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世纪是一个云谲波诡、动乱不安的年代。理性技术所带来的物质产品和财富完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足,但是这样充足的物质资源却并没有带来快乐的满足感,理性技术并没有实现它所代表的工具理性的宏大叙事,也没有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它所承诺的普遍的自由、民主、平等、幸福。而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资产阶级社会的不同矛盾此起彼伏,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态势。单单在20世纪上半叶就相继出现两次灾难性的全球型战争,战争涉及范围之广,破坏性之深都是骇人听闻的。前所未有的动荡使人们处于风雨飘摇之境,对政治传统的信念丧失信心,产生了质疑、动摇和湮灭之感。在对政治传统的信念丧失信心的背后,更加严重的后果是民众对伦理与道德失去了判断标准,生活也因此迷失了方向。与此同时,人之为人的尊严、地位、价值、高贵等问题更加尖锐地呈现出来,人丝毫也未觉察到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孤寂、物化、迷惘、绝望、畏惧等等成了描绘人的最一般存在方式的惯用词汇。对“人”的解读一时间占据了哲学的中心位置。整个存在主义思潮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萨特的存在主义也不例外。按道理说,处在这样一种荒谬、孤独、绝望的境遇之中的哲学,或许也会沾染上同样的色调。但是萨特的存在哲学却不是悲观厌世,正如有的人就曾指责他的哲学是“鼓励人们对人生采取无所作为的绝望态度的哲学,是强调人类处境的阴暗的一面,描绘卑鄙、肮脏、下流的事情,而忽视某些具有魅力和美好并属于人性光明一面的事情的哲学”( [1] , p. 1)。但事实上,笔者却发现,萨特的存在主义并非卑鄙不堪,相反,再没有比它更光明、更积极的理论。萨特毕生最为关注的也正是人的存在与自由,并且最终携手希望,迈向了未来。
2. 萨特哲学中的“自由”与“希望”
2.1. 自由的理论前提:上帝之死
“自由”作为萨特存在哲学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其中,是他的哲学的最核心概念,也是其整个哲学最具魅力的闪光之所在。而他的整个理论体系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上帝之死”。要知道,在西方的信念传统中,“上帝”具有典型的象征意义。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谈谈西方文明的两大源泉——古希腊的理性主义精神和希伯来精神。古希腊是理性主义精神的摇篮,古希腊时期,从苏格拉底德性论柏拉图的理念论,再到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观开始,一直到近代有笛卡尔开启的理性主义时代都是这一伟大精神的体现;而更为重要的是希伯来精神,它发端于犹太经典,传播于宗教之中经中世纪的漫长统治时期逐步过渡到近代,成为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支柱性精神。而“上帝”就是这一精神的核心,是人们生活中的所有基本道德、价值的评判根本,是人的生存的绝对依据。由此“上帝之死”自然成为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因为这不只像表面上那样——“上帝之死”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文字命题,只关于上帝,无关于人类,更加对人们的文化根基——整个希伯来精神的延续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近现代理性主义(特别是技术理性)的泛滥,人们渐渐地开始忘却上帝的文化观念了,正当人们都沉溺于技术理性所带来的科学技术的伟大成就之中时,一位哲人就以震耳发聩之声宣布了“上帝死了”,这个人就是尼采。尼采认为是因为人们沉迷于科学技术的成就之中变得麻木不仁而导致了“上帝死了”,而每一个现代人都是杀死上帝的帮凶。他认为,“上帝死了”会引起很严重的后果:人们的文化价值将会崩塌和重建,柏拉图的理念和基督教的上帝所代表的理性、道德等绝对的文化价值都成了“黄昏的偶像”,人的生存失去了绝对的标准。此时此刻,需要做到就是,必须“重新估计一切价值”;因为已经不存在任何绝对的文化价值尺度来丈量人的存在意义和准则,人就只能自己成为一切价值的创造者,并且必须对自身的一切行为担负起责任。
