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目前我国处于“后计划生育时代”,人口过多的风险已经接近消除,但一些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风险却在不断累积。部分家庭的独生子女由于各种原因死亡,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再次生育,从而产生了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现象——失独群体,其数目也在以每年7.6万左右的速度增加,有学者估计我国不久之后失独家庭的数量将达到1500万以上 [1] 。独生子女的死亡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悲痛是不可估量的,失独群体身心脆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同时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巨大压力,成为孤立无助的弱势群体。失独问题也逐渐演变为一个为全社会所重视的社会难题 [2] 。
2. 增能理论及失独群体自组织的相关概念
2.1. 增能理论
增能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巴巴拉·所罗门(Barbara Solomon)形成的理论,《社会工作词典》指出:增能是帮助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提高他们个人的、人际的、经济的和政治的能力,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状况的目的的过程。个人、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是增能发生的三大层次 [3] 。个体层面的增能是指使自身拥有力量和能力去发生转变,实现自我价值。人际关系层面的增能是指能够影响别人,某种程度上完善人际关系,从而有效地和别人交往。社会参与层面上的增能是指资源平等分配,消除权力障碍,增加新的机会等。
2.2. 失独群体自组织
自组织在本质上属于社会组织,但在组织方式上强调自主性。它是由特定群体自发形成的,能为其成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和情感支持,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固定的成员和领导结构,并且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慈善性和利他性的民间团体 [4] 。失独群体自组织,即是由失独群体为了解决自身困境,增强生活保障,自发组织、联合形成的自助组织或团体。该组织是失独老人精神慰藉的主要承担,是失独群体人际交往的重要来源,是社会支持的主要支撑,具有促使失独老人重归社会、重归正常生活的整体作用。本文将从增能理论的三个层面,即个人、人际关系、社会,阐述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功能 [5] 。
3. 增能理论下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影响
增能理论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能力的个体,通过激发自身潜能,获得对生活的掌控力和自信心,从而重新的认识自己,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在失去自己唯一的孩子后,失独群体情绪低落、老无所养、老无所依,基于增能视角下研究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功能,帮助失独群体克服无力感和提升自我效能感,激发他们的潜能,重回社会生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3.1. 个人层面的增能
个人增能就是挖掘自我潜能,拥有失去的或者新的能力,在具体的增能过程中,必须重视个人生活技巧的掌握、自我意识的提升以及心理健康等因素。
3.1.1. 改善心理状况,获得精神慰籍
对于失独者来说,实现自我增能是走出内心阴霾至关重要的一步。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指出独生子女家庭本身就是风险家庭 [6] ,失去独生子女意味着家庭的支柱突然坍塌,角色的缺失让他们突然丢失了自己的价值认知,他们会出现愧疚、空虚、安全感缺失、自我认同度低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 [7] 。而在失独群体自组织内,聚集了许多的“同命人”,他们彼此团结,分享个人的经历、故事和感情,这种强烈的身份认同让他们对彼此更加体谅与信任,失独者在互相交流的过程中也更能感受到平等、安全与归属的感觉。除此之外,在失独群体自组织中,心理得到一定慰藉的失独者,他们已经对失独现状有了一些理性的认识,这时候激发、发掘自身资源让失独者们进行了自我救赎 [8] 。
3.1.2. 提高经济状况,改善生活条件
目前为止,我国对于失独家庭的特殊经济扶持只有低保金和特殊家庭扶助金。儿女的赡养费是部分失独者的主要来源,而丧子让这些失独者失去了经济支柱,面临晚年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疾病的纠缠,生活得不到保障,身体疾病也得不到有效治疗 [9] 。而失独群体自组织通过义卖、政府捐款、企业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让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失独者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3.1.3. 相互照料,保障养老
失独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身体机能远不如以前,对养老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子女的照顾依然是养老主力军,但这些对失独群体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10] 。而失独群体自组织对于失独群体而言,会提供相对的养老保障。
第一,相互照料,相互扶持。失独者们集中在一起相互照应,年轻的照顾年长的,体健的照顾体弱的,经济条件好的照顾经济薄弱的。
第二,建立养老机构。专门的养老机构可提供生活照料和养老赡养,极大的改善失独群体的生活和养老质量。失独群体可以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这个平台寻求社会和政府帮助,建立专门针对失独群体的养老院。2015年,北京市通过将第五福利院改造为失独家庭养老院的方式建立了专门的失独养老院,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推广 [11] 。
第三,招募志愿者。失独群体自组织可以与社区建立稳定的志愿服务机制,对失独家庭进行专门的、精准的帮扶工作,以推进失独群体由社区照顾的社区照顾模式的实施。
3.2. 人际关系层面的增能
