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为惊叹——概念误用致使的问题含混
维特根斯坦把哲学作为一项澄清的工作并贯穿于他的全部学术生涯中,哲学的成果不是一些“哲学命题”,而是对命题的澄清。他认为在美学中,充满了概念的含混与误用,因此,他要进行划界从而将语义的含混驱逐出去,他提出,要解决一个问题,首先要说清问题本身究竟为何。
在歌德的《浮士德》中,最为经典的句子便是浮士德离去时的最后一句台词,“真美啊,请为我停留。”美作为语词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得无比频繁,当人们看到赏心悦目或听到悦耳怡情事物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发出“美”的由衷的感叹。纵观现实生活中对美的使用,自古希腊伊始,人们便试图从中寻找一个普遍的、隐藏着的真理,即在种种对于美的描述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个普遍的美的本质。维特根斯坦认为美学这个学科之所以有着少见的混乱,原因就在于“美”这个词被使用得太过普遍与随意。我们在很多地方都用“美”这个词,但我们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在此时此地使用它——我们在感叹“真美啊”时,是出于何种动机趋势而做出的感叹?由此,维特根斯坦认为“美”这个词的使用就是一种误用。
维特根斯坦以三个层面由浅入深分析了为什么“美”是一种误用。首先,beautiful本来是个感叹词。美原初作为一个感叹词,其意图是表达某种感觉,正如我们总是说“啊”一样,当然,相比起原始的“啊”,“美”附有更具体的指向性意义——喜爱或赞赏,用了这个感叹词,我们就知道某人心中有一种激越的情感,正如浮士德“真美啊”的感叹,这种情感便是作为惊叹,用以表达人们对具体事物的赞赏。维特根斯坦从儿童心理出发寻找美之意义的源头,以儿童是如何学习母语的进而推论美的正确用法:在儿童学习的初期,成人往往以手势结合语气来教导字词的不同使用场景,由此儿童借以习得运用美来表达喜爱的情感。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动作或语词只是借以表达的实在工具,并不足以将这种内在情感表达出来,语词的正确用法是要学会在适当的地方使用“美”这个词,必须结合着喜爱的动作和表情同时出现。只有在语言系统里,我们才能找到具体语词的对应位置,所以“美”的用法,是在把“美”这个词不断地抛入情景中学会的,同时也是通过把“美”与自己的喜爱感结合起来学会的,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我们才可以说某些具体事物是美的。在这里,语词就逐步替代了姿态和表情,人们得以在类似的场合下灵活运用语词。所谓替代的问题,其实不仅是语词替代了表情和动作,更是语词让我们辨认出了相关的表情和动作,此时作为抽象的符号已经包含了表情和动作的内在含义。由此得出,在生活中对美的使用,可以通过考察说话者是否表达出相对应的情感与姿态,这是检验是否正确使用美的最佳方法 [1]。
接下来,beautiful从感叹词转换为形容词,这便是错误的开始。当我们面对一个审美对象时,使用了传统的审美判断语“美的”,传统的美学家会认为,我们之所以对一个对象称之为“美的”,是因为该对象本身具有某种“美的”实体或性质 [2]。美(beautiful)、好(good)、可爱(lovely)、美妙(fine),维特根斯坦称这样的词为美学形容词。我们之所以发出“美”这样的赞叹一定是因为被赞叹的对象之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刺激我们发生如此赞叹的性质,这种性质就是“美”的性质。从形式上看,“美”(beautiful)这个词是一个形容词 [3],我们用来描述一切具有美的性质的具体事物。由此,美作为惊叹的原意就被混淆了。
最后,beautiful从形容词转换为名词,走向了形而上学。词性的转换是误解产生的关键,形容词是对事物属性的界定,名词是对事物存在的界定,当人们大量使用“美的”描述具体事物的时候,我们就会潜意识地认同这是对某种性质的描述,因此在这背后一定有一个普遍必然的名词成为这个形容词生成的基础,由此便可推论出有一个beauty的存在,也就是存有一个普遍的美本质。从这里开始,美的原始词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美作为一个感叹词不过是在特殊场合的一种内在感情的抒发,一旦从形容词转变为名词的时候,原本作为惊叹的美就转变为对某种存在物的肯定, 通过名词这种用法,我们在语言使用中就假定有一种存在物,美就是对这个存在物的描述,这样的语言使用驱使我们寻找这个存在物,它应该是所有我们能称之为美的东西的“真正的主语” [4],这种观点诱导人们认为“美的”事物背后必然有一个普遍的本质,有一个能够激发主体对美的感触这样一种隐匿的神秘存在,于是哲学家们就认定存在这样一个美的本质,即具有最广大普遍性的,可以涵盖一切的美。这种形而上学思路除了使问题混淆起来没有任何别的用处,美从原初作为一个感叹词,到被作为实体联系起来,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形而上学思路不过是一种语词的误用,而他的工作,就是诊治这一误用,重新澄清语词的用法,并清除形而上学给我们带来的混淆。
