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是指在民族村寨特定空间发生的文艺表演活动,表演者一般为本村原住民,也可以是外来者。就云南省来看,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以民族村寨原住民为主,节目内容主要是村寨生活、民族风情、宗教文化等,旅游者可以通过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了解民族村寨的生活风貌、民族文化,在特定的时空中获得独特的审美体验。
2. 云南省民族村寨歌舞展演的组织形式
云南省民族村寨歌舞展演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村民自组织型和外组织型两大类。
2.1. 自组织型歌舞展演
自组织型村寨歌舞展演一般由本村村民自发组成歌舞队,展演节目内容具有本民族、本村寨文化的内生性,也就是说,这类节目往往反映本村寨的历史文化,具有本民族文化的良好传承。村寨歌舞队从上一辈继承了展演节目的相关内容,平时闲暇时作为休闲娱乐,节庆期间自发组织表演。这类节目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凝聚性、消遣性,如小水井苗族村和大糯黑彝族村的乡村展演就属于这种形式。
2.1.1. 小水井村合唱团
小水井苗族村位于昆明市西北部富民县大营镇束刻村委会境内,距离富民县城十五公里,现居住苗族有147户,是昆明市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小水井村地处海拔2350米的山区,从3岁小孩到耄耋老人,大家都酷爱唱歌。每天劳作结束后,村民就自发聚在一起享受歌唱的快乐。小水井村民信仰基督教,至今村里还有基督教堂,据说这是上世记三十年代一位澳大利亚的传教士在传教过程中把欧洲的美声唱法教给他们的先辈,一代又一代地在唱诗班中流传了下来。现在,合唱团有60多名成员,全部由当地村民组成 [1] 。小孩3岁左右就跟着大人学唱歌,到成年后正式进入合唱团。姑娘嫁出去离开合唱团,也有人嫁入小水井村,成为合唱团的成员。就这样,合唱团从未中止过活动。村民加入合唱团不用通过选拔,也没有考核,只要愿意都可以,合唱团是因为喜欢而聚在一起唱歌。由于男女老少都喜欢唱歌,现在村里有老、中、青3个合唱团。每到晚上,整个小水井村都沉浸在歌声中,成为“歌唱的小水井” [2] 。
2.1.2. 大糯黑村歌舞队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大糯黑村,原名为“藤子哨”,撒尼语当中的“糯”意为“猿猴”,“黑”意为水塘。糯黑村的中文译义是“猿猴戏水的水塘”。大糯黑村海拔1900米,位于喀斯特岩溶地貌发育地带。这里山峰石岭,溶沟、峰丛发育充分,具备十分显著的喀斯特地貌特征。大糯黑村共256户,彝族撒尼人口占比超过99%,撒尼民俗风情以其服饰、歌舞表演、节庆活动、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特色饮食等为代表。密枝节和火把节是当地最为隆重、最富有特色的节庆活动,这里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体育、传统手工艺和民俗等富有特色,其中口述文学《阿诗玛》、民族乐器大三弦、石林彝族刺绣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大糯黑村中的歌舞表演队共有7支,其中老年协会歌舞队3支,中青年歌舞队3支,传统撒尼戏剧表演队1支。估计200人的参与度,歌舞表演者占村总人口的20%。
2.2. 外组织型歌舞展演
外组织型歌舞展演一般由当地政府和旅游公司牵头组织,他们负责招聘演员,组织专家编排节目,演员可以是本村村民,也可以是从外村招聘进来的员工。外组织型歌舞展演队的成立是为了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丰富旅游产品而组织的乡村歌舞展演,像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大沐浴村和元阳县箐口村就属于这种类型。
2.2.1. 大沐浴村歌舞队
