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端溪书院坐落于广东省肇庆市,是“广东四大书院”之一。目前关于书院的研究成果颇丰,如白新良先生所著的《明清书院研究》、张学强主编的《明清教师研究》等等,但关于端溪书院的研究则不多见,从中国知网上以“端溪书院”为主题和关键词,查询到的论文有林有能、王献军、赵伟、邓洪波、张意柳等的论文,他们多是关注端溪书院的建置沿革、祭祀、书院修志等方面的内容,对清代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与支出鲜有涉及,这不利于书院文化的研究。本文拟钩沉史料,对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与支出两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以期呈现端溪书院发展兴盛的经费收支运作,为当今的书院教育管理提供借鉴模式。
2. 清代端溪书院
端溪书院“在高要县学宫西,鼓铸局故址,旧在县署东”( [1], p.7),即今肇庆端州城中路的肇庆中学西北角。端溪书院创建时间,据道光三年夏修恕修纂的《肇庆府志·古迹》载“隆庆五年,岭西金事分巡道李材买民地建” [2],又何梦瑶《重修端溪书院新建后楼碑记》:“佥事李材建城西白沙龙母庙,甃砖有镌‘端溪书院,万历元年造’字者,盖废圮之遗,非即今之端溪书院。” [3] 而光绪二十六年傅维森修纂的《端溪书院志》又说:“端溪书院在高要县学宫西,鼓铸局故址,旧在县署东。阮元《广东通志》即分巡岭西道署。明万历初,佥事李材改建。”( [1], p.7)其创建时间的说法稍有出入。但创办人李材,号见罗,江西丰城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隆庆五年由兵部郎中迁广东省按察司佥事,据说他“好讲学,所至辄聚生徒,辟书院”,喜欢办学讲学。又李材的《兵政纪略》中曾记载:“照得端州督府镇地,广右名邦,值兹寇盗窥窃之辰,地方凋敝,保戡之略诚莫要于明戎而起弊,维风尤先于文教。近该本道计处工费将旧道空闲私署呈允两台改建端溪书院。” [4] 可见李材创办端溪书院应属实。端溪书院创建后,适逢张居正当政。张居正“忌讲学,毁及院舍”,其痛恨书院讲学分派,下令折毁书院 [5],于是万历间端溪书院被次递改为岭西道署、总兵署和监军道等机构来使用,后又遇明清易代,端溪书院一度被废。故明代端溪书院虽存实无,基本没有发挥教书育人之效。
迨及清康熙雍正时期,皇帝逐渐注意到书院对育才的重要作用,开始支持鼓励书院的发展。又清初至乾隆十一年,两广总督府常驻肇庆府,端溪书院屡屡得到总督支助与复建。据《端溪书院志》记载:
康熙四十七年,两广总督赵宏燦改建天章书院于今所。前为讲堂,上为天章阁,又名掞天阁。摹恩赐御书于上。中为宣教堂,堂后为莲池,池后为近光亭,东西翼以斋舍。雍正十年,总督郝玉麟修。乾隆二十二年,知府吴绳年于近光亭后捐买民房地,增建后楼,奉祀先贤。嘉庆五年,总督吉庆题请修葺,改近光亭为爱莲亭。先是院门在掞天阁前东向。二十年,总督蒋攸铦就旧万寿宫址,改辟门南向,拓前垣门,内添建斋舍。二十三年,总督阮元题修。道光三年,摸天阁西南倾圮,倒压廊房,署肇罗道夏修恕摄肇庆府事,捐俸葺之,并修宜教堂、爱莲堂。十二年,肇庆府知府珠尔杭阿捐廉重修。二十五年,肄业生何碧溪等赴总督耆英呈请修葺,批司行府,筹议未决。二十六年,颓圮益甚,署肇罗道赵长岭与肇庆府知府杨霈、高要县知县赵亨衢捐廉,率属得金三千五百两,合前肇罗道王云锦储修费一百四十两,前高要县知县瑞宝储修费四百两,属高要翰林院编修马仪清,举人梁以时,拔贡黄登瀛、张其维,生员何傅瑶等董修。二十七年,署肇罗道刘浔、署肇庆府沈棣辉复捐廉,续成之,以宜教堂后为激鉴亭,亭北临池,旧本开明,与爱连亭接。自后院荒芜,设墙蔽之。因撤墙以还旧观,葺爱莲亭,易先贤楼为尊圣阁,东西为斋舍。( [1], p.7)
史料显示,从康熙年间至道光末年,端溪书院不断得到历任两广总督、肇庆知府、肇罗道等不同官员的支助与扩建,甚至康熙年间,皇帝有恩赐御书于端溪书院。可见,康熙至道光时段是端溪书院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其在两广地区发挥教育功能的重要时期,以致端溪书院一度成为两广规模最大的书院。