2. 保持沉默——美的不可说
解决美学哲学难题,是维特根斯坦的澄清工作要达到的目的。维特根斯坦指出,美学或哲学难题源于对语言逻辑的误解,皆始于试图言说不可说的东西。因此,他将划界作为工作的核心,力图在可说与不可说之间划清界限。“哲学应当从内部通过能思考的东西为不能思考的东西划定界限。” [5] 康德为知识划界,为的是给信仰留出地盘;维特根斯坦为可言说的事物划界,恰恰为的是给不可言说的事物留出空间,而美学就在这不可言说之中。在维特根斯坦心目中,可说与不可说就像海洋与岛屿,可以言说者为岛屿,必须保持沉默的不可说的东西是海洋。维特根斯坦画出岛屿的边界线,并不是为了划清海岸线,而正是与之相反,意图画出海洋的边界。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意不在岛屿,而在海洋 [6]。
维特根斯坦把美学归结为无意义的。在他看来,命题的无意义就是逻辑的违反。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一个陈述要能够表达知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该陈述必须是得到良好表述的,即它必须是语法逻辑上正确的;该陈述必须是经验上可检验的,即可证实的。不能满足这些条件的陈述不表达知识,它们对于认识论是无意义的。因此,伦理的、宗教的和形而上学的陈述——“汝勿杀生”、“上帝就是爱”、“实体是一”按照实证主义的认知意义的标准,是没有认知意义的。美学无法表达知识性的陈述,体现在哲学界对美的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于美本质的问题争论不休,每个美学家都能提供相对可信论据,却始终无法得出一个普遍的、必然的真理性结果。根据这个实证主义的立场,价值判断包含的伦理陈述和审美陈述在认知上也是无意义的。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美学陈述以及伦理学的陈述,本来就不是要获得认知上的意义,它们旨在表达和传达那些不能以认知方式确立起来的态度和评价,它们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起着重要作用 [7]。维特根斯坦认为美学问题之所以会难倒历代美学家,并不是因为问题本身超出人类理性范围,而是在于该问题就是由语义的误解而产生的,因此,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与争论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虽然根据实证论的观点,这些陈述不代表知识,然而,知识论上的无意义不代表价值论的无意义,如“神爱世人”——具有情感判断的意义或价值判断上的意义。美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同科学一样在于陈述世界的事实,而是关注于理想性的终极关怀问题,因此无法在客观世界中找出一个与之对应的本体性存在物,于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凡是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在这句话中,包含了维特根斯坦对历来哲学问题的批判意义,即在美学和哲学问题里,哲学家们谈论了太多不可说的东西,试图在我们认识世界的工具中再去找出一个工具,因此必然导致走向僵局与末路。于是维特根斯坦提倡对于不可言说者保持沉默,这种保持沉默常常被误解,私以为在这里他并不是将美学问题悬置从而走向神秘主义不可知论,他的意图恰恰与之相反,维特根斯坦认为,要澄清美学中的含混,亟待完成的就是划清界限来避免误用。他提出“我的语言界限即为我的世界的界限”。于是界限便在语言中悄然划定,处于界限内的自然就是可说的事物,而界限外的不可说也并不意味着无法被人们所认识,在语言中存在太多的弊病,他正是要通过可说的东西,使美学得到清楚地表达出来,从而澄清这些含混的误用,这便是他划界的最终目的所在——通过指出可言说的岛屿,去显示不可言说的海洋。因此,维特根斯坦的美学无意义,仅仅是对于认识论而言的,它虽不表示事实的判断,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远比事实更高的存在。
正因美学问题无法提供知识问题的解答,进而导致了美学问题在逻辑上无法证实或证伪,是不具有逻辑真值的命题。从美学史来看,历代美学家对待美都在寻找一个形而上的美本质,在致力于美学难题的求解,这恰恰是走进了死胡同。而维特根斯坦却放弃求解,他认为无法找到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美的本质,这超出了他的语言范围不再属于认识和知识的领域,因此只能保持沉默。他说:“现在,我们只有通过审视所要描述的现象从而力图了解其逻辑复多性,这样才能用一个明确的符号系统替换不精确的符号系统。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通过可被称为对现象本身的逻辑研究,即在某种意义上是后天的研究,而非根据对先天可能性的推测,才能达到正确的分析。” [8] 于是他反过来审视美学问题本身,从逻辑分析转向生活方面,通过对可说的问题进而澄清由不可说带来的语义陷阱。