大沐浴村是云南省玉溪地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龙河村的一个自然村落。它位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南部,着落在漠沙镇龙河村北侧的红河西岸,大沐浴村是干热河谷区,属于南亚热带半干旱气候类型,村里居住者99%为花腰傣 [3] 。大沐浴自然村住有107户人家,450多人。最早的大沐浴村歌舞队是从大沐浴村村民中挑选的,由县文工团的老师编排舞蹈教授,目的是为了发展大沐浴村的乡村旅游。自从大沐浴村被政府确定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以后,政府从大沐浴村歌舞队队员中挑选出一部份并增加了漠沙镇其他村寨能歌善舞的青年,组建了漠沙镇歌舞队,由镇文化站直接管理并发演员的工资,工作地点在大沐浴村。平时排练节目,以备花街节、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时表演。每当政府有接待任务,有领导、专家来大沐浴村考察,歌舞队也要表演节目给他们看。
2.2.2. 元阳县箐口村歌舞队
2003年,为了把元阳梯田景观变成旅游资源,政府投资在箐口村修建了各种旅游设施,箐口村开始接待政府部门和普通游客,村里当时并没有专职的歌舞队,遇到一些重要的场合,民俗村管委会就把一些村民临时组织起来跳舞。相关领导部门要把箐口村打造成红河州哈尼族文化窗口,决定增加文艺节目的表演,以体现更多的哈尼族文化内涵。所以,2009年3月,县旅游局开始组建箐口村歌舞队,歌舞队集中了民间宗教人士、当地文艺精英和箐口村普通村民,有20人左右,其中女队员8人。成员平时参与旅游民俗村的管理和文艺排练,有演出任务时就参加文艺表演,平时则兼顾负责村寨卫生、安全、导游等工作 [4] 。
3.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与乡村旅游的互动发展现状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与乡村旅游互动发展能够促进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让旅游者在短时间内体验民族风情,带来心灵的愉悦。因此,它具有文化传承及整合性、旅游审美性、休闲娱乐性、品牌塑造性等特征。
3.1. 乡村旅游开发促进民族传统文化在歌舞展演中传承、整合
元阳县箐口村歌舞队2003年成立时,为了弥补本村哈尼族歌舞的缺失,从元阳县攀枝花乡硐辅村、麻栗寨请来了大摩批(祭司)朱小和、李主义,由朱小和演唱哈尼族古歌《窝果策尼果》和迁徙史诗《哈尼阿培聪坡坡》,以增加歌舞队的文化内涵。其他地方的哈尼族喜爱跳的三弦舞、四方舞、扇子舞、罗作舞、木雀舞、拍手舞、金钱棍等也被搬到箐口村,元阳县一些文艺工作者也被请进箐口村的歌舞队作为指导专家,其他哈尼族村寨的宗教文化、歌舞文化被挖掘、整合后移植到元阳县箐口村,这些展演节目还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节目有许多是来自周边其它寨子,还有许多是来自哈尼族其他支系,但在乡村旅游背景下,成为箐口村的民族歌舞,集中在这里展示给游客,使哈尼族文化能够被外界所知晓关注。
3.2. 乡村旅游开发促进民族传统文化在歌舞展演中创新
元阳县箐口村歌舞除了传承、整合本民族的宗教和歌舞文化外,还编排了一些新节目参与旅游展演,在原来的歌舞文化中增加了新的元素。
大沐浴村的花腰傣舞蹈则基本是创新编排的。花腰傣最原始的艺术形式是小调,但大沐浴村已经没有会唱小调的人,遇到重要表演都是从外村去请人来表演。大沐浴村最早表演的舞蹈是在县文艺团体的指导下,密切结合花腰傣的生产、生活而编排的,如《花街跳铃》、《小卜少捕鱼》、《竹林情歌》、《傣乡韵》、《花街恋情——娶新娘》、《劳作》、《漠沙江情》、《槟榔情》、《小卜少》、《花街情》、《田歌》、《闹花街》,由于这些节目来自于对大沐浴村花腰傣村民的生产和生活,与村寨文化具有较好的契合度。
小水井合唱团最早演唱的是《圣经》唱诗班的歌,后来开始演唱云南民歌及其他现代歌曲,2018年前往美国、英国参加巡回音乐会时,已经开始用英文演唱歌曲。在保持传统的同时,根据演出主题也在适时创新。
3.3. 民族歌舞展演队成为乡村旅游的名片