乾隆十一年以后,两广总督府迁往广州,肇庆府的政治军事地位随之下降。加之咸丰年间,肇庆地区爆发“红匪之乱”,民不安枕,书院亦屡遭毁坏,虽间有总督、知府等官员支助维系并修缮,但书院在广东历史上发挥的教育作用却日渐衰落。以致光绪十九年,端溪书院呈现出“斋舍蠹蚀,间有倾圮,肄业诸生亦渐罕居住”( [1], p.11)衰败状况。至光绪二十四年和二十七年,皇帝两次颁布新政,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各级学堂,端溪书院于光绪三十一年改为肇庆府中学,即现肇庆中学的前身。
端溪书院在清代的科举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曾一度是岭南地区规模较大、教学质量较高的书院。清《续会典事例》载中国各省大书院谓“广东曰端溪,曰粤秀”。今人学者林有能亦认为:“吾粤众多书院中,能与省垣书院媲美、并列之府、州、县地方书院,当推肇庆府之端溪书院。” [6]
3. 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
书院的维系运作,除了需要山长和学员的教与学活动之外,还需足够的经费支撑。一般来说,古代书院的经费来源可分为官府拨给,如赐田、赐币、赠书赠匾等;民间捐输;书院营收,如出租田产、发商生息、出版书籍等途径。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则主要有官府拨款、书院创收和民间捐助。
3.1. 官府拨给
官府拨给主要是指皇帝御赐或者官府拨置田产、银两,或者匾额、书籍等钱粮物资,是官府支持书院发展的一种方式。官立书院在经费上普遍得到官府的支持。端溪书院是一所官立书院,因此官府拨款是端溪书院经费的主要来源。
官府拨款给端溪书院的恒常方式是发拨田地租额,如《端溪书院志》记载“历年奉拨高要、四会、阳春、阳江、恩平、广宁、德庆、罗定等处田地租额,共银一千一百六十一两七钱七分八厘,内恩平县于嘉庆二十四年新增田租银一十七两六钱八分六厘五毫,均批解府,以充书院膏火”( [1], p.15)。这说明历年肇庆府各县根据田地数量需分解少量田地租额到肇庆府署,以拨充端溪书院膏火。官府也有将罚款或者缴银拨充端溪书院经费的情况,如高要县“每年解贞祥等押缴、谭家模等罚款息银八十四两,闰年九十一两,按季由县解府”( [1], p.16),以作为书院之用。
光绪十三年(1887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对端溪书院的经费做了改革,规定:“凡院中支项,除各押缴息外,由监院具数,径向黄江厂在三六平余项下领支,然后由府收额解抵数”( [1], p.18),即端溪书院按照支出预算直接向当地黄江税厂领取。黄江税厂在肇庆城西之江岸,创建万历五年,用于开征往来西江船只的商品税;入清,黄江税厂由肇庆知府经管,征收西江水商过往货物的商品税。征收所得的商品税除了上缴国库以充军饷外,也用于地方教育支出。《端溪书院志》有史料记载黄江税厂拨款给书院:“领黄江厂扣京平,实银四千三百四十三两五钱九分。”“十六年,知府张曾敭以黄江厂历年垫支端溪经费,拟将此款清还积欠,未果。”( [1], p.16)书院的派卷茶资费用也会赴黄江税厂领取,如“派卷茶资,名实不符,已全提充奖书办,不敷办公。今定每年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每月赴黄江厂领银四两,共十个月”( [1], p.21)。这些史料证明,清代晚期西江黄江税厂对端溪书院的运作产生了重要作用。