萨特的哲学便是从“上帝死了”这样一个前提开始的,他认为,“上帝之死”正是人的自由得以成立的根本性前提条件。萨特就曾明确地指出有两种不同存在主义:有神论的存在主义与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萨特自称他的存在主义是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在萨特看来,“上帝死了”是一个我们必须直面的事实,并且还要用于去承担起这一后果。“我们的意思是说上帝不存在,并且必须把上帝不存在的后果一直推衍到底”( [1] , p. 11-12)。萨特认为“上帝不存在”会带来双重后果。一方面,“上帝不存在”会导致“人的孤独和文化上的无家可归” [2] ,“如果上帝不存在,一切都是容许的,因此人就变得孤苦伶仃了,因为他不论在自己的内心或者自身以外,都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东西”( [1] , p. 12-13)。在此,“上帝之死”就变得非常棘手,如果上帝已死,人的价值评判标准、人的生存依据就无所可依,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找不到一个先天的标准,人就变得无依无靠。再者,在看到“上帝死了”带给人的孤寂的同时,也带来了使人的自由成为可能的一个契机。因为如果上帝已死,就再也没有任何先验的主宰高悬人类之上,这世界对你而言,除去自由,并无他物。你不再去寻找任何其他事物来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你注定是自由的,自己做决定,自己去选择,不论情况如何,你都只能靠自己,自由自为。既然一切行为都是自己去完成的,所以,你必须对你的行为负下全部的责任。在这里,我们似乎已经看到萨特的绝对自由和绝对责任在其哲学上重要地位,他把自由上升到了存在的本体论层面,当作人的本体的生存结构。
2.2. 绝对自由
萨特以“上帝死了”这个前提条件为出发点,在面对人的孤寂的生存困境,不再是到人的存在之外再去寻找到或虚构出某种绝对的精神来替换掉“上帝”的特殊位置,给人类带来廉价的替代物以作为其存在的绝对依据;相反,如同“哥白尼革命”般,他转而凝视人的自身——人的本真的存在,这样一来,人的自由便充分体现出来,同时让人能够主动地去直面各种行动的结果,担负起绝对的责任。
萨特明确指出“上帝死了”之后,又从思维的主体性与超越性方面,区分出了两种存在:自在的存在(Being-in-itself)与自为的存在(Being-for-itself)。
2.2.1. 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
上述区分出的两种存在中,一般来看,前者指未与人的思维产生作用的事物,后者特定地指思维着的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存在样态的区分不仅仅是存在范围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存在方式的差异。萨特由此来说明有意识的人的存在与一般给定的自在的存在的本质差异。
自在的存在是一种外在于思维主体,类似于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的存在。一般地说来,在萨特的哲学里,自在的存在是属于外在世界、物质的范畴。不过上述定义还不准确,需要更加具体地加以阐明,在萨特看来,“自在的存在”并非直接就是我们日常所看到的显而易见之物,如房屋、树木、电脑、手机之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上述述之类物完全包含在“自在”层面上外延之中,换句话来讲,日常所熟悉的事物本身是客观、不以任何意识为转移的存在,不管他们是荒谬的还是经我们思维加工过而变得井然有序的,这是物最本己的存在。“自在的存在”是无意义可言的,一旦我们赋予其意义,它就被我们的意识虚无化了,不再是原初意义上的“自在”了。在此,萨特就运用十分精炼话语对“自在的存在”加以总结,得出三个最根本命题:首先,“存在即存在”。就是说存在即是直接给定的存在,从始至终完全地、无其他限定条件地存在着。“这意味着存在既不能派生于可能,也不能归并到必然……自在的存在永远既不能是可能,也不能是不可能,它存在”( [3] , p. 27);就好像康德所言,对于这样的存在物,我们说不上任何东西,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它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第二,“存在自在”。这意味着,存在本身如此,我们看不到内因,也找寻不到外因,没有目的,也无需依附。“物质性的存在永远不会去追问自己的存在,它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他物”( [3] , p. 25)。第三,“存在是其所是”。这与第一条有其一致性,同样是强调存在的直接给定性和自然而然性,谈到其他属性,似乎就变得无言,它就是它所是的那个样子,这是一种绝对的同一性,它既定且坚硬,他全然被自己塞满,不具有任何的否定性,只有全部的肯定,它早已超越一般的生成转化,也不依附于任何的时间,无所谓过去与将来,也没有现在,完全“脱离了时间性”。
