回乡”的足迹,并从中得到些许慰藉与启发。
NOTES
1“诗人即人师”是华兹华斯在1808年写给友人博蒙特爵士(Sir George Beaumont)的信中所说,体现了华兹华斯以诗为教的情怀。在信中,华兹华斯回应了当时部分读者认为他诗歌语言不精准的批评。华氏对他们的文学品味深感绝望,并说道“即使最聪明的头脑,在发表评论前也应该先仔细品读诗歌本身”,进而表明“伟大的诗人都是人师,我希望自己要么被当作人师,要么就做无名之辈”(William Wordsworth. The Letters of William and Dorothy Wordsworth. The Middle Years, Volume I: 1806-June 1811. Ed. Ernest De Selincour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7: p. 170)。
21791年底至1792年底,正值法国大革命的关键时期,彼时华兹华斯暂居法国,深受感召,怀着正义与民主的美好理想,坚定地站在革命与人民一边。而1793年始,英国开始与欧陆各方势力结成反法联盟。华兹华斯一向深爱祖国(私人生活方面,诗人因此不能返回法国探望安奈特和女儿,但在《序曲》中未提及),因此经受了道德与情感的双重打击。
31794年前后,华兹华斯曾有不到两年的时间视威廉·葛德汶(英国无政府主义思想家)的唯理性哲学为明灯。葛德汶强调通过后天学习完善人性(但贬低心灵在其中的力量),倡导社会改良与进步思想。诗人在1795年与妹妹重逢、并结识柯尔律治后开始进入精神复元期,逐渐与葛德汶主义决裂。华兹华斯在《序曲》后几卷中论述心灵的想象力时,曾多次驳斥葛氏观点,反思自己的“幼稚病”(如第十一卷223~235行、306~320行)。丁宏为也指出,要理解为何华兹华斯会强调诗意视角的重要性,了解诗人与葛德汶主义的关联是必要的(参见丁宏为“华兹华斯与葛德汶:‘一场大病’”载《欧美文学论丛》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