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声律发蒙》与《声律启蒙》及其关系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这是很多人耳熟能详的句子。作为《声律启蒙》一书“一东”中的内容,曾被收入小学课本,甚至被编为歌曲传唱。但是却鲜有人知其祖本——明版《声律发蒙》的存在,相关研究文章也很少,下面谈一下这两本书之间的源流关系。
1.1. 《声律发蒙》
书籍名称为《声律发蒙》者,不止祝明版一。广为人知的是明代的兰茂(字止庵)本《声律发蒙》,另有传杨林兰所著,但后者是讹传,乃是对“杨林兰先生”的误读,古人常将籍贯置于人名之前( [1], p. 107)。经过比较,兰茂本与本文所言的《声律发蒙》内容有很大的不同。本文所凭依的声律发蒙版本为元祝明撰,潘瑛续,明刘节校补,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涂时相重刻的《声律发蒙》。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下称《提要》)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据高儒《百川书志》云,《声律启蒙》二卷,元博陵安平隐者祝明文卿撰。自一字七字至隔句各押一韵,对偶浑成,音响自合,共九十首,则此编前二卷为明书,后三卷瑛所续也。瑛不知何许人。( [2], pp. 164-165)”这里点明了作者为元代博陵安平人祝明字文卿,也点明了《声律启蒙》二卷的格式、篇数。以在《声律发蒙》和《声律启蒙》共存的一东部分的第二小节为例:“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两岸晓烟杨柳绿,一园春雨杏花红。两鬓风霜,途次早行之客;一蓑烟雨,溪边晚钓之翁。”从“云”、“雨”、“雪”、“风”一字到“两岸晓烟杨柳绿”、“一园春雨杏花红”七字。“风”、“红”押上平一东,而前一句则不押韵。二字、三字、五字亦然。其中不合于“隔句各押一韵”者,或为刘节所校补。
《声律发蒙》小引中提到:“《声律发蒙》五卷。前二卷,安平素庵祝先生文卿所作。后三卷,则四明潘瑛景辉氏续而成之者也。木行书肆旧矣。予尝日取课稚子音。因其讹舛,病中辄较订,间增补至三百首,庶足愚幼者岁肄云。正德十六年辛巳春二月望,大庾梅国居士刘节题。”这进一步向我们揭示了作者的信息,同时指明在1521年春刘节根据当时对于音韵的考察,在病中进行了校订。
另在《提要》中有:“《别本声律发蒙》六卷(编修周永年家藏本),元祝明撰。原书二卷。此本作五卷,盖后人所分。末附歌一卷,题曰黄石居士撰,不知为谁。每卷又题马崇儒重订,亦不知何许人。据书中前后题识,盖嘉靖中衡王府医正也。( [2], p. 165)”这里进一步展示出了其流传过程,但其言“盖后人所分”是错误的,实则续补而至。根据涂时相刻本中提督学校山西按察司副使长洲陆檄书的刻《声律发蒙》引来看,也别无二致,因此这里的可信度还是很高的。值得一提的是这篇引当中提到了祝、潘本《声律发蒙》的地位:“韵辑于休文,广于才老,发蒙则自祝、潘二氏。是刻又羽翼四家而大造后学也。厥施普哉!”“休文”为沈约的字,他曾撰《四声谱》;“才老”为吴棫的字,他为音韵学家,著有《字学补韵》、《楚辞释音》)等,在这里马公将启发幼童的功绩归于祝、潘二人,还将其摆到与沈约、吴棫的同等位置上。同时也指出,“以发蒙名,讵止蒙藉以发也?”这本书并不限于孩童使用,这番话是马公在视察科举之事后所说的,所面对的大抵都是青壮年了,可见其对于这本书的重视。涂时相所重刻的版本也应当就是这位马崇儒1先生所修订的版本。至此,我们大概了解了现本《声律发蒙》的成书过程。
1.2. 《声律启蒙》