与大沐浴村和箐口村不同的是,富民县的小水井合唱团通过参加合唱比赛在国内外屡屡获奖,已经形成文化品牌,并通过合唱品牌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2003年10月,合唱团参加了“中国首届西部合唱节”,这是合唱团成立之后的第一次比赛。那次比赛,他们摘下了青年组的桂冠;2004年4月,参加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走进云南大型歌会;2007年10月,参加“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会”获一等奖;2017年,在第二十届北京国际音乐节闭幕音乐会上,合唱团压轴演唱了世界名曲和云南民歌;2018年2月16日至3月2日,合唱团受美国纽约爱乐乐团和英国伦敦爱乐管弦乐团邀请,前往美国、英国参加巡回音乐会,走上国际舞台。
很多到小水井来旅游的人是受到小水井合唱团盛名的吸引,要来探究合唱团居住的村庄是什么样子,为何能诞生这样神奇的合唱团。
3.4. 民族歌舞展演增加了游客的审美愉悦
民族歌舞展演可以使旅游者从视觉、听觉方面获得审美愉悦,歌舞展演中富有特色的民族服饰,或优美、或粗犷、或夸张的舞蹈动作都能引起旅游者的想象、移情等审美体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有这样、那样的生活缺憾,有不满意和失衡之处,观看民族歌舞展演可以使人暂时忘记烦恼,得到情绪、情感、欲望方面的调节。尤其是游客能够参与的歌舞节目,像大糯黑村彝族撒尼人的大三弦,曲调激扬,舞步并不复杂,游客容易学习,很适合游客的参与。大糯黑村的歌舞队往往在村门口弹着大三弦,跳着舞迎接客人,给旅游者歌舞之村的印象。每年的火把节,旅游者蜂拥而至,众人围着熊熊燃烧的火把,在有力的伴奏中一起跳舞、娱乐。
3.5. 民族歌舞展演丰富了旅游餐饮的内容
民族歌舞展演除了在专门的表演场地进行表演外,还有另一种表演方式即餐间歌舞表演。这种表演形式指民族歌舞表演者为正在用餐的客人进行表演,这种表演往往夹带着敬酒和祝福。彝族、藏族、爱尼族、傣族等都有餐间歌舞表演。餐间展演的表演者可能是员工,也可能是家庭成员,如藏民家访的表演者往往是家庭成员。旅游者边用餐边欣赏表演,增加了用餐的情趣。
3.6. 民族歌舞展演及乡村旅游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
民族歌舞展演为村民们带来经济收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得到体现。一是由村民组成的歌舞表演队可以通过表演节目创收。这类创收分村内创收和村外创收。村内创收是指旅游者来到村里,要求歌舞队为其特别表演,一般按照表演一场多少钱收费。2004~2005年,大沐浴村对旅游者要求的专长演出为150元表演一场,现在增加到一场3000元左右。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佤族翁丁村为到村里的旅游者表演一场歌舞收费3000元左右。村外创收是指受村外相关组织的邀请到县、市、省城进行表演获取的收入。小水井合唱团和大糯黑村歌舞队,都会受邀到县里、省里进行有偿演出,一般交通费、住宿费由邀请方承担,对方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大糯黑村最大的表演队有36人,最小的演员10岁,最大的演员71岁。他们外出演出一次收入为6000~8000元左右,一般外出表演一次,每个表演者最少能分到100元左右。
二是政府津贴。除了经营性收入外,节庆期间,歌舞队之外的村民们参与表演能够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补贴。2007年中国新平花腰傣国际服装节期间,由县文工团组织编排的“傣雅之梦”大型歌舞表演,需要250个人的演员队伍,当时,大沐浴村歌舞队仅有10个演员,加上县文工团的演员,也不到50人。于是发动大沐浴全村的村民参加表演,从6、7岁的儿童到60岁左右的男子、妇女都被动员起来参加“傣雅之梦”的排练和表演。参加排练和表演的村民每人每天得到20元的补助。最后,参加了“傣雅之梦”排练、表演的人员每人领到了300多元的经济补助。
