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下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的便捷性、实时性和隐蔽性为舆论的发酵提供了温床。网络舆论的极端化体现即为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暴力”真正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始于2006年“虐猫女”、“铜须门”等网络事件的发生,大规模的网络声讨和人肉搜索现象初见端倪。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更是层出不穷,一方面“网红经济”的兴起,使得“网络噱头”成为普通人的流量密码,大规模的话题制造成为一种经济手段;另一方面生活压力的加大导致网络舆论的情绪性特征更加突出。当今大学生群体成为网络“冲浪”的主流群体之一,网络暴力事件也在高校中不断出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高校进行反网络暴力的心理健康教育也迫在眉睫。网络暴力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现象,对其思考不应该脱离其信息传播的本质,而传播学在研究传播效果、舆论引导和言论规范等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涉及到个体与社会互动的方方面面,因此如何从传播学视域下加深对于网络暴力作用机制的理解,也成为本次研究的重点内容。网络暴力是一把看不见的刀,在网络的隐蔽下肆无忌惮地刺向受害者,这样的恶性事件也引发我们的思考:网络暴力是什么?何以产生这样的威力?而高校又该如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远离网络暴力的深渊,学会保护自己、尊重他人呢?
2. 网络暴力的相关研究
2.1. 网络暴力的概念分析
当前针对网络暴力的概念,不同学者从多个学科视角进行定义。从传播学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网络暴力行为被认为是技术社会风险与网络行为主体交互发生重叠而产生的网络失范行为(许艳爽,李纯真,2019)。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来说,网络暴力行为是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与现实社会通过网络主体的交互所发生的重叠,从而形成的网络空间的个体偏差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网络暴力行为被定义为不确定的行为主体在两个行为地(“网上社会”和“网下社会”)以强迫性、极端性和攻击性的形式带来的非虚拟的行为结果。国外学者对网络暴力的解释为Cyberbullying,即网络欺凌,其研究对象主要为青少年。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我们发现对于网络暴力的认识角度包括法学、犯罪学、传播学和社会学等不同层面,其本质上为网络场域中的群体失范现象。因此,本研究定义网络暴力行为为相对多数的个体、群体或组织基于未确认或已确认的网络事件,对涉事者进行违反法律或道德的非理性攻击,包含未授权公开他人隐私信息,从而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等。
2.2. 网络暴力研究的理论分析
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涉及了施暴者、受害者和发生机会三个关键因素的相互作用。施暴者通常会采取合理化策略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受害者和机会的存在则为暴力事件提供了温床。从其产生和发展的维度来看,有学者从个体的行为获得角度,分析了群体互动和学习模仿对网络暴力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如社会学习理论和人际互动理论认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见证或了解到网络暴力行为被他人实施且未受到惩罚时,他们可能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从而模仿这些行为,加之网络的匿名性提供了更多控制他人印象的机会,使得网络空间成为欺骗和攻击的肥沃土壤。还有学者从施暴者对其自身暴力行径的理解角度分析其心理状态,如道德推脱理论认为人们会通过合理化、道德辩护或责任转移,来使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显得可接受,而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缺乏直接的人际接触和反馈,个体可能更容易产生道德推脱行为,进而实施网络暴力(黄旭辰,2018)。同时,还有从技术媒介角度分析互联网及其特性是何以成为言语暴力温床的,如信息系统滥用理论和机会–诱因理论等。最后,网络治理理论伴随着本世纪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渐成熟,该理论认为互联网具有自我组织的特征,表现出多元主体参与、协商互动决策、分权导向和多中心治理规则(柴玲玲,2022)。除此之外,学者姜方炳从风险社会的视角分析,认为网络暴力行为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网络技术的风险特性是潜在根源,二是社会转型过程中风险无序释放是现实动因,三是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结构特点和泛道德化的文化心理是重要因素(姜方炳,2011)。还有学者从群体极化角度出发,认为网络暴力由群体压力及社会从众心理催生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引起的,同时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责任的不对称性也在制造着观点的二元对立(周曼,郭露,2021)。
