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是建立在关于私有制度批判思想的基础之上的。不论是早年马克思基于人性的人本主义分析范式,还是后来立足物质生产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转向,马克思都立足于对当时以资为本社会状态的分析和批判,并以隐喻的方式发展出了以自由时间为内在根据的休闲观念。马克思休闲观蕴含着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其异化劳动理论、自由时间理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都凸显出对人类休闲问题的关注,充分展现了马克思思想中的人本意蕴及其休闲观的时代价值。
2. 劳动之维:休闲与劳动的对立和解
在马克思看来,休闲是一种人类合目的性的生存发展状态,是现代人走向自由境界的重要基准。这一判断源自于他对工人实际生活的考察和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在其理论批判早期主要隐喻在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批判中,这也构成马克思休闲观的内在逻辑前提。
2.1. 异化劳动批判是马克思休闲观的逻辑前提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考察无产阶级的劳动和生活状况,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存在“物的异化”与“人的异化”两大异化现象,并将异化劳动的规定性具体阐释为四个方面。首先,人与劳动对象处于相互异化的状态,人创造的劳动产品与人相对抗而不属于人。接着,人的生产劳动过程成了物对人的压迫和奴役的过程,而不是自由彰显生命力的过程,以致于“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 [1], p. 159-160)。工人的劳动作为一种在他之外的强制性的存在,成为与他自身相异的东西、与他自身相对立的独立力量,劳动者深受劳动的外在控制是异化劳动的最本质特征。同时,劳动的异化使人与其类本质发生异化,劳动实践本该是人独特的主体性的生命活动,现在却下降为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1], p. 160),劳动者在感性活动中体验到的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自我受限和自我撕裂。这进一步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 [1], p. 163),在资本逻辑占据支配地位的时期,这种伦理关系异化强烈地表现为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和冲突,工人在资本的剥削下处在“非人”的存在境地,个人能力发展和身心休闲权利都受到空前压抑和侵害。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劳动诚然是实现休闲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只有付出了必要的劳动成本并达到一定物质积累才能有可能真正享受到休闲。而在生产力发展不够充分的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的状况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人生存生活权利的被剥削具有历史必然性,劳动与休闲之间非黑即白的局面具有现实普遍性。这时的马克思尽管还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但没有止步于对这一局面的单纯批判,而是深入揭示正是私有财产不断地生成异化劳动,并阐明了“扬弃私有财产实现共产主义”的消除路径,规划出工人解放、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路线图。随着人类社会对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扬弃与超越,劳动异化在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失,劳动与休闲将达成真正的和解与融合,追求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休闲才得以真正实现。
2.2. 人本导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路径选择
劳动和休闲是人类迄今为止两种基本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生存样态,劳动样态是休闲样态的前提和基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物质资料这一根基。我国目前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劳动人民的劳动状况和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劳动异化现象受到国家制度的引导和制约,但客观来说并没有完全消除。在物的依赖关系下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实社会,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知识经济时代下较高的劳动素质要求和巨大的就业压力,驱使着劳动者不得不为生计奔波。工作成为一部分劳动者生活的全部,获取物质利益成为其劳动的基本目标,而很少能够按自己的兴趣意志进行生产劳作,甚至遭受着“工作贫困”威胁。对一部分劳动者来说,休闲成为与劳动完全对立的、短暂逃离工作的生命间隙,当下社会的人们还存在漠视劳动、逃避劳动的心理现象,劳动和休闲二元对立的情况还没有得到完全消解。
马克思深刻批判了费尔巴哈脱离现实而抽象地谈论人,并超越性地把人看作是实际存在的一定物质生产的主体,因而人在生产活动中是最宝贵的资源,经济发展过程即是人类谋求自身发展的过程。现代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理应秉持以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和文化价值,充分关注个体的劳动环境和休闲需求,通过激励机制、保证机制等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挖掘劳动的休闲意味和员工的精神潜能,提升劳动者的劳动获得感和劳动幸福感,调动其主动性、创造性并进而将其转化为物质生产资源,最终实现企业的和社会的发展目标。通过摆正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关注劳动者真实的劳动需求,并精心设计最能发挥每个人专长的岗位以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劳动者不再仅仅追求自身的,而且追求他人的、团体的生存发展,从而使得摆脱利己主义伦理关系现象成为可能。在这个层面上,劳动者才可能真正视工作为乐趣,打破劳动和休闲的明确界限进而实现劳动休闲化,回归人的生命的尊严,将个人生命价值与企业价值、社会价值融为一体,点亮人性光辉的同时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 时间之维:休闲时间的支配自由
随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深入,马克思通过确立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开了资本增殖的奥秘,并在《资本论》第三卷深刻阐述了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条件的思想,自由王国“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 [2], p. 928),因而“休闲”在马克思对雇佣劳动问题的批判和剩余价值学说的阐释过程中也有了更深刻的意涵。他关于休闲的论述主要集中在“自由时间”这一范畴上,它是马克思休闲观最直观的体现。在马克思看来,时间不仅是人作为生物体的生命尺度,而且可以是人的发展空间和人的积极性存在,是人们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率性而为的基本保障。