4.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与乡村旅游互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云南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与乡村旅游互动发展总的是积极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4.1. 外组织型歌舞展演中民族文化的原真性流失
由于民族村寨歌舞展演所编排的节目有的反映了民族原始宗教祭祀活动,而村寨歌舞队的队员对表演的歌舞内涵不甚了解,这些歌舞所表征的文化意义很难得到较准确的表达。同时,像元阳县箐口村的歌舞节目主要是从其他哈尼族村寨移植过来,这些歌舞展演与箐口村民真实的日常生活没有多大关联,导致村民觉得箐口村歌舞队表演的歌舞是游离于他们生活之外的,减少了村寨歌舞展演的真实性。
4.2. 外组织型歌舞队演员队伍不稳定
外组织型歌舞展演团队是由政府或公司牵头组织的,演员们把村寨表演看成一份工作,心里不自觉地与其他工作所获得的工资相比较,有的演员离开歌舞队就是嫌歌舞队的工资低而改为外出打工,也有的是因为嫁到外村而离开歌舞队等情况。这种情况在大沐浴村和箐口村都比较明显。
大沐浴村歌舞队2004年每人每月由漠沙镇文化馆发给200元的工资;2005年中旬,离大沐浴村60公里的嘎洒镇有家旅游企业以每月每人发给400元工资到大沐浴村来挖歌舞队队员,由于“高薪”的吸引,大部份队员都去了嘎洒。一段时间,大沐浴歌舞队解散了。为了迎接2005年的十月黄金周和2006年春节的花街旅游节,漠沙镇重新组建歌舞队。为了留住文艺人才,镇政府决定给歌舞队队员每人每月600元的工资,不但去到嘎洒的文艺尖子回来了,还把漠沙在玉溪旅游娱乐企业工作的一些文艺骨干吸引回来,参加漠沙歌舞队的建设。到2008年,大沐浴歌舞队共有13人。歌舞队建立了上下班制度,上班地点就在大沐浴花腰傣文化展览馆。歌舞队除了负责大沐浴村和镇上的文艺表演活动外,还负责大沐浴花腰傣文化展览馆的管理和大沐浴文化广场的清洁卫生工作。遇上镇政府有接待任务,还参与来宾接待,为来宾唱祝酒歌等。2011年年初,经过与镇政府商量,元江某私人公司与镇政府签订了5年的合同,承包大沐浴村的旅游经营,歌舞队就由公司管理和支付工资,公司给歌舞队的队员每月1000元的工资,后来这家元江的公司出现亏损,就不支付他们的工资,歌舞队员就留下了公司借给他们的花腰傣服装抵工资。由于发不出工资,所有歌舞队的老队员都离开了歌舞队,元江的私人公司亏损撤走后,从2011年8月开始由玉溪的私人公司来承包,又重新组建了歌舞队,在亏损后,公司撤走,还是由镇政府负责歌舞队的工资发放,工资额度涨到1600元,同时向外村新招补充了队员,现在的歌舞队达到20人左右。但是,大沐浴村歌舞队队员主要来自其他村寨,大沐浴村基本没有年轻人参加歌舞队,年青人几乎都外出打工了。
箐口村歌舞队刚建立时,每人每月工资仅为150元。2004年3月,通过试用期的歌舞队队员每月工资达到了300元,民间老艺人、管理人员的工资提高到330元。但老艺人不愿意长期离家,年轻的队员也不是十分安心,这些收入至多只有外出打工收入的一半。有些来箐口看过歌舞队表演的一些老板,私下许诺好工作及高待遇后将一些女队员带走,2004年那支歌舞队的队员到2007年只剩下个别男队员,无法表演节目。管委会开始在村中找年轻的媳妇来跳舞。因为她们是有丈夫和孩子的,所以不会轻易离家外出,这样演员就可以相对稳定下来。到2007年3月,歌舞队已经经历了三次大的队员补充工作。歌舞队的第一批女队员平均年龄18岁左右,现在的女队员平均年龄30岁,她们在表演结束后忙着回家做家务,很少和游客进行互动和推介哈尼文化,演出效果差很多。
4.3. 自组织型歌舞队的展演节目不够丰富
自组织型歌舞队表演的节目具有很强的传承性,一般不太复杂的节目才容易传承,像彝族的大三弦,音乐和舞步都不太复杂,基本是简单节奏和简单步伐的重复,比较适合游客的参与。但是,当作为单独的节目进行表演时,内容的丰富性及时间长度就不够了。
4.4.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在乡村旅游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虽然丰富了乡村旅游的内容,但是,由于旅游者到来人员的分散性和时间的不确定性,村寨歌舞队不可能像“云南印象”、“丽江印象”那样定时演出,村寨歌舞队的表演一般都要提前预定。这样,当散客到达村寨时,常常看不到演出,甚至不知道村寨里有歌舞队,村寨歌舞队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5. 民族村寨歌舞展演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改进措施