这些研究为我们认识网络暴力带来了不同的视角,网络暴力的产生是社会与个人在当代互联网时代下结构性互动产生的群体异化现象,对其分析和应对不应只停留在对网民的心理分析和互联网的技术监管,更应该还原其信息传播现象的本质,以传播学为视域分析不同群体角色及其在舆论传播的作用过程。不同于以往高校应对网络暴力的研究思路,本研究试图通过传播学的相关理论,深入剖析网络暴力中不同角色的作用机制,从而为高校反网络暴力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思路。
3. 传播学视域的网络暴力分析
传播学视域指的是从传播学的理论和观点来审视和分析媒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它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分析透镜探究舆论产生和传播过程的本身,及其中不同社会角色和群体在信息传播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一视域将网络暴力行为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强调信息和意义的建构、传播和接受过程中的角色互动关系等,通过审视网络空间中的符号、言辞和表征方式以及它们如何滋生和助长网络暴力的发生,加深对于网络暴力事件的深层次认识。同时,传播学视域还关注受害者的经历、需求和应对策略,以及媒体报导和公众舆论对事件的影响。基于对网络暴力概念本身的理解及其产生的传播学和心理学机制,为高校提高大学生的网络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网络媒介教育提供了更加科学和全面的视角。以往研究较多停留在将大学生假设为网络暴力参与者的身份,分析其心理状态并加以教育,但缺少在网络暴力中的自我保护教育,且网络舆论产生与发酵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传播的过程,要想深入理解网络舆论是如何从话题的讨论变成一种群体暴力,就必须从舆论发酵过程的本身探究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受害者”和“旁观者”的不同的理解机制。本研究将以传播学理论为视角,通过弱传播理论分析“施暴者”的“利器”何以刺向陌生他人,并从“第三人效应”理论分析,作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和“旁观者”,为何要冷静看待“网暴”言论。
3.1. 弱传播理论——网络场域中“角色翻转”的闹剧
由邹振东教授首次提出的弱传播是一种公理系统假说,它指的是舆论世界弱者优势传播现象,有时也指运用弱传播理论进行传播的策略。舆论的弱原理认为,人类生活在现实世界与舆论世界这两个世界,前者是强世界,后者是弱世界。弱传播理论体系包含四大规律——舆论的弱定理、舆论的情感律、舆论的轻规则、舆论的次理论,概括来说就是弱者优势、情感强势、轻者为重、次者为主(邹振东,2018)。在弱传播体系中,虽然网络技术赋予人“数字赤裸生命”,但现实世界的强者恰恰是舆论世界的弱者,且这种强弱关系可以随着事态的发展发生变化,即在舆论世界中,权力主体和“数字赤裸生命”两种身份也会发生置换(董梦霞,2020)。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主观上强弱者的划分,有学者分析是因为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因社会资源的占有程度不同而出现主观阶层分化的现象,且这种主观阶层认定影响了网民对不同类别冲突事件的转发和点赞行为(侯玉波,王婷,2019)。
以2022年“粉发女孩”郑灵华被网暴事件为例,现实世界中她作为一名即将进入高等学府的研究生,积极阳光地分享生活的喜悦,只因有着与传统“好学生”外貌刻板印象不同粉色的头发,而被编造各种谣言,“粉色头发”就成为她由现实世界“强者”翻转为舆论世界“弱者”的关键。因不符合部分网民对“好学生”的定义,所以郑灵华由个人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也均被扣上以不正当手段谋得的帽子,而这样反对蔑视社会公平来谋取私利的情绪一旦被激发,就会有大批不明真相的网民加入声讨大军,在负面新闻信息环境的刺激煽动下,网民的情绪记忆被唤起,个体人格和个体意识逐渐削弱(段超凡等,2022),而保持理智态度的网民却因“沉默螺旋”效应,声音难以发出并影响他人。由此可见,在“粉发少女”事件中,一旦出现有可能形成舆论噱头的猎奇性或共鸣性因素,现实世界与舆论世界中的强弱“角色翻转”便有可能发生,某一极端言论的传播范围即可扩大化,舆论的受害者陷入“清者难自证”的困境中,而企图发声的理性网民则被“大多数”压制,一场网络场域中遵循弱传播规则的“角色翻转”闹剧由此产生。
3.2. “第三人效应”理论——旁观者“一哄而散”的狂欢
在传播学中,“第三人效应”是一种经典理论,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W. P. Davison于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它指的是在人际传播中,非参与者(第三方)受传播影响程度往往超过参与者,他们习惯性地按照信息提示行动,并能迅速形成大规模传播。这个效应源自人们倾向相信第三方评价的公正性,并依赖于个人的年龄、教育水平、社会经验、信息来源、对非主流信息的信任度以及对“第三人效应机制”的理解。而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在信息采集和筛选过程中起着“把关人”作用,因此不易产生谣言。但当互联网信息传播成为主流时,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发布者,在匿名或虚拟状态下,基于各种动机产生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得以大量传播。特定的信息对理性的判断者是少有效果的,但不排除会深深影响普通受众,特别是人生阅历和知识广度有限的人,受到谣言影响的人会不自觉地按谣言传播者的意图进入认知、态度和行动上的程式(商超余,康格慕雪,2017)。人们在接触威胁性信息时,会产生强烈的第三人效应认知,并形成一定的心理趋向,进而采取一系列的行为模式,在突发事件所引发的谣言传播中,不少公众会低估谣言对于自身的影响,但事实上,在网络谣言的高度暗示下,个人极易失去辨别能力,从而将情绪转变为暴力行为,且其他舆论传播者激烈的讨论和行动也会深深影响同一话题场域下的个体,即便对信息真实性不感兴趣,个体仍会模仿网络上无端发泄负面情绪、谩骂嘲讽等暴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精神创伤,甚至仅凭文字就可能引发更严重后果。