《声律启蒙》原名《声律启蒙撮要》,是清代的车万育编撰的一本声律启蒙读物。公众对它的熟悉度大大高于《声律发蒙》,民国元年宝庆详隆局刊本曾特别注明:“中华民国初等小学用。”( [3], p. 104)其流传之广,影响之大,不言而喻。因此,这里仅作简要介绍。全书按照平水韵中的上下平声分为上下两卷。每卷以韵分为十五部分,每部分含有三小节。书中内容对仗工整,平仄和谐,声韵优美,典故丰富,对幼童与对联、诗韵的初学者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本良作。根据文本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声律启蒙》与涂刻版《声律发蒙》有众多相似之处。例如第二卷九青部分第一节“绣倦佳人,慵把鸳鸯文作枕;吮毫画者,思将孔雀写为屏”,在涂刻版为“刺倦佳人,勤把鸳鸯文作枕;丹青名士,善将孔雀写为屏”。十三覃部分第三节“攘鸡非君子所为,但当月一;养狙是山公之智,止用朝三”,在涂刻本为“鸡攘非君子之为,岂当月一?狙养寔老翁之智,复用朝三。”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这两本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声律启蒙》作者为车万育(1632~1705),其生活年代为清顺治、康熙年间,可以推测,《声律启蒙》取本于《声律发蒙》,是否所取之本为涂刻本,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1.3. 《声律发蒙》与《声律启蒙》的关系
由于年代久远,以及人们的不重视,就如《提要》所说:“盖为初学发蒙而作,无所当於著述。《百川书志》所云,未免过情之誉也。”2祝明版《声律发蒙》在历史长河中,目前仅剩下类书中的孤身片影。而我们现在可见的涂刻版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根据《声律发蒙》一书所留版本,一种观点即把涂刻版当做是《声律启蒙》所撮要原本,笔者曾也这样认为,但是根据随后的发现,了解到实际上并非如此。
袁庆述先生曾作《声律启蒙》校注记一文,其中谈到他利用明涂时相本《声律发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纠正了清代光绪癸未年间(1883年)用墨耕堂藏版重印的《声律发蒙》。这一版本的《声律启蒙撮要》在对仗工整的韵文后,都有多少不一的注解。袁先生利用元祝明撰,潘瑛续,明刘节校补《声律发蒙》校注《声律启蒙》,是以承认后者以前者的前两卷为其祖本为前提的,但是在校注过程中袁先生发现后者据以撮要的底本却并非祝明原本。袁先生举的例子为后者卷下“一先”中有“郑虔毡”,原注云“见前”,但是此书前面并无与此有关的注解( [4], p. 103)。因此袁先生认为,后者所撮要的版本应当是有注的,而非无注的万历二十一年涂时相本。同时他还提到了《声律发蒙》版本源流的复杂性。袁先生与涂刻版《声律发蒙》作比照的的版本为清代光绪癸未年间(1883年)用墨耕堂藏版重印的《声律发蒙》,并不具有通行本的代表性,同时仅凭借有注无注,而非文本比照就言后者据以“撮要”的底本却并非祝明原本,确实还有欠妥当。
随后有学者发现了刘节校补前的版本,以及潘瑛补续前的版本。并指出,《声律启蒙》所撮要的底本为潘瑛未补续前的二卷本。根据上文注《百川书志》中记载祝明的原本为90首;而涂刻本前两卷为120首,多出的30首应当是刘节所补。而明唐居子编的《对类正宗》卷首有《声律发蒙》一编,但是未标明撰者,其中上下平声共90首( [5], p. 172),与《百川书志》所言相合,而根据对比,该学者认为《对类正宗》所载的版本即为刘节补校前的版本。通过对勘,该学者指出,每一韵部之代表字(韵目字,如一东、二冬等)未出现在祝明、潘瑛原作之中或未出现在第一个韵脚者,刘节必爲补作或改作,这样就使得每一韵部的第一首第一个韵脚字一定是该韵部的代表字( [5], p. 173)笔者根据手中涂刻本对照,发现的确如此,一字对的第二个对的押韵字的确为该韵部的代表字。例如:下平声三肴“宾对祭,脍对肴”;甚至上去入声也是如此,如上声二十三梗“枳对菰,蓬对梗”。后该学者指出祝明《声律发蒙》二卷本现今也尚存,首都图书馆藏《声律发蒙》二卷,《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録爲明刻本( [5], p. 173),首都图书馆网站著録爲清刊本,半叶八行,行二十二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黑鱼尾,版心上刻“阳平书院”。其中的王伟序亦能帮助我们了解更多。最后,该学者指出,从文字方面进行比较,车万育本《声律启蒙》更接近《对类正宗》本。虽然笔者在写作本文时尚未见到《对类正宗》本,但根据其在文中所摘录的部分与车本《声律启蒙》进行对照,几无二致。由此我们就可以肯定车本《声律启蒙》与《声律发蒙》的源流关系。
