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是不争的事实。小贷行业不论是在补充现有金融体系的缺陷,还是在缓解融资难问题上,都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且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体效率水平较高,且效率水平的地区差异不明显(杨虎锋、何广文,2011) [1]。但小贷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资金来源匮乏、监管体系混乱、风险预警机制缺乏、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等一系列业务问题和未来转型升级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张天琪、李杨,2016) [2]。
小贷公司的转型发展迫在眉睫,目前很多学者对全国各地区的小贷公司转型进行了研究。张彪、王利君(2016) [3] 基于合肥市场小贷公司的现状从经济环境、流动性以及征信等外部因素和公司管理制度、投资人意识、内部风控以及创新等内部因素来分析制约合肥小贷公司发展的原因。马延霞、张志红(2013) [4] 通过对山东小贷公司的调研提出改制为村镇银行、发展为金融公司以及转型为社区银行的转型升级策略。而目前各地区小贷转型发展最成功的当属广州,广州以规范、聚集民间金融为主的金融街已运行四年,颇有成效,为规范小贷公司聚集发展提供了参考模式和有益启示(何文妍,2015) [5]。同时,广州金融街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政策的约束,街内小贷公司存在放贷资金来源有限、面临信用风险较大、税负较重、业务经营单一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廖检文,2013) [6]。
目前学术界针对小贷公司的研究已经积累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然而对于当前小贷公司转型升级的相关研究还是较少,没有深入地讨论过转型升级的方向。本文以广州金融街为例,分析小贷公司聚集发展模式的路径方向,探讨小贷公司转型升级的经验和对策。
2. 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亟需转型升级突破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国内小贷行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行业寒冬,正进入转型求生存的关键时期。
第一,风控作为小额贷款的核心,现阶段我国的小贷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最主要的是尚未形成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国介入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还不足100家。风险控制的缺乏不仅会直接导致小贷公司的不良率增加,阻碍小贷公司的发展,同时还易引起社会秩序的破坏,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小贷公司面临外部政策约束和制度瓶颈。首先,按照现行规定,小贷公司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不属于金融机构,这种法律定位和实际业务的错位,导致其在实际经营中面临诸多问题。其次是小贷公司按规定不需接受中国银监会的审慎监管,没有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和责任分解,其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完全依赖自我约束,风险隐患剧增。
第三,很多小贷公司管理水平较低,操作不规范,治理结构有待完善。一是在财务制度、贷款管理方法和贷款流程还处于摸索及修正的阶段。二是专业人才匮乏。三是制度不完善、随意性较大,违规业务操作时有发生。四是治理结构欠佳。五是信息管理系统落后。
第四,在经济下行和互联网金融崛起的双重因素夹击下,我国的小贷行业处于发展瓶颈期,实现小贷公司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而在转型道路上依旧困难重重,特别是资金来源和经营范围限制,对小贷发展非常不利。
3. 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实践
2012年,广州决定在越秀区启动建设广州民间金融街,这是国内首条民间金融街。园区持续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互联网 + 小贷”“互联网 + 证券”“互联网 + 保险”等创新型金融机构。经过4年多的发展,广州民间金融街的成功开创了民间金融建标的先河,为规范小贷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参考模式和有益启示。
3.1. 广州民间金融街建设的经验
3.1.1. 创新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截至2016年,金融街园区内入驻机构达到411家,其中主导产业234家。其中企业机构分类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其他公司(传媒公司、保险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同时园区还划分为民间金融核心区、互联网金融基地、科技金融创新区、PE产业园区、民间金融交易区、金融配套服务区和金融商务总部区7大板块。园区内企业累计为近7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近4000亿元,直接或间接拉动社会投资超2万亿元,累计贡献各项税费近20亿元,是建街前的10倍以上。
3.1.2. 创新民间金融服务体系