皇帝的赏赐也是书院经费的重要来源。自雍正、乾隆以来,朝廷对书院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赏赐书院的经费日有增加。雍正十一年,上谕“朕临御以来,时时以教育人材为念……督抚驻劄之所,为省会之地,著该督抚商酌举行,各赐帑金一千两”。雍正皇帝这份上谕要求各地都抚兴教办学,并各赐帑金1000两白银作为营建费用,以资助书院。端溪书院因为在总督驻扎之地也赫然在列,得到了皇帝的赏赐。《端溪书院志》对这一事件有所记载:“雍正十一年,奉旨赏拨地丁帑银一千两,发商生息,充端溪书院膏火。每年息银二百四十两,遇闰增二十两。由府按季备文,赴盐运司署请领支给。”( [1], p.15)后总督郝玉麟向朝廷奏申盐羡本银,即盐税中扣除运销损耗之外的盈馀税款,获“本银二千两发商生息”,并“由府赴盐运司署领给书院膏火”。又有“乾隆九年,奉拨铁规小礼,每年银二百七十两,由府赴盐运司署领给书院膏火”。由此可见,乾隆以前,端溪书院的政府拨款还是比较充足的,正是因为官府的大力拨款,助兴了端溪书院在清中期发挥了重要教育作用。此后,书院经费逐渐充足,有时还出现了余款供书院发商生息的情形。总之,官府拨给是端溪书院的重要经费来源。
3.2. 书院创收
书院所需经费和物资主要依赖官府长期拨给,官府所拨经费和物资可能会有盈余,书院为了维持长期的经营与发展,利用盈余资源进行自主经营以增累书院经费,这部分通过书院自主经营而获得的经费属于书院自主创收。
端溪书院的主要创收方式是发商生息。所谓发商生息,是指书院把维持正常开支以外的余钱,交给商人放贷,或者交给商铺做生意,以收取租息,租息作为书院日常开支之用。端溪书院早期经费不足,但是进入清代,经过官府的大力支持,不仅端溪书院的办学条件逐步改善,随后也出现了余款,得以用来发商生息,以供书院后续经费使用。如《端溪书院志》中记载了总督郝玉麟以及知府发商生息的相关史实:
总督郝玉麟奏拨盐羡本银二千两发商生息,每年息银四百八十两,遇闰增四十两,由府赴盐运司署领给书院膏火。……同治十二年十一月,知府瑞昌捐廉一千两,发附城、人和、悦来、福铨、兆隆、谦益、桐元、同福等押店七间生息,岁得息银一百二十两,闰年一百三十两。……以何崑玉缴款发高要县属人和、悦来、福铨、兆隆、谦益、桐元、同福、永馨、贞祥、诚安、均成、利记、逢源、宝兴、禄合、福隆、泰生、宝和、利昌、合源、恒和、公安等押店二十二间生息。自十六年七月初九日起,息岁得银二百四十两,闰年二百六十两。按季由押缴交端溪,充官师课加奖。( [1], p.15-16)
史料显示,朝廷拨款、地方知府捐廉以及地方商绅何崑玉缴银都可放入当地不同押店,进行发商生息,且息银收入可观。这部分息银充作膏火、官师课奖金。故端溪书院来源于自主创收的经费也不可忽视,为端溪书院长期的教与学的活动提供了经费支持。
除此之外,端溪书院还会通过刻书出售来获得一些经费,但相对于前两种经费来源来说,不算主流,也收入甚微。端溪书院附有刻书局,光绪十三年曾以每年余款发刊《端溪丛书》20种。《端溪丛书》20种可供学员自费印制,如史料载:《端溪丛书》“计版五百九十六片藏皮书库,交掌书生兼管,如有毁失,责令赔偿。计书分装十八册,除已印出存院暨分给诸生外,有欲印书者,自备工墨,由掌书生报明院长发印,掌书生监视,不许携版出院。每册收回版费银六厘,给掌书生以资整理,务当收发谨慎,同加珍护,不拘整印零印,均听人便”( [1], p.23)。尽管自费印制收入微薄,也是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
3.3. 官民捐助
官民捐助一般指官员、乡绅、乡民等群体自愿捐赠薪俸、银两、物资等作为书院支出经费或者营建经费。官民捐助也是书院经费的重要来源,为书院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保障。纵观端溪书院的经费来源,官员捐助次数不在少数,发起捐助的主要群体一般是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在任期内,为了昭宣文治、振兴士习、诫励风俗,往往会捐出银两来修缮书院学宫,如《端溪书院志·卷一》记载:“道光十二年,肇庆府知府珠尔杭阿捐廉重修……二十六年,颓圮益甚,署肇罗道赵长岭与肇庆府知府杨霈、高要县知县赵亨衢捐廉,率属得金三千五百两……二十七年,署肇罗道刘浔、署肇庆府沈棣辉复捐廉,续成之……”( [1], p.9-10)当书院建筑需要修缮时,所任地方官员往往会相继捐廉来筹措经费,以维系书院的正常运行。所谓捐廉,是捐出正俸之外的养廉,养廉高于薪俸,来源于地方火耗或税赋。捐廉修缮书院体现了地方官员热心地方教育,关心地方学子。