自为的存在即是思维意识的存在。对这样的存在,萨特始终都是通过思维实践来予以说明的。与自在的规定性相反,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本质,它总是不断地创造自身,获得自身,然后超越自身,赋予事物以不断超越的意义,所以它就刚好是自我创新性和思维主体超越性的,总而言之,它注定自由。萨特在这里,其实是将自为直接等同于人的存在,所以,也就是说,人注定自由。萨特对“自为的存在”做了如下的规定:首先,自在是现成就有的,具有已然不变的规定性;但自为却是不断生成的,它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然后,自在的存在既定不变,脱离时间性,无所谓过去与将来,始终如一;但自为就不一样了,它是生成变化的过程,这也就是说自为总是处于意识活动之中,意识不断要寻求超越,不断追求和领悟已经获得的本质规定性,他的实在纯粹的拷问性的。它之所以能提问,是因为它生长于问题之中,“它的存在永远不被给定,而是被拷问的,因为相异性的虚无总是把他与他本身分开;自为永远是悬而未决的,因为它的存在是一种永恒的延期”( [3] , p. 78)。再者,自在坚硬无空洞;但自为却空洞无内容,因为内容是需要自己不断去填满的,人因此完全是自由的。一方面,它通过思维实际活动不断赋予自在的存在以各种各样的意义和价值,使它们拥有不断超越的本质,再者,不断超越自我,扬弃掉本身已然拥有的各种属性,不断造就出新的本质。
2.2.2. 存在先于本质
如今,对人而言,上帝是不存在的,决定论也是无从谈起,也不具有任何先天的人性是摆在那里的。这样,我们不禁会追问:人到底为何物?萨特便直接道出:自为即是自由。人区别于物的本质在于人能够进行思维活动,所以自为即是人,人即是自由,将自由与人直接等同起来。从一开始,人就必须在场,出现在世界之中,尔后才能面对这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自由地去创造出属人的本质。一言以蔽之,必须是人存在在先,然后才能赋予其本质。
一直以来,在西方哲学史上,自由都被看作是道德的基础,是人自身的一种天然本性。萨特有着不同观点,在其哲学中,自由并非是什么先天属性,而应当是等同于“自为”,它不是某一实体之中的一个属性,按照这种说法来讲,它就是这一实体。把自由上升到了理论的本体论层面,同时在这一层面来上谈及到人的存在,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上,萨特都算得上是第一人。“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是不可能与‘人的现实’的存在区分开的” [4] 。萨特直接地将自由同人的存在(即与自为的存在)全然画上了等号,自由与人的存在具有相同的内涵。因此,萨特将“存在先于本质”这个著名的命题当成了其所有理论的起点。前面所谈到的“存在”、“自由”都相对于人本质而言的,而物的本质却是相反的,比如谈到某个给定性的物时,我们在说出这个给定物的概念时,就在先规定了它的属性,单单就从这种逻辑关系来讲,物与人则完全相反,它是“本质先于存在”。萨特曾举了一个著名例子,我们身边的任何一把裁纸刀片,在我们还没有生产出来之前,有关于这把刀片的概念已然成竹于胸,“所以我们说,裁纸刀的本质,也就是使它使它的制作和定义成为可能的许多公式和质地的总和,先于它的存在”( [1] , p. 5)。然而,这种情况在人身上就不一样了,人是非给定性的,需要自己去定义自己的本质,所以,当我还没涌现出来,和世界照面以前,是绝对不会有其他已然成熟于胸的概念本质赋予我们。于是乎,作为一个自为的存在的人,在最初与这世间相遇的那一刻,他就存在了,但是他却并没有任何的先天本质,他只能够不断地去选择,去行动,慢慢将其自身“铸就”成他所希望的那种人,这种选择、行动是不会停止的,需不断前行,我们总是趋向希望,无论境况如何,都渴慕着、追求着永恒的希望之光。萨特指出:“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指什么呢?意思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 [1] , p. 6-7)。
在“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基本命题的提出之前,人们对“人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是都是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本质先于存在”。这两者正好是一对正反命题,这一正一反,就凸显出了“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的优先地位。以往一切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都追求着无比普遍性和无上的先天性,不管时基督教所认定的人的原罪性,还是康德所说的人是有限理性的存在物,抑或是黑格尔那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之中的绝对精神的代言人等等,这些都仅仅是“本质先于存在”的翻版而已,都是不真实的人的本质,因为人的本质不是先天普遍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只能是后天慢慢生成的。萨特曾经就谈到:“我不把我的信心建立在人类的善良或者人对社会改善的兴趣上,因为人是自由的,而且没有什么人性可以认为是基本的”( [1] , p. 9)。