打造系列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民间金融街综合服务中心、自主研发“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系统”,成立民间金融街征信公司、系列智力机构提供研发支持、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实验室、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税务研究室等系列研究机构,为园区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产品研发、从业培训等智力支持。同时发布了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小额贷款利率指数、民间金融景气指数等一系列反映民间融资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价格指数,规范民间借贷市场,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成为辐射珠三角,影响全国的民间融资价格风向标。
3.1.3. 创新民间金融监管体系
坚持风控与发展两手抓,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风险防范机制。广州民间金融街紧跟民间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同时还采取了制定监管标准和操作规范、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率先开展信用评级试点、完善法律维权机制等措施来完善监管体系。
3.1.4. 创新“互联网+”小贷模式
自2014年在广州民间金融街启动试点发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在金融街内形成了“互联网 + 小贷”的聚集效应,进一步拓展了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助推产业链金融发展的作用初步显现。广州民间金融街成为互联网特色小贷的集聚之地,得益于明显的政策优势、制度创新和平台团队的服务优势。另外,《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已于2016年正式公布并已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日趋严格的今天,该办法的颁布填补了该领域内的监管空白,不仅对于互联网小贷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对于全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截至2016年,金融街内共设立了24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4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4万笔,累计发送额超过37亿元。主发起企业包括复星集团、拉卡拉支付、TCL集团、恒大金服、保利地产等由传统金融、电子商务、地产、新型互联网等行业龙头企业。在金融界各领域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业绩成果。
3.2. 广州民间金融街存在的问题
第一,由于融资方面的限制,街内的小贷公司普遍遭遇“无钱可贷”的尴尬局面。根据现有政策和规定,小贷公司只贷不存,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也不能超过自有资金的50%,此般小贷公司只贷不存的业务限制和融资比例的限制,严重影响了街内小贷公司开展业务与自身发展。
第二,税收过高,缺乏充足的利润空间。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与《指导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门槛的设置明显不符合“草根式”地下民间金融基本是自然人投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大大增加了小贷公司的税负,加重了小贷公司的生存压力。
4. 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启示
4.1. 产业集聚能为小贷公司升级奠定基础
广州民间金融街所带来的集聚效应并非是“1 + 1 = 2”这么简单。我们从四个个角度来分析。第一,小贷公司的集群效应有利于金融街内小贷公司之间建立以信任与承诺为基础的社会网络,通过网络关系降低成本,加强相互合作。第二,集聚程度的提高有助于降低小贷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使得信贷资源从劣质企业流向优质企业,这就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第三,广州金融街目前特有的金融服务体系以及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创新都在引导着集群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第四,社会关系网络。目前广州金融街单是入驻融资机构、中介机构以及配套机构等不同类型企业组成的集群社会关系网络对金融街的经济活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减少了内部和外部交易的成本,进一步增进相互间的合作。
4.2. “互联网 + 小贷”作为创新切入点
目前我国的监管对互联网小贷没有明确的限制,为互联网小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首先,互联网小贷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突破区域经营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贷款业务;同时其线上放贷模式令数据更加透明,便于监管。其次,相比银行以及传统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互联网小贷拉近了与客户的距离,放贷业务与已有业务的互补和协同性更强。对于已形成闭环交易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可促进闭环的良性循环。