也有地方官员捐银作为学子加课的奖励金,如李光廷《端溪书院志增课记》有记载:“书院之设,以育才也,端溪之来旧矣。选其人,限其课,岂真以为足以熟吾技哉?费不足也。太守瑞公莅肇庆之三年,捐廉金千,息于商,岁取其贏,月增其课者,一期限以五日,院外来者毕收之,其取额视旧额较多,其奖亦较厚。”( [1], p.15)太守瑞公即同治年间肇庆知府瑞昌,同治十二年他捐廉银一千两发商生息,作为书院的奖励金。对此在《端溪书院志》也有记载:“同治十二年,肇庆府知府瑞昌捐廉银一千两发商生息,月得息银十两,增设十课,名曰加课。”后又有“光绪十年,知府绍荣每月加捐廉银一十九两二钱作加奖。”( [1], p.16)
在地方官员的带动下,地方商绅也会捐助当地书院建设,砥砺地方教育。端州盛产砚石,《端溪书院志》中有记载当地砚商资助书院:“光绪十三年,总督张之洞开采砚坑,商人何昆玉缴银二千两,归书院。”( [1], p.16)何昆玉,广东高要人,字伯瑜,是当时重要鉴藏家,经营古董店,冼玉清对其有记载“布衣工书,笃好金石,尤善募拓彝器……精于鉴别,搜访碑碣”,辑有《吉金斋古铜印谱》。何昆玉在张之洞改革砚坑开采时,曾参与砚坑开采,并出银二千两资助书院,这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端溪书院的经费。
4. 端溪书院的经费支出
关于书院经费支出项目,陈元晖等人认为有供给师生教学、生活及各项活动费用三个方面 [7];陈谷嘉等人归纳为书院财物支出、人力支出、社会活动支出三个方面 [8]。结合前人的研究与端溪书院文献史料,本文将端溪书院的支出概括为四个方面:营建支出、人员支出、祭祀和刻书支书、盈利本金支出。
4.1. 营建支出
书院营建支出包括建设费用、修葺费用以及书院基础办公设施添置所需费用,如购买桌椅、书籍、纸笔、茶水等所需费用。随着时间久远,风雨浸蚀,书院需不断修护。赵长岭《重修端溪书院碑记》中记述:
二十六年九月,余来署分巡肇罗道,见所谓堂庑斋舍,颓圮益甚,乃与郡守杨公、高要赵令议,以公项既无可筹,向绅民劝捐亦延缓,需时日,不如由官捐资,令公正绅士监修,事易集,功亦较固。遂捐廉首倡,合肇罗两属守牧令集资,得三千五百金,又拥得一千五百金,属高要编修马君仪清,举人梁以时,拔贡黄登瀛、张其维,生员何傅瑶董其事,鸠工庀材,克日葺而新之。为门五楹,为堂五楹,以后为掞天阁,为宣堂,为瀓鉴亭,为爱莲亭。其后为楼九槛,上为尊圣阁,下为景贤阁,下为景贤堂。东西斋舍七十,以及宾客之位、监宿之所、庖湢之属,无者增之,湫隘者拓之,倾者筑之,朽者易之,渗漏者补之,塈茨之,丹臒之,凡十阅月,而书院以成。( [1], p.10)
上述史料显示,在道光二十六年,赵长岭官分巡肇罗道,见书院堂庑斋舍颓圮,于是首倡捐廉,带动当地官员捐助,并纠集地方乡绅鸠工庀材,修葺扩建书院。这次捐助获得的经费为“合肇罗两属守牧令集资,得三千五百金,又拥得一千五百金”。在这笔可观经费的支持下,书院不仅修葺一新,其规模较之前有所增建,如“东西斋舍七十,以及宾客之位、监宿之所、庖湢之属,无者增之,湫隘者拓之……”即是。
另外,地方动乱,匪徒流劫,书院也不能幸免,这样就会对书院的建筑以及其中的书籍造成损害,动乱平息后要对书院建筑以及书籍进行修复。《端溪书院志》中也对此有描述:“咸丰四年,遭乱毁坏,旧存书籍及联额、诗歌、木榜俱散失。五年,署肇庆府郭汝诚,以是年所入租项修复。”
除此之外,书院日常基础办公设施的添置,如桌、椅、纸、笔等也需要经费开支,《端溪书院志》中记载:
“旧例:每年支添置床铺、椅桌银一十六两。光绪十三年,改增此款,由监院支用,凡属公用关系书院者,皆取给于此。夏季凉棚工料银三十一两八钱。每月书办纸笔银四钱。每月支府署礼房纸笔银三钱二分,十二个月,共银三两八钱四分。每年支道署礼房纸笔银四两八钱。每年支藩署礼房奏销册费银六两七钱。每年支造办奏销册工墨银三两。” ( [1], p.18)
另外,购买书籍也是书院营建中的一笔支出,据《端溪书院志》中记载:“买书银四十六两八钱四分”以及“每年遇有添购书籍,添置书笥,续刻丛书,需款若干,即在饭食余奖项内动支”。