要充分发挥民族村寨歌舞展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5.1. 深度挖掘、传承、传播本民族传统文化
对于外组织型民族村寨歌舞展演,因为表演的节目多是外部力量帮助挖掘、编排的,挖掘、编排者应该向歌舞队队员讲授歌舞中的文化内涵,歌舞队队员也应该主动研究和学习,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同时,应在展演所在地村寨进行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宣讲、传播,让展演所在地村寨的村民了解本民族曾经拥有,现在可能流失、流变的传统文化,增加村民对本民族传统文化认同。
5.2. 外组织型歌舞队向自组织型转化
自组织型歌舞队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凝聚力,虽然歌舞队队员没有固定工资,但大家仍然愿意参加排练、表演;而外组织型歌舞队由于是政府或公司组织的,歌舞队队员有固定工资,一旦没有经济支持或者对工资收入不满意,队员容易流失。
自组织型歌舞队是民族村寨歌舞展演队的最佳选择,但如何能够把外组织型的歌舞队变成内组织型的歌舞队呢?首先要简化歌舞表演的难度,每个村寨选一个舞蹈,而且这个舞蹈的动作还不能太复杂,用来打造村寨集体舞。像彝族的“大三弦”、藏族的“锅庄”和傣族的集体舞等。集体舞的打造能够渲染气氛,同时易于旅游者的参与。像大糯黑村的大三弦,音乐节奏强,舞步不复杂,旅游者参与表演的热情非常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进入门槛不高,具有很强的集体娱乐性。
大沐浴村的妇女吃过晚饭也会在村里的表演舞台上跳舞,但她们跳的是现代舞,如果加以引导,把现有的花腰傣舞蹈中的一些标志性动作抽取出来,排练成集体舞,慢慢形成大沐浴村的表演文化,既能避免外组织型的歌舞队人员流失甚至解散,也有自组织的村寨歌舞队能够进行简单的歌舞表演,形成与乡村旅游的良性互动。
5.3. 歌舞展演节目的创新
民族村寨歌舞节目的创新不是引入其他民族文化或现代文化,而是在挖掘本民族原有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创新。大糯黑村的歌舞队在挖掘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丰富了表演节目,现在一场表演有6个节目。而且还在县文化旅游局的指导下编排了话剧《阿诗玛》和《圭山彩虹》,每场话剧表演一个半小时。
5.4. 歌舞队的功能复合化
目前,自组织型歌舞队主要是排练和演出,外组织型歌舞队还承担一定的村寨卫生、安全、导游工作。歌舞队是民族村寨文化形象的代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村寨旅游形象的代表,歌舞队的职能除了为旅游者表演歌舞外,另一项重要职能是传播本民族文化。除了通过歌舞表演传播之外,应该给歌舞队队员增加民族村寨宣传员、导游员的职责,这就需要对民族村寨歌舞队队员进行村寨历史知识、生态知识、劳动生产知识、宗教文化知识的培训,具有丰富民族村寨知识的歌舞队员即能够在民族歌舞展演前后与游客较好互动,也能够为乡村旅游散客进行免费或收费的导游服务。
民族村寨歌舞队还应该肩负起村寨文化对外宣传的职能,如通过网络、公众号对外宣传村寨文化,吸引游客到村寨旅游。
综上所述,民族村寨歌舞展演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无论自组织型歌舞队还是外组织型歌舞队都丰富了乡村旅游旅游产品的内容,民族村寨歌舞传承、保留、创新了民族传统文化,成为游客乡村审美、乡村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民族村寨歌舞展演是民族村寨乡村旅游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