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森林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工程。随着全国林权制度改革和现代化林业建设的持续深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文明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新时代下林业行政执法领域涉及面广而杂、业务量大而全、政策性强而专,必须做到程序规范、主体合法,这就给林业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本文通过对福建省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新时期出现林业行政执法新特点进行分析归纳,提出了在新时期林业行政执法的新对策。
1. 概述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腹部,是一个典型的以林为主的山区县,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拥有中国“金柑、竹子、绿竹和油茶”四大之乡称号。全县土地总面积34.2万hm2,林业用地面积28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25.18万hm2,森林覆盖率73.6%,活立木蓄积量2234万m3 [1] 。林业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部门,既承担培育、经营森林资源,增扩国土绿化面积的责任,同时又要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的职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和践行者之一。全县现有林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520名中,具林业行政执法资格有164人。2005年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4个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 [2] ,是一支人员结构较庞杂、执法范围点多面广、涉案形式较多样、社会影响较敏感的行政执法机构。
林业行政案件是指有关林木类的行政案件类型。国家林业局为了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和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定了《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 [3] 。本文仅对福建省尤溪县近五年来的林业行政案件中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2. 新时期林政案件新特点分析
2.1. 林政案件出现“两少一增”
从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案件统计表1分析: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行政案件出现了重特大案件明显减少,林农个体违法现象减少,但企业法人和经营大户违法有所增多的“两少一增”的特点。主要是全县组织连续多年来开展 “绿盾2014、绿盾2015、绿盾2016、绿盾2017、绿盾2018”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林业案件的发生,从2014年的4起降到近两年的0起,重特大案件显著减少。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和积极性明显增强,“耕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已经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林农个体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从2014年的387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91.92%,逐年减少到2018年106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78.52%。但是在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整个过程中,企业法人违法和经营大户因受眼前利益驱动而铤而走险的违法现象则有所抬头,从2014年的20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4.75%,逐年增加到2018年26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19.26%。

Table 1. Statistics on investigation and investigation of illegal subject and degree of forestry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Youxi county 2014-2018
表1. 2014~2018年度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查处违法程度及主体案件统计
备注:表格数据来源于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历年案件统计报表。(注明:重大案件指盗伐林木20 m3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滥伐林木50 m3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非法收购100 m3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非法占用林地40亩并造成林地毁坏50亩以上,故意毁坏森林或其他林木30 m3或者幼树1500株以上或者价值20,000元以上的)。
2.2. 林政案件结构发生变化
从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分类统计表2分析:属违法运输木材案件约占全部林政案件的52.2%左右,据首位;其次是非法占用林地和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进一步分析其发生趋势可以看出,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和盗、滥伐林木案件虽然数量巨大,但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和其他案件则有所上升。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对林业税费减免后,偷运木材的牟利空间大大压缩;二是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特别是林业执法大队的成立,对非法运输木材起到了震慑作用。林业产权明晰后,广大林农自我保护财产的意识大大增强,偷砍盗伐林木成了“过街老鼠”。但是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当地为了上项目,一些投资承包经营者在林地上非法采石、采沙、采矿、取土和毁林建设加工厂房等建筑物,出现占用林地只占不批、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等乱象时有发生;一些农户非法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圈山养殖禽畜等现象缕缕存在。从2014年的62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14.7%上升至2018年68起的50.4%。

Table 2. Statistics on investigation and investigation of cases of forestry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Youxi county 2014-2018
表2. 2014~2018年度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分类统计
备注:表格数据来源于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历年案件统计报表。
2.3. 群众举报案件明显增加
从林业行政案源情况统计表3分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林农不仅懂得了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林业产权和利益,也懂得了保护集体财产、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人民群众举报已经成为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线索。现各村均建立了护林联防组织,公布举报电话,延伸林区治安维稳触角,倾斜一线执法力量。从2014年57起,占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13.5%上升至2018年79起占58.5%,广大群众已经成为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力量。

Table 3. Source statistics on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in Youxi County 2014-2018
表3. 2014~2018年尤溪县林业行政案源情况统计
备注:表格数据来源于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历年案件统计报表。
3. 新时期林业行政执法对策建议
3.1. 要继续适时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行动
要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强和各执法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形成执法合力,针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无证运输、非法收购和加工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给予雷霆震慑,以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
3.2. 要建立领导干部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
要把保护森林、林地资源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全面落实 “政府主要领导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保护森林、林地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持续增长、采伐限额严格执行、林业法规真正落实、生态状况不断改善作为各级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严格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3.3. 要在高速公路互通口增设林业道路检查站
原有林业道路检查站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下林业检查功能,大都数原有的林业道路检查站主要设置在县际交界处,现难以适应道路网络变化的要求。要对林业检查站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并在高速公路互通口设立林业检查站,提高林业检查站功能作用。同时,建立木材流动巡查机制,明确执法大队(检查站)在高速公路互通口、国道、省道上巡查属于合法行为。
3.4. 要实施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
要建立自然资源管理联席会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只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必须树立大自然资源管理的理念,采用联席会制度等方式,与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农村农业、公安、公路、铁路、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成立林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交流林业执法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发生案件时,各部门之间能够联动配合,予以严打,营造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3.5.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善行政执法必备条件
要重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和业务考核,要把思想教育作为林业行政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开展定期的廉洁执法教育。通过教育,切实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一要坚持做到有案必查,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流程,做到规范执法;二要对该不该处罚及处罚多少的自由裁量权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办案;三要所办的每起案件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得起历史检验,做到有错必纠;四要注重投入,改善执法必备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与时俱进。
4. 结语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法律保障。所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实施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适时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领导干部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林业法律、法规,使之规范有序地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