3. 可说的美——符合正向期待的美的场合
维特根斯坦说过“我的语言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这个观点要划分为两个时期进行考量,前期的他认为这个语言就是逻辑语言,但当他逐渐发现逻辑语言无法解释日常生活中杂多而含混的事物时便果断抛弃这种观念,转向考察日常语言,从而澄清无法回答的哲学难题。在此,维特根斯坦隐秘地启动了一个重要的转换,由事实描述转向价值诉求,即从一种有关描述结构的客观化诉求转向对刻画日常语言实际运行细节的规范性诉求,这便涉及有关感觉主体的思考。以疼痛为例。首先涉及感觉主体自身的“前语言的原始经验”,比如牙疼所触发的抽搐、捂脸、惊呼、喊叫等行为。问题在于,感觉主体习得“我感到牙痛”这类表达式的方式与这些自然的原始行为之间存在何种关联?一方面,当某人说“我感到牙疼”时,可将其视作对其疼痛经验的一个“表达”,是当下的、情不自禁的原始反应,它可以代替或伴随那些前语言的表达;另一方面,似乎也可以说,在他说出“我感到牙疼”之即也对其当下所处的某种特定感觉经验给予了某种“描述” [9]。如对痛感的表达一样,当我们不再追问美的本质返回来关注日常语言中对于美的表达时,便把讨论的重心回归到语词的细节使用中去,从感觉主体出发观察语词与实在、心灵与外在环境的联系。下面本文将以中文语境书面的上下文及口头的前言后语中对美的使用为例,划分并考察不同美可以言说的场合及其表达式的特殊性意义。
3.1. 以词性划分的使用场合
形容词性:
名词词性:
动词词性:
3.2. 以时间空间划分的使用场合
时空的不同往往带给人以一种差异性的感叹,正如中国古代文人对于时过境迁发出的诸多感慨,草木仍在,却因四时或朝代的变迁带给人不同的美感体验,虽然身处同一片景色中,但是审美主体此时所指的美的意义绝对不是不尽相同的,期间难免会生出一种“览物之情,得无异乎”的情感。正如游客在不同的季节游览同一座名山,当他再一次做出“真美啊”的感叹,冬季和夏季的名山必然是不同的,其语词背后的意义也是不同的。
与时间相同,空间的变化对于美的场合具有更大的影响作用,如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古希腊和古中国对于美的价值评判可以称得上各行其道,应用与接受度最广的形式美,在东西方意义就不尽相同,东方以意境为追求,与善相联系,兼顾和谐与统一;西方与丑相对立,更理性化、科学化。因此哪怕同处于一片星空下,人们对于美的感叹也是不尽相同的。
传统的指称论认为,语言与其表达的客观世界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因此便会误认为某个词语背后一定存在着与之意义相对应的本质性物体,但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窥见,语词在社会的不断演进中具有极强的多变性与流动性,我们无从穷尽所有美的个例进而提取出一个最抽象的美本质存在,于是从数以万计的个例中,维特根斯坦认识到区别意义和无意义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应该对语词的真实使用情况作细致的考察,于是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转变思路,从一开始对于美的“保持沉默”转向对于日常语言中美的考察,提出语言游戏的观点,考察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他要求我们看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仔细观察语词在实践中是如何被使用的。就像一个棋子的意义,要根据它在规则和下棋活动中如何被使用来确定,与此类似,一个词的意义,要根据语词在规则和实践中的使用来确定。正是大量的语言游戏实践构成了语言 [10]。语言游戏的提出使维特根斯坦对美的追问重心转移到语词的运行细节中,游戏必然需要由规则支撑,否则又会回到无序混乱的状态之中,不同的游戏遵循不同的运行规则,理解规则的唯一途径就是主体本身参与到游戏当中去。在这个意义上,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人生盲目地遵守规则,规则并不强迫我们服从逻辑或者别的东西,但只有在我们完全掌握了游戏之后,我们才可以说正确或者不正确地遵守了规则。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遵守规则的行为,基于某种自然的、习惯性的甚至是反自本能的行为方式,因此无法将这种行为理解成为某种能够在理智层面得以还原的或得到充分解释的意向性或规范性,遵守规则的行为背后没有诸如“行为意向”这样的心理实体 [11]。