涂本《声律发蒙》和车本《声律启蒙》有着同宗异流的关系,而并非直接的承接关系。涂本是经由刘节补校、马象乾重勘补韵字而来的;而《声律启蒙》极有可能是在《对类正宗》本中未经过刘、马等人之手的《声律发蒙》之上撮要而成的。
2. 祝明撰涂刻本《声律发蒙》和车本《声律启蒙》文本比较
二者同宗却异流,文本上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地方。通过对比二者的内容,虽然不能从中直接获得两者的承接关系以及所有可能呈现出来的音韵变化,但是通过比较可以更加明显的了解此两本书的特点,从而使实际运用更加方便,同时若以后能够发现新版本的《声律发蒙》,亦可作为研究资料。下面,以车本《声律启蒙》的上下两卷(上下平声)以及祝明撰涂刻本《声律发蒙》的一二卷(上下平声)的文本进行对比,这是由于今体诗用韵都是依照平水韵,而且限用平声韵( [6], pp. 11-14)。比较、掌握此部分,有助于我们研读唐以后的诗歌,学习诗歌写作。
2.1. 对偶
从韵对的意义上来看,车本《声律启蒙》较祝明撰涂刻本《声律发蒙》对偶更加严谨、鲜明。如上平五微中,后者为“岁晚独怜归国梦,秋寒谁念寄边衣?”,而前者为“夏暑客思欹石枕,秋寒妇念寄边衣。”“夏”对“秋”、“暑”对“寒”比 “岁”对“秋”、“晚”对“寒”好。再如下平二萧中,后者为“麦穗对禾苗”,前者为“密穗对新苗”,“麦”对“禾”较之“密”对“新”更为妥帖。但是这其中也有不甚合意处,例如上平六鱼中前者为“奉璧蔺相如”而后者为“完璧赵相如”这句对应的前半句为“分金齐鲍叔”,鲍叔牙为春秋时齐国人,而蔺相如为战国时赵国人,因此以国别相对更为妥当。
从格律上来看,两本书在一字对、二字对、三字对中多为严对;在五字对、七字对以及更多字的韵对上以宽对居多。例如:在上平五微第三节中《声律启蒙》中有“出使振威冯奉世,治民异等尹翁归”,其平仄形式为: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在《声律启蒙》中有“野水自添田水满,晴鸠却唤雨鸠归”,其平仄形式为: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此两句处于同一位置,但是除韵脚相同外,两者的平仄形式不同,但都属于宽对。
2.2. 典故
在这一方面,《声律启蒙》较《声律发蒙》对典故运用的更多。在同一节的相同位置,如果有完全不同的情况出现,则《声律启蒙》中的大多为含有典故、历史人物或名胜的韵对,而《声律发蒙》大多为一般名物。例如:上平七虞中后者为“色丽对形癯”而前者为“李白对杨朱”。下平六麻中后者为“远鸥浮水净,轻燕受风斜”,前者为“设桥偏送笋,开道竟还瓜。”这句含有两个典故,一为南朝宋的郭原平,为偷笋者创造方便,偷笋者感到惭愧,于是不再偷其笋。此典故出自《南史·郭原平传》:“宅上种竹,夜有盗其笋者,原平遇见之,盗者奔走坠沟。原平乃于所植竹处沟上立小桥令通,又采笋置篱外,邻里惭愧,无复取者。”二为描述晋代的桑虞为偷瓜者开辟道路的,偷瓜者非常惭愧,于是将偷来的瓜送还给他。这个典故出自《晋书·桑虞传》:“虞有园在宅北数里,瓜果初熟,有人逾垣盗之。虞以园多棘刺,恐偷见人惊走而致伤损,乃使奴为之开道。及偷负瓜将出,见道通利,知虞使除之,乃送所盗瓜,叩头请罪,虞乃欢然尽以瓜与之。”这样的典故,书写的是故事,传达的却是与人为善的道理,有利于对诵读者产生教化作用。
2.3. 教化意义