4.2. 人员支出
书院中日常最大开支就是人员支出。端溪书院人员组成包括从事教学科研人员,包括院长或山长、训导等讲学人员;书院行政、各处杂役人员以及生童、文童等学员。这些人员支出有教职工酬劳支出、生童的膏火和奖励等经费支出。
清代,端溪书院从事教学讲学、学术研究活动人员主要有山长,山长是书院教学的关键人物。书院一般会聘请由学识渊博、为人方正的儒士来担任山长。乾隆三十一年,山长改称为院长。书院每年向山长支付酬劳名目繁多,如《端溪书院志》中记载,光绪十三年之前:“岁支院长聘仪银二十两,程仪银四十两,脩仪银五百两,端阳中秋年节礼银共三十两,每月蔬薪银一十两;米三石,折银七两有奇。”( [1], p.18)山长的酬劳包括聘礼银、程仪银、脩仪银、蔬薪银,甚至还有传统节日端午中秋的节仪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脩仪银,即山长的薪金报酬;聘礼银指书院聘请山长的礼节性银钱;程仪银指山长往返书院与住所的交通费。古代社会尊师重教观念深厚,故书院支付给教学人员酬劳较多,确保书院能聘到学识渊博之人来讲学。
端溪书院设有专门的行政人员,如监院;以及书院各处杂役人员,如书办、号房、茶房、厨夫、水夫、掌书,他们专门管理书院的日常事务,维持书院的运行。书院给这些人员的酬劳支出并不多,如“月支监院蔬薪银一两,米五斗,又县添送蔬薪银十两”;又书院有院役六名:“计书办一名,号房二名,茶房一名,厨夫一名,水夫一名,每名月给工食银九钱二分;新设掌书一名,每月六钱。”监院蔬薪银和院役工食钱的数额与书院山长脩仪银相比,差额在十几倍甚至数十倍,这反映出书院对山长等教学人员的重视,尊师重道的观念深厚。
清代端溪书院学员有生员和童生。生员指通过郡试,成绩合格取得秀才身份的县、州、府学学生。童生,别称文童,是指未进入地方府、州、县学的读书人。二者合称生童。生童进入书院学习需参加书院的选拨考试,合格者才能进入书院学习。书院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将生童分为正课生和附课生。正课生系书院正式录取的生童,可常住书院学习;附课生系书院非正式录取的生童,是书院为满足地方学子求学要求而设。书院对生童经费支出项目有膏火银、卷价银、饭食银,不同时期生童经费支出有不同。光绪十三年之前,“生童正课一百二十名,每名月支膏火银一两二钱,每课卷价约银二两有奇,饭食约银八九两”;附课生“附课无定额,每课按名给饭食银一钱,每本卷价银六厘”。附课生获得的支助会减半,甚至更少。
人员支出也包括书院对生童所设相关奖励。《端溪书院志》记载,光绪十三年后,端溪书院所设奖励有官课底奖、师课底奖、官课加奖、师课加奖,其四项奖励支出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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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1. Details of official course fixed awards
表1. 官课底奖明细
(注:表1根据光绪二十六年傅维森修纂《端溪书院志·卷二·岁支》中史料统计。表2、表3和表4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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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2. Details of additional awards for official courses
表2. 官课加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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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3. Details of fixed awards for dean courses