接着指出,即便是存在着某种一般的人性,它也不可能是先天的,只能是我们自己去选择行动而发明造就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有一种人类的普遍性,但它不是已知的东西;它在一直被制造出来。在选择我自己时,我制造了这种普遍性”( [1] , p. 26)。“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使人的自由成为可能,并且这一可能性存在于我们不断地选择、行动和超越之中。事实上,一直以来,在谈论人的本质的时候,萨特本人并没有从普遍抽象的范畴之上来解释人性,相反,他总是具体地谈论每一个个体,每一个人都处在具体的处境之中,受这样那样的条件所制约,然而,这里绝不是说这些处境、条件会先验地规定了他的本质属性,是做一个成功者或是失败者全然凭其自身,看他如何去做出自己的决定。
2.2.3.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由上述命题继续向前推进,萨特进而将这样的哲学说成是一种人道主义学说。在这里,分别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人道主义:一种对人性持乐观态度,认为“人是目的”(康德语),人被当成万物的尺度,却未能明白人的本质是一个自我选择、铸就出来的动态的历史,过分地夸大了人的能动性,最终将人视若神灵加以盲目地崇拜,造成了一种乐观主义的历史观。萨特竭力地反对这样一种人道主义,说它是荒诞的,只有动物才会对人有如此的评价,存在主义者从未做这种评价的,他们从来都不愿意将人视为目的,因为人尚在生成之中。第二种对人性持开放的态度,它是一种勇敢直面各种各样的抉择,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绝对自由的,积极地去创新,去超越,去实现自己最本机的可能性,并主动担负起绝对责任的学说。同前者相反,后者谈论人,不仅不会将人当成至上的目的,也不打算为人类预设一个美好的终局;相反,强调的是人类处境的凄凉与悲壮的,强调在直面各种生存窘境之后对生活永恒开放的超越与对自由的追寻。对于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萨特做了一个概括,笔者也同样把它用来当作对萨特自由理论的总结。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的最基本含义就是:人是这样一种存在——具备着主观性和超越性的存在。说他具有主观性是因为人永远只能在人的世界中来观望世界;说他具有超越性是因为人起初就是虚无,需要不断超出自身,不断获得自身来塑造自己,从而获得存在的意义。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曾有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笔者在萨特的哲学里看到了:人就是人的中心。
2.3. 希望的本体论
“希望”这一主题是萨特晚年所提出来的,是他的自由哲学的延续。由于萨特一生经历了太多,他体验过直接参加社会反抗运动的战斗激情,同时也遭到了许多理论上和思想上的挫折感和沮丧感,在其中多次经受了希望与绝望交互冲击。因此,萨特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流光中,在自由的本体论之上,又提出了希望的本体论。这让人联想到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布洛赫的希望理论。布洛赫在其代表作《希望原理》中强调,人始终是希望的主体。他认为,人生在世,总是不断地被各式各样的情感和欲望所驱使,而希望恰恰就是其中最为本质的力量,它使人的存在直接地指向将来,指向各种各样的潜在性,指向“尚还不是”的东西,它驱使着人主动地去铺展出自身的生存和历史。但是这里值得反复强调,这里所论述的希望并非我们一般而言的某种心理状态,相反,同前面的“自由”一样,是从哲学本体论层面上来谈及“希望”的。也就是说,希望所揭示的并非单纯指当我们希冀得到某物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而是指出了人生存的本体论构成。萨特也正好在这样一种基础之上来思索希望问题的。
希望是人的基本的生存方式,是人的生存的本体论结构。萨特在他生前的最后一次访谈《今天的希望:与萨特的谈话》中,一开始就谈到希望本体论问题。他一方面是强调希望是人的存在的本质部分,是人的行动的内在结构,人的一切行动都洋溢着希望之光。“我认为希望是人的一部分;人类的行动是超越的,那就是说,它总是在现在中孕育,从现在朝向一个未来的目标,我们有在现在中设法实现它;人类的行动在未来找到它的结局,找到它的完成;在行动的方式中始终有希望在,我的意思是说,就确定一个目标加以实现这一点而言”( [1] , p. 38)。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希望相对于人的存在而言的本质性就在于,希望的存在和意义并不由行动的结果的成败来决定,而是由希望自身来决定;即使某种的目的没有达到,作为人的生存结构的希望也已经展开。因此,“在希望本身之中有一种必然性。对于我,在此时此刻,失败的观念并没有坚实的基础;相反,希望就其作为人与他的目的的关系,一种即使目的没有达到而仍然存在的关系而言,它是我思想上最迫切的问题”( [1] , p. 42)。希望意味着当我们带着某种目的去完成某一任务的之前,不可能不去设想这一任务得到完成。一在这里,萨特以希望的“尚未性”或“潜在性”揭示了人的实践性和生命的各种可能性,给人带来一片清新之息。