在网络暴力的语境下,舆论“受害者”也就成为了网络谣言者用以满足内心扭曲需求的“献祭品”,而面对谣言的“旁观者”在“第三人效应”下,弱化对舆论的判断力和控制力,并极易受群体言论的情绪煽动而产生语言暴力行为,而当舆论风向发生变化时,矛头又可以立刻转向,事件的“热度”转瞬即逝,舆论的闹剧就像一场“一哄而散”后的狂欢,只留下一地鸡毛。
4. 高校反网络暴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分析
4.1. 网络舆论场域中大学生的心理分析
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5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达9.04亿,其中大学生占比19.5%。实证研究揭示,在校大学生中,46%曾见证网络暴力,22%曾遭受网络暴力,近9%曾参与其中。针对大学生群体,我们需要深入探析其参与网络暴力的心理状态,及时介入指导,阻止负面行为扩散,并维护其心理健康,防止受到网络暴力的伤害。
4.1.1. 理性思考与情绪宣泄并存
首先,大学生处于三观趋向稳定成熟、知识水平迅速提升的阶段,具有较强的表达欲和社会责任感。面对网络上的热点舆论,倾向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但由于心智的不完全成熟,容易受意见领袖的影响,出现极端情绪性表达(潘云梦等,2017)。同时,大学阶段正处于一个转折期,由基础教育阶段较为紧张的管束环境,到大学相对宽松的氛围里,独立面对生活和人生选择,不免会出现沮丧、迷茫等情绪,网络由于其匿名性和及时性等特点,便成为大学生进行情绪发泄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4.1.2. “沉默螺旋”与群体极化并存
由前文弱传播理论和“第三人效应”理论的分析可知,网络暴力围绕的事件有时并非是被网暴者主观上造成的错误,而往往是由“施暴者”出于情绪性目的的恶意揣测。当代大学生群体处于互联网高度发展时期,不同的观点、兴趣和角色身份使得互联网的交流出现“圈层化”现象,加之大数据的精准算法和个性化推送,导致个体处于信息茧房之中而难以突破信息圈层,从而加剧了群体极化。同时“沉默螺旋”效应发现在一个群体中占大多数的声音往往使得与其意见不一致的其他声音难以发出,从而导致异向声音的逐渐沉默或单一。一方面情绪煽动和圈层认同加剧大学生的群体极化,另一方面,部分存有其他观点的大学生因担心遭受网络舆论的攻击选择不发声而造成的“沉默”,使得舆论场的两极分化严重,即旁观者积极情感的缺位和施暴者积极行为的脱轨(林瑶,2023)。
4.1.3. 独立性与依赖性并存
大学生普遍具有作为成年人的独立人格意识,且在观点表达和实际行动中有较强的自我展示意愿,因此在网络场域中往往有着鲜明的独立性和个性表达。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大学生群体社会经验相对较单薄,也容易陷入网络舆论中而进行自我攻击和伤害,部分大学生缺乏利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陈凌峰,2024),面对网络暴力的第一反应是进行自证,但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得知真相已不再是扩散者的目的,情绪性的煽动和渲染才是网络暴力中的毒瘤。另外,大学生在以往教育中的“好孩子”思想根深蒂固,一旦遭受他人的否定和攻击,可能难以在理智思考中保持对自我的认可,从而极大地挫伤个人生活的积极性。
4.2. 高校反网络暴力心理健康教育的传播学启示
当“网暴”成为一种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现象时,如何避免其负面影响,杜绝成为“施暴者”、避免成为“受害者”、不做无所作为的“旁观者”,必须成为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部分,防止“粉发女孩”的悲剧重演。而在对网络的认知和应用方面,部分高校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仍存在一些显著的问题:第一,大部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形式仍局限于开设公选课、讲座报告、线下团辅等传统形式,新媒体技术未能很好地应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中(陈凌峰,2024)。第二,现有的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有限,部分高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主要针对低年级学生开设,对多层面学生的关注不够(李泽艳,2023)。第三,多将视角局限于心理学层面,缺乏对于网络现象的其他学理分析,较多关注网络技术的使用而缺乏对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提升,忽视了媒介素养教育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作用(吴静芳,2022),而这些需要回归到传播现象本身,在提升大学生面对网络世界心理健康水平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其媒介素养。
4.2.1. 引导大学生理性看待网络舆论,警惕陷入“角色翻转”的情绪陷阱