表3. 师课底奖明细
![](Images/Table_Tmp.jpg)
Table 4. Details of additional awards for dean courses
表4. 师课加奖明细
从表1~4明细我们可以看出,书院对学员所设奖励名目较为丰富完善,名额数量较多,其奖金支出与补贴也占据了书院教学支出的重要比例,这些也是书院的必要开支,激励了老师、学生教与学的热情与动力。
4.3. 祭祀与刻书支出
祭祀是书院主要活动之一,与讲学、藏书并重 [9]。书院祭祀一般祭祀圣贤孔子以及为书院的经费筹集、教学事业等作出重大贡献的名人志士。举办祭祀活动费用是书院的一大开销。每年开学日、春秋仲丁、每月朔望,书院皆要举办开馆或者祭祀活动,场面盛大隆重。如《端溪书院志》中记载:“岁二月,院长定期,监院禀请,道府到院启馆,院长率诸生诣景贤阁全先生祠行礼。”全先生系浙东学派全祖望,乾隆十七年主讲端溪书院,其执掌端溪书院期间颁布了《端溪讲堂条约》,后被书院修祠祀奉。每二月开学起馆时,书院院长需率领诸生到景贤阁全先生祠行开学礼。这种开馆活动或者祭祀活动,花销也不少,史料有记:“景贤阁全先生祠春秋两季祭品银,每季三十两零七钱二分,共六十一两四钱四分。开馆花红、炮烛、酒果、攒盒等物,共银一两一钱四分。”( [1], p.18)
端溪书院曾一度设馆刻书,端溪书院的部分余款用于书籍刊刻,现有地方丛书《端溪丛书》存世。《端溪书院志》中的《<端溪丛书>附考》一文写道:“《端溪丛书》之刻,始于光绪十三年,院长梁鼎芬、朱一新先后以书院每年余款发刊二十种,自开雕后久未竣工,委版坊肆。二十四年偿还旧值,取版归院。是年五月,定章不储余款,如遇续刊丛书,由院长先期标示,截留饭食余奖两项支用,或专截一项,支清后照加给前列。”( [1], p.24)同时《端溪书院志》中也记载:“遇有酬应公费、掌书生津贴及买书等件动支外,余俱拨为刊刻《端溪丛书》之费”,其中“每年余款发刊二十种”和“俱拨为刊刻《端溪书院》之费”,表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书院曾拨出余款用于刊刻书籍。
4.4. 盈利本金支出
书院为保证经费的充裕,会将一部分的余款用作发商生息。发商生息不仅是经费来源的重要一环,也是经费支出的重要一环,发商生息的支出数额决定经费来源的数额。
《端溪书院志》卷二“岁入”中记载了诸多发商生息史料,如“同治十二年十一月,知府瑞昌捐廉一千两,发附城、人和、悦来、福铨、兆隆、谦益、桐元、同福等押店七间生息,岁得息银一百二十两,闰年一百三十两”( [1], p.18)。卷二中也记载:“雍正十一年,奉旨赏拨地丁帑银一千两,发商生息,充端溪书院膏火。每年息银二百四十两,遇闰增二十两。总督郝玉麟奏拨盐羡本银二千两发商生息,每年息银四百八十两,遇闰增四十两。”( [1], p.15)诸如此类史料不多述。我们从这些史料可以看出,发商生息是由当地官员自主进行,且书院通过支出一定的本金用于发商生息,增加了书院经费来源。
5. 结论
综上所述,端溪书院经费来源途径多种,主要有政府拨款、书院创收、官民捐助这几个方面。经费支出有营建支出、人员开支、祭祀和刻书支出、盈利本金支出。而政府拨款、书院营收这两项来源的经费主要用于维系书院日常教与学活动的进行,即对教员和生员的支出,确保了书院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而官民捐助经费主要用于书院的修缮与扩建,也正是在书院需要修葺和扩建时,地方官员会积极倡导捐助并纠集乡绅修缮书院,以兴科举,成就人材。
端溪书院经费来源和支出,与余款、发商生息、教学体制是相辅相成的,有序的书院经营才能保证书院有序地运行。因此,清人赵长龄《重修端溪书院碑记》评价道:“自清康熙后,即延聘硕学耆儒住院主讲,朝章规约,刊告煌煌,展拓葺修,不遗余力。所选肄业,又必各地文行兼优之士,而釐定课程,则首群经,次诸史,又次理学、词章,而不域于科举制艺之业,故成就人材为较多焉。”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