语言游戏的提出强调了规则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人们在特定的场合能够正确地使用美,是语词运行的规则在起作用。然而,除了游戏规则的遵守,还必须满足特定的语境,才能构成美的 “可说”——符合规则的美的正确表达,否则便造成了美的误用,说话者和听者必须反过来审视语词是否满足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义。这种特定语境就是正向期待。维特根斯坦提出,人们在使用“美”这一语词的时候首先是表达某种包含着欣赏的惊叹,这种惊叹的情感源于内心的肯定,之所以会出现这样肯定性的赞赏,是因为当下的语境满足了“正向期待”。例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写道:“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之所以会出现喜洋洋般愉悦的心境,是因为当下的情景和主体心中的正向期待相吻合,反观另一边“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同样也是情景与主体情感相一致而得出的感慨,与喜悦感相同,这里的悲伤感在反方向上与正向期待吻合,才有了与之相符合的语言表达。无论中西,人们对美的表达都抱有一种期待感,因此维特根斯坦得出——正相吻合就是使我满意。肯定赞叹取决于满意,而满意又是由于对象符合我的期待:“由于吻合看上去仿佛是我所期待的其他什么东西,当它来了,我便感到满意。” [12] 由此,对于美的使用已将期待性纳入其中。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期待并不是先验的,而是社会训练的产物,人们在文化背景中习得在什么场合下使用对美的判断,在实践中习得如何将自己的期待与审美判断相对应,于是当出现一个美的场合时,我们便能够根据正向期待的满足正确地使用语词。
这时当我们发现获得一种语言涵盖了获得不同种新的行为,即超越了纯语词意义来讲的新的行为时,我们便可以探索在获得该语言行为时到底涵盖了哪些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行为,这便是“语言游戏”这个表达式所包含的诸多要点之一,“学习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发生在人类那里的一个故事:人类有时候会有疼痛,疼痛者会得到关心者的安慰,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关心者会将一种新的语言学意义上的疼痛行为教给孩子 [13]。对于美的表达也符合上述规律,人们对美这一语词的认识总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走向完善的,美不是现实生活中可触碰的实体。人们不得不学习“为既定的对象赋予相应的名称”这样的统一活动,这是一个长期的统一过程。当人们感叹“这是美的”的时候,一方面是对前人间接经验的表达,在语言游戏的规则习得过程中掌握了语词的用法,从而代替初始的肢体语言表达;另一方面是人们在习得的过程中针对当下所处的特定情景给予描述,于是美的语词便被纳入了无数个特殊的语言环境。维特根斯坦主张对美的场合,及对语言使用的特定环境进行研究,才能真正完成厘清语言游戏中之规则的工作。
4. 不再求解——生活形式与家族相似
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这个陈述,为的是突出使用语言是一种活动,他认为遵守游戏规则是一种实践,因此遵守规则的行为是包含在生活形式之中的。对维特根斯坦来说,“语言游戏”的概念强调的是语言的操作性和规则性,不同的游戏体现出不同的游戏规则。语言游戏在使用中具体化为语词和句子的操作,就要受到特定的规则的支配和制约,而这些规则又是和特定的生活形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就以上简单的整理来看,美的用法及意义根据语境不断发生改变,其中意义会有重合之处,但在不同语境下更多具有差异性,由此维特根斯坦在对日常语言的总结中得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他在语言中的用法”这样一个结论。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认为,语言游戏之间的多样性是无法穷尽的,就像无法为所有语言游戏找到一个普遍性的本质规律,不可能对语言游戏进行一个系统的分类。他们都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语言游戏的提出旨在为人们提供一种全新思考事物的方法,这种方式教导我们应该从人们的日常活动和社会交流中来观察语言,因此,维特根斯坦指出:“为了澄清审美用语,你必须描述生活方式。” [14] 语言游戏本质上是想告诉我们,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是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美的价值判断源于生活方式的差异。维特根斯坦说:“当我遵守一条规则的时候,我别无选择,我盲目地遵守规则。” [15] 盲目性实际上是指我们在习得知识和生活的过程中,受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之下而决定的生活形式。语言游戏就是维特根斯坦认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活动,维特根斯坦对生活方式的肯定,实际上就是对语言游戏中约定俗成的规则的推崇。