另外,我国互联网小贷暂时没有全国性指导意见,均为地方试点。而在众多地方试点中,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贷发展在全国最好,获批机构数最多。在这一点上,广州经验值得借鉴,广州民间金融街是全国知名的互联网小贷集聚地。在小贷公司聚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小贷的发展。在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互联网小贷的发展的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小贷的日常监管并且严把准入门槛,保证聚集区内互联网小贷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政府“监管 + 扶持”的创新方式
广州民间金融街积极探索适合小贷公司规范发展的地方政府监管模式,为中国探索恰当的民间金融监管模式积累了经验。第一,成立民间金融街管委会作为监管主体。第二,开发风险监测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同时为了鼓励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广州政府也做出了相应的扶持工作并获取一定效用,也为小贷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经验。第一,探索建立区域性的信用数据库。第二,成立民间金融商会。第三,形成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引导借贷利率阳光化。第四,政府出台扶持政策,设专项资金,对小贷公司进行正向激励。
5. 小贷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建议
针对目前小贷公司的发展困境以及广州民间金融街的成功经验,我们从政府的扶持工作以及小贷公司自身的转型发展两个角度来提出建议。
5.1. 引导小贷公司集聚发展
通过建立小贷公司集聚区,引导其集聚发展,既有利于通过竞争促使小贷公司合法经营、创新经营,也有利于形成集中性、专业化的小额信贷市场、形成小额信贷品牌效应,更为政府的集中有效管理提供了便利。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建设,首开小贷公司集聚发展的先河,为地方政府探索专业化、集中化的监管模式创造了条件。因此,国内其他省市在开展小贷公司试点时,为了便于监管,同时促进小贷公司稳健发展,可以借鉴广州模式,通过园区化的建设,促使小贷公司集聚发展,便利政府集中监管。
5.2. 建立控股集团公司模式
为实现转型升级,除了采取引导区域内小贷公司集聚发展,对于那些善于经营的小贷公司可以通过建立控股集团公司模式升级发展,探索升级自己的经营理念和模式。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纵向控股多家多地小贷公司;二是横向多元化。第一,纵向控股多家多地小贷公司通过连锁布局、规模发展和统一管理的方式来经营小贷公司,从而在成本、风险和效益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同时,以确保集团内每一家小贷都有独立的、可持续的盈利能力是重要的前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统一业务流程、IT系统、风险计量和识别标准等打通各家公司,形成一个集团化经营的大平台。第二,横向多元化是指由单一的小贷模式转型为多元化模式,引入证券、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担保等金融业务平台,形成以小贷为核心的非银行金融控股发展格局。
5.3. 积极引导小贷公司在“互联网+”下的创新发展
小贷行业要积极实行“互联网 + 小贷”战略。实力强的小贷公司可通过直接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升级,从而突破地域局限性,扩大规模。对于其他小型小贷机构,建议在政府帮扶下发展“1 + N”的互联网升级模式,即“一P2P与多小贷合作”模式来解决农村、小微企业长期以来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以及服务不到位等难题。政府招商下引进国内重量级P2P平台,让区内小贷公司全体借助平台再融资或资产变现。充分发挥P2P对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降低人工成本,提供了相应的风险保障,并扩大了民间金融覆盖面、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对民间借贷的影响。
5.4. 积极引导小贷公司在“互联网+”下的创新发展
在聚集区内,建立面向聚集区范围内所有小贷公司、统一提供IT系统支撑、行业培训、业务创新、辅助性风险监测等信息平台服务。引导聚集区内小贷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另外,地方金融办提高对新成立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把大部分素质不高,实力不强的股东企业过滤出去。这种平台式的服务和监管,可以更好的把小贷公司与监管机构联系在一起,规范市场秩序。
6. 结论
本文通过研究广州民间金融街小贷公司在区域集聚和集中管理上的实践创新,分析其成功经验,并以此进一步讨论了广州民间金融街经验对规范小贷公司的发展提供的参考模式和有益启示。最后对小贷行业的转型升级方向提出了引导小贷公司集聚发展、建立控股集团公司模式、积极引导小贷公司在“互联网+”下的创新发展和政府提供小贷公司发展的优良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四条发展建议。
小贷公司的转型升级方向众多,本文仅通过研究广州民间金融街的模式还是远远不够,除此之外,已有学者提出对小贷行业引入区块链金融模式,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信息高度透明和难以篡改的特点虽然可以从根本上缓解小贷行业目前面临的困境,但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对接金融领域还是处于初步阶段,也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和很多难题尚待突破。因此小贷行业的转型升级方向还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的研究与讨论。
基金项目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金融排斥、金融密度与信息化普惠金融体系研究”(批准号14DA04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