3.1. 自由时间是马克思休闲观的内在根据
当前国内外学界有一种观点,如法国后现代思想家鲍德里亚那样,直接将休闲与自由时间等同起来,把休闲看作是对自由时间的直接填充。而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自由时间是包括生理时间和闲暇时间在内的“非劳动时间”,严格意义上的休闲只能发生在可以从事自由活动的闲暇时间。
自由时间并不是休闲的同义语,而是实现真正休闲的必经环节和外在尺度。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盲目追求资本增值的资本家不但尽可能多地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而且还零星克扣工人必要的吃饭休息时间,除了纯生理需要所引起的间断外,工人基本上没有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休闲娱乐时间。工人存在的意义仅仅局限于为资本提供剩余价值,他们的全部可支配时间几乎都是劳动时间,而且其工作带有明显的强迫性和被动性。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不断损害着工人的身心健康,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的平衡遭到严重破坏,马克思不遗余力地对这一现实进行了揭露批判:“至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即使是在信守安息日的国家里)——这全都是废话!”( [3], p. 306)。
自由时间是人用来休息和自我发展的时间,是工人争取人类解放以及自身解放的一个重要范畴,失去基本的自由时间则意味着直接失去休闲的权利 [4]。为此,马克思恩格斯给出了他们的斗争策略,不是进行要求缩短工时、提高工资的谈判或罢工等经济斗争,而是要进行彻底的政治斗争、阶级斗争,才能使工人永远摆脱被剥削地位,摆脱无自由时间的非人处境。在马克思看来,在现代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而工人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两大阶级的对立冲突昭示着资本增殖与劳动时间之间的博弈。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程度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又进一步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而在马克思恩格斯构想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工人阶级的解放得以实现,个人所有制得以重新建立,“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 [5], p. 200)社会的个人需要的满足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人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失去对立性质。尽管人们还必须从事以共同富裕为目的的劳动,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自由支配时间将大大增加,并且永远拥有合理且充分的自由时间和休闲权利。
3.2. 时间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马克思认为,大工业本身的发展带来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加深,但资本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将逐渐实现自我否定和扬弃,“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 [4], p. 199)。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加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条件,因为自由时间是“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的时间”,是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游离出的时间,它以没有必须承担的义务诉求为前提。
我国宪法明确指出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并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对劳动者人格的尊重和权利的保障。然而事物的发展过程并非是一帆风顺的,近期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的互联网企业“996”工作制,影射出了当前社会盛行的加班文化,这种工时模式以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自由时间为代价,与我国不断强调的提高就业质量、实现体面就业的愿景相悖。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而日益普及的移动办公、远程办公等工作形式,使得工作与休闲在时空分布上不再泾渭分明,休闲劳动化的趋势愈来愈强烈,劳动者在工作绩效提高的同时,也察觉到自己愈来愈深受技术理性的控制和奴役。从这一点上来说,马克思时代工人的闲暇时间虽然过于短暂但却是真实属于自己的;当代社会法定工作时间较以前大大减少,实际劳动时间却在无形之中被延长,甚至被延续到休息时间。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总体上劳动生产率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劳动者努力勤奋工作是必要的,但这不意味着一定要牺牲劳动者的休闲权益,相反这样更容易导致劳资关系的紧张和冲突,不利于经济发展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新时代我国更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强化加班工资补偿功能,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平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充分保障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和休闲权益,逐步增进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物质和文化福利,减除劳动者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使劳动者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提高劳动技能、发挥个人才能,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增长与社会的和谐有序。
4. 发展之维:休闲主体的发展自觉
现实的人及其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学说的终极关怀,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始终。如果说劳动异化的消解和自由时间的保障是休闲的外在维度,对休闲的实现起到前提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那么自由全面发展可以看作是休闲本身的内在维度,对于衡量是否实现真正休闲起到决定性作用。