柏拉图是西方美学史上最早对美进行深入思考的人,他在《大希庇阿斯篇》中着重对美进行了一步步抽丝剥茧般的讨论与分析,在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不断递进深化的辩驳中,二人谈论了不同美的性质,美是恰当、功用、有益、是快感的体现,如此种种实际上是对语言游戏具体规则的枚举,在不同具体的情境中深化出美这一语词承担的意义,然而当两人从“什么东西是美”走向“美的本质”,始图找出一个抽象的普遍规律时,争论必然以失败告终。抛开同一时代对美的争辩,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下生活方式的差异决定了语言游戏中默认规则的差异,不同的规则决定了语词在话语中扮演的角色。纵然,哪怕对约定俗成的社会性规则而言,我们依旧无法从中找出一个普遍性的代表规则,纵观各个时代,总有一个处于统领地位的美的语言游戏规则,如春秋时以纤细为美,故“楚王好细腰”能够导致“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尽管在当时由于政治文化等多元因素影响,以瘦为美、美的就是瘦的这样的规则持续了一段载入史书的历史时期,然而语言游戏中规则的快速流变导致了美的评判标准不断变化,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规则也不过是历史长河的一瞬,如今全球化趋势兴起的数字美学,其虚拟性与智能化特点使得美的表达日新月异,以维特根斯坦“意义在于使用”理论来看,不同时代下语境中对美的使用,使其意义不断丰富饱满。因此要理解一种语言,必须站在这一语言所处的历史时期与文化背景,把握其生活形式,才能正确地使用语言。
规则的多样性意味着意义的多样性,但并不意味着语言游戏中的意义毫无相似之处,事实上我们总会感到游戏中某项规则带来一种熟悉感、某个语词的意义在不同的游戏中有所重合,那么该如何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语言的共同点呢?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提出了他著名的家族相似理论来加以解释。他举游戏为例,并不是由于所有游戏都具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实际的情形是,甲游戏和乙游戏有某一点相似,而乙游戏又和丙游戏在另一点相似。正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把不同的游戏都称为游戏。他写道:“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更好地说法来表达这些相似的特征;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各种各样相似性:如身材、相貌、眼睛的颜色、步态、秉性,等等,也以同样的方式重叠和交叉。——我要说:‘各种游戏’形成了家族。” [16] 如果说语言游戏注意到了语词中的特殊性,那么家族相似理论的提出就在一定程度上恰当地弥补了话语活动中的共通性,以家族相似做比,不再关注于不同游戏之中抽取一个抽象的共性,而是关注做出审美判断的真实生活情景对同样的语词在不同的语言游戏中,或者说不同的生活形式中的意义进行比较。同样,这一点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意义分析中也是十分明显的,后期维特根斯坦将语词作为一种工具,从语词和语言的具体使用中来明确意义,强调将语言与人的行为或生活方式联系起来,认为一种语言规则实质上是一种人的生活方式意义的表现,因而,分析语言意义不仅是分析语言使用规则,更是在分析语言被使用的人之存在的生活形式意义,这也明显地表现出一种将语言意义置于人的存在和具体经验生活中的实践性思考 [17]。
当今“生活美学”的出现,得益于“分析哲学”“现象学”与“实用主义”的三位思想巨擘,那就是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理论、海德格尔的“此在”论及其艺术观,还有杜威的“艺术即经验”的思想,这意味着,这三种最重要的哲学主潮内部,其实都存在着“回归生活”的共同趋向 [18]。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生活形式”和“家族相似”的提出是对传统本体论美学的有力批判,为美学研究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考路线——跳出传统研究中对美的本质和实体追问的窠臼,彻底地解构存在着一个美的共同本质这样的形而上观念,把美学问题回归到生活、实践本身之中去考察,把美学家的视角从光滑的平面上转向了粗糙的地面,为美学研究开拓出崭新之域。
致谢
本文是在恩师史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史老师春风化雨般地指导,对我的选题起到了极大的帮助,导师广博的视角、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在求学生涯中对我影响深远,在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下,更帮助我在哲学的路上点起一盏明灯,使我在学习和思想上都受益匪浅。
没有老师的辛苦栽培、谆谆教诲,就没有本篇文章的顺利完成,在此,谨向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