失独群体由于失去子女遭受沉痛打击,往往对周围的世界变得异常敏感,社会认同感低,在与人交往方面自我排斥,人际关系网发生瓦解。而失独群体自组织由于其特殊性和天然的亲和力,通过“同命人”的身份,可以对失独者的人际交往关系网再建起着推进作用。
3.2.1. 失独群体自组织是交流平台
失独群体自组织的成员是来自各个家庭的失独者,其自身带有很强的共情属性,成员彼此拥有相同的人生经历,使他们成为互相信任、平等、没有隔阂、有共同话题的“同期群” [12] ,失独群体自组织可以从最简单的层面,直接连接内部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进失独者的人际关系。
3.2.2. 失独群体自组织是过渡组织
失独者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接触更多的失独者后,有了新的心理支持,同时再扩大自己的交往范围,回归原来的强社会关系。也有失独群体自组织鼓励失独者,从兴趣爱好着手,鼓励其参加相关活动,得到社会认同感,进而融入社会。例如福建C街道一名失独者就是通过跳广场舞重新融入社会 [13] 。
3.2.3. 重建人际关系网
失独群体自组织作为一个志愿者组织,由于同命相连之感,使成员们自发为具有相同经历的苦命人志愿服务。失独群体自组织通过失独群体形成的社群沟通,提供相应的帮助,为失独者重建人际关系网 [14] 。失独群体自组织通过网络平台、线下活动等方式来扩大规模,这也说明了失独群体自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对人际关系网促进的效力。
3.3. 社会层面的增能
社会层面的增能大多以群体活动出现,目标指向对社会决策的影响,即失独者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资源再分配,从而改善目前的困境,争取到与健康社会和进步文化相匹配的社会平等待遇。
3.3.1. 提升社会关注度
我国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且各项养老政策并不完备。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可以提高社会关注度,从而解决外界对失独群体自组织了解的缺失问题。在推动宣传上,可以借鉴英国曾发起的“结束老年孤独运动”,建立相关网站与新媒介以使得社会大众以及政府了解和关注失独群体 [15] 。在微博、微信以及贴吧均可建立公众号,使失独群体走进大众视野;其次,利用失独群体自组织成员对于自身境况的了解举办相关的失独主题活动,还可以定期进行广告牌宣传。
3.3.2. 资源平等分配
与艾滋病患者、残障人群、自闭症儿童所获得的社会支持与福利相比,失独群体所能得到的帮助和资源十分有限,但失独群体自组织能为失独群体争取到更多的平等的社会资源。在人力方面上,失独群体自组织通过增加社会关注度,扩大组织影响力,使得专业帮扶志愿者可通过宣传招募到自组织内部。同时与各社区合作,利用现有社工资源不断扩展非社工志愿者的加入。在物力方面上,失独群体自组织成员可以获得组织内部活动场所和经济帮扶,同时可以以失独群体自组织名义举办活动和聚会,集中向政府申请活动场所和经费。
3.3.3. 完善缺失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覆盖面窄、社会性差、社会保险保障程度低以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16] 。失独群体自组织可以弥补现阶段政府和国家制度缺失的部分,给国家建立新法提供部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
第一,鼓励组织成员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平台,集体购买个人保险,降低购买价格;进行以失独群体自组织为单位的募捐和筹资活动,筹资对象不仅包括内部成员,也包括失独群体自组织外的成员。
第二,失独群体可以以失独群体自组织为单位,共同申请集体养老地,向政府发出建立社区服务补助站等诉求。
第三,政府可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帮助失独群体制定生活计划,鼓励其参加各类娱乐活动,并对失独者的需求得到更准确的评估和定位,帮助其安享晚年 [17] 。
第四,对于立法的促进。在增进了对失独群体的了解后,国家能更好的感知到政策未覆盖的不同类型失独群体,从而在制度政策修建时将这部分人群的诉求纳入考虑范围,扩大失独补助资金的覆盖面。
4. 失独群体自组织现存的问题
失独群体自组织在失独群体生活、心理、人际关系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是失独者融入正常生活的桥梁,是重建其社会支持网的过渡性组织,同时也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产物。但失独群体自组织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第一,失独群体自组织使心理状况相似的失独者汇聚在一起,这对非失独者的强排斥性容易造成心理极化现象 [18] 。加入失独群体自组织后,失独群体惯有的组织内部参与导致其社会交往内卷化,从而造成失独者思维偏激、行为极端,阻碍其融入正常社会。
第二,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形成均高度依赖于领导精英,这种情况制约了更多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失独群体自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和资源较为匮乏,约束了组织对更多失独者的帮扶,限制了其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与范围。
第四,失独群体自组织中对新加入的失独者的心理救助往往不够专业,施救的失独者常通过用撕裂自己的情感旧伤的方式,抚慰被救失独者,这容易使施救的失独者再次面临心理创伤。
最后,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存在会增强失独群体的权利意识和失独“问题化”,面对基层政府的不作为,失独群体容易产生被认为威胁社会稳定的集体维权上访事件 [19] 。
5. 结语
失独问题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可能解决的,现阶段社会对失独群体普遍关注度较低,且各项针对性政策福利都不健全 [20] 。而失独群体自组织本就有着天然的绝佳优势,在失独群体自组织内部通过“同理心”脱离心理困境,在外部以组织的形式增加失独群体的社会关注度,促进各项福利和政策的完善。通过失独群体自组织这个平台,失独群体能更有效地解决自身困境,而失独群体自组织与外界的有效沟通更能避免失独者与外界的断层现象,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建设目前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社会各界均应支持和鼓励失独群体自组织积极、有序的发展,从而促进失独问题更有效的解决。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17BSH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