4.1. 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休闲观的价值旨归
青年马克思在揭示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异化劳动”现象的同时,还剖析了资产阶级自身的异化,我们可称之为“异化休闲”,它指的是资产阶级虽然具备丰足的物质资料和宽松的闲暇时间,却并没有拥有马克思意义上真正的休闲。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应享有的休闲权利被资本家所剥削吞噬,使得资本家有了闲钱、闲时,有条件随心所欲地享受休闲生活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事实上,他们仅仅沉醉于对劳动产品有用性的消费和享受,“仅仅作为短暂的、恣意放纵的个人而行动,并且把别人的奴隶劳动、人的血汗看作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 [1], p. 233)。这样,食利者阶层作为同劳动者阶级完全相反的一极,实则早已经成为凌驾于自己之上的物质财富的奴隶。马克思笔下的休闲并不是单纯的休息和感官享受,而是对生产生活自由自主的创造性休闲。马克思还将自由时间区分为了两种类型:“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 [4], p. 204)在闲暇时间里,人们从紧张的工作时间解脱出来从事休息、娱乐等活动,实现身心的充分恢复和修养;在从事较高级活动时间里,人们可以在艺术、科学等领域得到全面的发展。而大多数有闲者阶级无视了较高级活动时间这一维度,正像鲍德里亚所指出的那样,商品逻辑支配下的现代社会使得休闲本身变成了纯粹的时间浪费。
马克思始终把休闲同人类解放与社会进步连结在一起,休闲是他所描绘的未来理想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除了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外,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还有社会给予人的关怀程度、人的本质的自由全面发展程度。如果人们在这个社会体验到的是丧失自由个性、缺乏和谐包容,那它肯定不是真正的理想社会。在马克思那里,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共产主义的和谐完全在社会范围内展开,人的自由时间和休闲活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才会实现“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1], p. 537),才会使每个人自由分享人类文化成果在历史上成为可能,“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交际方式等等——中间承受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仅是承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体社会的共同财富和促使它进一步发展。”( [6], p. 478-479)这就是说,在扬弃了私有制的社会状态下,人既作为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物质生产的主体自由地加入生产过程,又可以作为拥有自由时间创造艺术科学等的人加入直接生产过程,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飞跃。在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休闲即是生活,生活也即是休闲,将实现个体自由幸福与社会高度和谐。
4.2. 休闲自觉是实现主体幸福的首要环节
休闲为人们发掘自我、提升自我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有效途径,而树立正确的休闲主体意识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回归与超越的首要一环。闲时和闲钱是休闲的外在保障,可以通过政治、社会等外在的和客体的方式获得,而闲情则是一种休闲心理体验,只能通过内在的和主体的矛盾消解来实现。换言之,闲时和闲钱是可能意义上的休闲,闲情是本真意义上的休闲。
现代科技手段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缩短了人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给个体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相对充裕的时间和空间,崇尚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逐渐成为时代的主流。而深困在工具理性牢笼之中的现代人,大多数热衷于将余暇时间用于大量的娱乐和休息,还没有普遍性地在精神上实现自由自主,对休闲价值的把握还处于浅薄的甚至无意识的状态,发展型休闲的普遍展开尚且任重而道远。有调查研究显示,我国当前的休闲行为受职业属性、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而具有明显的群体差异性 [7],就阶层而言,高阶层的闲暇生活方式更为多元化,而缺乏休闲知识的社会较低阶层则不然,他们很难意识到闲暇时间可以是自我提升的重要范式。应当承认,当下我国社会还存在单调休闲、不会休闲等问题,不少人还不懂得如何科学安排有益于自身发展的休闲活动。
在闲情维度深刻理解和把握休闲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深刻性,对于我们如何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精神文明建设不应仅停留在外在的客体层面,亟需将之深化到主体自觉层面,逐渐地使休闲主体实现充分利用休闲时间来发展自身才能。归根到底,休闲在本质上强调的是主体价值的需要和抉择,对人们理性判断和选择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休闲自觉恰恰意味着抛弃虚假的感官需要和消费满足,主动地参与展现人类真正生命意义的活动,充分释放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的生命能量。因此,我们除了完善休闲设施、保障休闲时间等外在条件建设,还需要加强休闲教育和休闲引导,培养人的休闲主见和独立思考,从而获得高质量的休闲心理体验,切实优化自己的生活质量,助力实现人的物质的、精神的和社会的自由全面发展。
5. 结语
马克思视域中的“休闲”是指人完全合理利用自己拥有的可支配时间、实现自我完善发展并真正“成为人”。通过劳动、时间和发展三重维度的有机结合,可以清晰指认马克思休闲观的严整框架,即以劳动异化为切入点,以自由时间为核心,旨归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与新时代我国追求个人全面发展的诉求相呼应,与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休闲问题越来越多的关注相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劳动保护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调整受到高度重视,诚实劳动、体面劳动、幸福奋斗的新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与深入发掘马克思主义休闲观密不可分,马克思休闲观在经济转型、社会和谐、个人发展等方面,对指导我们更好地生存发展具有深刻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