网络舆论的产生与发酵往往都切中当下的社会发展痛点,而社会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大学生虽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但对于社会的认识也容易极端化、片面化,缺少对于社会系统的整体认知,容易被有心之人“带节奏”,从而陷入“角色翻转”的情绪陷阱。舆论的发展导向有其背后的传播学原理,应该开设相关的通识课程,在加强网络媒介素养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提高大学生对于舆论传播的理论认识水平,把握舆论发展的背后规律和导向,并降低期待削弱大学生集群的“相对剥离感”,避免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曲双悦,2023)。社会、学校和家庭应根据青年的思想发展情况进行合力引导,使其能够正确理解个体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摒弃情绪化输出,保持追寻真相的理智(梁思思,曹东勃,2022)。
4.2.2. 树立积极的自我判断和自我认同,不做沉默盲从的“第三人”
大学生处于三观趋向成熟,但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的阶段,渴望得到他人的关注和认可,在网络上的观点分享,是进行表达与寻求关注的重要途径。心理健康教育不仅需要教会大学生如何面对网络舆论和网络暴力现象,更需要引导大学生树立积极的自我认同和自我判断的意识,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辨别能力不仅局限于真假对错的判断,他人观点是否需要被采纳也是重要辨别能力的表现。互联网上人人都有麦克风,教育无法达到代替学生做出判断的作用,但可以为学生树立辨别的意识,从而在舆论的传播与发酵过程中保持理性思考,合理发出自己的声音,不盲从他人观点。理性的自我判断是坚定自我认同的前提,而只有明确的自我认同感,才能进行积极的心理和生理的自我保护。“粉发少女”郑灵华的悲剧让我们痛心,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今大学生缺乏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面对网暴时自我调适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还较为薄弱,大学教育也需要与时俱进,教会学生抵抗网络世界的“软暴力”。
4.2.3. 利用新媒体多渠道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调适避免消极情绪发酵
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有着一致的育人目的,通过多主体、多渠道和多维度的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整体促进高校的心理咨询水平。高校可以依托现有的网络资源系统,统一打造新媒体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实现全校师生“一站式”的访问和使用,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校内外专业心理咨询资源,开通网络预约心理师服务,提供便捷的在线心理咨询,满足大学生获取心理支持的需求,要在保持线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种类丰富的同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实现“线上 + 线下”优势互补,利用新媒体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的全方位共享(薛红霞,2023)。同时可以利用大学生社群或班级、寝室等团体组织,对大学生网络舆论的参与状况进行调研和分享,在面对网络舆论的恶性事件时对大学生进行实现积极的心理关注和引导,避免消极情绪的严重发酵。
4.2.4. 进行跨学科心理健康教育的资源整合,全方位提高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
网络媒介素养的核心是强调对网络媒介信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创造和产生能力以及思辨的、能动的反应能力,涉及媒介受众的意识与态度、知识、能力、道德、社会适应等多个层面(张俊杰,刘婷,2008)。考虑到网络已成为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网络公共事务,同时要全方位提升其网络媒介素养,培养公共精神。对此,需要高校进行不同学科教育资源的整合,如新闻传播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法学等,在科学分析教育客体的心理健康需求及媒介素养水平后,通过多种学科教育资源的整合,拓宽教育主体的知识结构,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引导作用,并利用教育环境的影响,推动社会各界主体群策群力对网络舆论环境进行积极建设(乐华斌,杨雅云,2022),从而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 结语
高校对于网络场域中反暴力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应仅停留在口号层面,更需要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将措施落在实处,加强理论教育,以理论反思舆论表象,并在实践层面上多渠道、多主体的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提升大学生网络表达的情绪自控力和辨别力,并加强自身的网络媒介素养,从而实现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的完善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