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张岫美,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经历
2013.03 
山东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2.01-2012.03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院访问学者
2000.07-2013.02 
山东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研究所教授、所长、博士生导师
1998.06-1999.06 
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医学院药理毒理系高级访问学者、客座教授

1987.04-1989.09 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医学院药理毒理系访问学者、博士后
1981.10-2000.07 
山东医科大学药理学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主任、主任
1978.10-1981.10 
山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

1975.07-1978.10 山东省立医院药师
1972.04-1975.07 
山东医学院学生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心、脑血管药理学、神经药理学、中药药理学及新药研究开发。

主要成果
承担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内贸易部、卫生部、山东省科技厅攻关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中医局项目等20余项;其他合作协作、横向课题及新药研发等40余项。
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SCI收录40篇,主编、副主编、主审和参加编写著作40部。
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山东省自然科学三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教育厅科技进步一等奖等。
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药理学”主持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药理学”学科带头人。

社会职务
曾任第十、十一届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省人大常委、第八届山东省政协委员。兼任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药理联合会教学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副理事长、来华留学生(医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药理学会理事长、山东省药学会常务理事、药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专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物临床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和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