中国社会的传统伦理道德以儒学为核心,十分注重社会教化,正所谓“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善于化”( [7], p. 111)车本《声律启蒙》较祝明撰涂刻本《声律发蒙》教化意义更为明显。不仅体现在如上文中典故的直接引导,更体现在文法正对的应用中,例如下平十二侵中,后者为“宰我对曾参”而前者则为“闵损对曾参”,将“宰我”替换为“闵损”,二者同为孔子的学生,同被列为“四科十哲”。《论语》中有:“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从中可以看出闵损的德行是受到赞赏的,至于宰我,孔夫子言:“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二者相较,高下立现。下平七阳中,《声律启蒙》为“尧对舜,禹对汤”,而《声律发蒙》中则为“幽对纣,禹对汤”,可见《声律启蒙》更强调正面榜样的垂范作用。
2.4. 出韵
通过比较,在《声律启蒙》中出韵的字,在《声律发蒙》中不出韵,或者更为精确,例如《声律启蒙》五微第三节“声对色,饱对饥。虎节对龙旗”中,“饥”“旗”二字属四支和五微,而这样放入五微中就显得不够精确。在《声律启蒙》中,对应的句子为“声对色,瘦对肥,虎节对龙旂”,其中“肥”“旂”都是五微。十二文第三节:“鸟翼长随,凤兮洵众禽长;狐威不假,虎也真百兽尊。”“尊”字本属十三元,却用于十二文中,而《声律发蒙》中则为“鸟翼长随,凤可谓众禽之长;虎威不假,狐难为百兽之君。”“君”为十二文。下平三肴第三节“藜杖叟,布衣樵。北野对东郊”中,“樵”字本属二萧,却用于三肴中,而《声律发蒙》中该句为“喧戏蝶,舞潜蛟,北野对东郊。”“蛟”字为三肴。下平九青第一节“红对紫,白对青。渔火对禅灯”中,“灯”字本属十蒸,却用于九青中。在《声律发蒙》中该句为“红对紫,白对青,执辔对扬舲”,“舲”确属下平九青。我们读此类书籍时,不可盲从,需要认真谨慎对待。
通过对比,我们很难说孰优孰劣,两个文本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声律启蒙》更加明白晓畅;《声律发蒙》在押韵方面更为准确。同时这种对比是建立在《声律启蒙》的上下两卷与《声律发蒙》的前两卷对比的基础上,因此其优劣更不可一言以蔽之。
3. 总结
通过对《声律发蒙》文本形成源流的探究,以及相关学者的说法,可以发现两个文本是同宗异流的关系;通过对两本书文本内容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它们具有共通性,也有各自的特色。各地兴起国学教育,对于韵对类书籍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陈来教授认为:蒙学读物的主要功能有二,一是伦理教训,一是文化启蒙( [8], p. 434)。我们现在也非常需要这类读物。《声律启蒙》虽然已经被大众所熟知,但是与其同出异流的元祝明撰,潘瑛续,明刘节校补的《声律发蒙》还鲜为人知,其四声全包,广含106平水韵,更是声律类蒙学读物的首创之作,其地位十分重要作用。
基金项目
本文系山西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9032)相关研究成果。
声明
引用的《声律发蒙》文本皆源于:元祝明,撰,潘瑛,续,明刘节,校补,明万历二十一年涂时相重刻版《声律发蒙》五卷本(北京图书馆藏)。
参考文献
NOTES
1按:疑马崇儒为误作,在刻《声律发蒙》引中有:(马公,广东人,讳象乾,字体良,连城,其别号云)。而根据《山西通志》卷七十九:“馬象乾,進士,萬曆時任廵按山西御史。”
2其所指《百川书志》所云为:“对偶浑成,音响自合。”按:此处其写道“《声律启蒙》三卷,元博陵安平隐者祝明文卿撰。自一字七字至隔句各押一韵,对偶浑成,音响自合,共九十首,则此编前二卷为明书,后三卷瑛所续也。瑛不知何许人。”“《声律启蒙》”乃是根据《声律发蒙》两卷本中的王伟所作的序而称之。“三”为误作,可见《提要》中已经作出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