希望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世界令人绝望,但希望依旧存在,因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拒绝绝望。萨特早年关于强调个体自由和选择的思想一直沉淀在他的思想之中的,因此,他一直到晚年都在强调人的积极的抗争,对失望的拒绝。一方面,萨特认为,虽然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但是绝望并不是希望的否定和对立面,而只是希望的具体目标没有实现所引起的失败感,希望依然存在着,必须对进步抱有信心。萨特强调:“绝望绝不是希望的对立面。绝望是我的基本目的不可能实现,因此在人的实在中存在着一种本质的失败的信念” [5] 。在这种意义上,是呼吁“人们必须相信进步”。另一方面,萨特强调,必须拒绝绝望,以支撑希望。由于社会的动荡与危机,在经历了起起落落的波折之后,萨特同当时的大部分民众一样,对世界的现状,对任何国家的道路都不抱太多的希望,但是他并不是绝望地离开,在生前的最后一次采访结束时他就曾谈到:“我抵制的恰恰就是绝望,而我知道我将在希望之中死去;但必须为这种希望创造一个基础”( [1] , p. 113)。而萨特的这个基础是一个道德的基础,同样也是在他生前的最后一次访谈中谈到的,这是一个基于个体自由的、基于兄弟关系的道德共同体。
2.4. 自由与希望之中的处境
前面一直都在谈论萨特的自由与希望,那么,这样的自由与希望之中,到底会不会受到一定的处境限制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萨特是承认各种处境,并且直面各种处境的。不管是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人,都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之下才能得到解释,脱离特定的环境,人就被束之高阁,任何关于人的本性解释都将变为妄谈,人的自由更是无从谈起。因而,“环境”一词在萨特的哲学思想里占有十分特殊的位置,但他用的是和它意思相近“处境”这个词。那么在萨特的存在哲学中“处境”一词到底意味着什么?他给“处境”下的定义是“根据我自身一种基本的虚无化和自为的一种内在的否定,而为一种自由断定的结果所影响,这就是处境”( [3] , p. 679)。从上述阐释可以得出,“处境”是既非客观亦非主观的东西,说它客观恐会堕入决定论的深渊,说它主观不免盖上了唯心的面纱,这两者都是萨特极力去反对并澄清的。萨特想进一步澄清他谈及的“处境”时,列举了这样一个清晰而生动的例子:“……这块岩,当我要搬动它的时候,石头表现出一种深深的反抗力,但当我要登上它以观赏风景时,它对我又表现出一种可贵的帮助……岩石是中性的,它等待着某种结果来说明它是一个敌人,还是一个合作者”( [3] , p. 615)。这个例子意在说明,对于我们来说,任何一种处境在自由的实现过程当中体现出来的利于弊都并非是绝对的。对于处境对我们自由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而言,这便是帮助,对我们自由的实现起到抵抗作用的就是障碍。总而言之,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依据处境对我们自由实现的施加的实际影响来加以判断。
对于处境对人的影响,萨特就曾从多角度来加以探讨,比如说死亡。出生、成长、死亡,这是谁都避不开的生物守则。人的一生,不过也就几十年的光阴,生是其开始,死便是其结局。“死总是——不管是有理还是没有理,这正是我们还不能够决定的——被看作人的生命的终端”( [3] , p. 680)。对于死亡,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方式:有人会选择跳楼,有人会发生意外(比如车祸),有人会慵懒一生,等着生命的终结,还有的人会积极生活,带着死亡这最本己的可能性,去创造着一切价值,不断赋予人生以意义,为自己画上完美的结局,等等。萨特很明显是主张积极主动的生活方式,这样才算得上是实现了自己。他说:“……同样,我们也能够通过我们的自由的绝对和主观的态度将我们的外在性虚无化;只要我活着,我就能够逃离我为他所是的东西,而这是通过我自由提出的目的把自己揭示为:我什么也不是,并且,我使我自己是我所是;只要我活着,我就能向着另一些目的自我设计,并且不管怎样,通过发现我的为我的存在的一维和我的为他的存在的一维之间无法类比而揭穿别人从我这里发现的东西”( [3] , p. 695-696)。“由于死总是在我的主观性之外的东西,所以它在我的主观性里就没有任何地位”( [3] , p. 700-701)。从萨特的观点中,我们应该有所启示:死亡并不可怕,死亡已然超出了我们之外,不为我们所知,我们无须等死或者是自杀的方式来对待我们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死亡便是限制。每一个人都应该珍爱生命,只要他还活着,就要把握机遇,通过不断地选择和行动,自由地造就出自己的各种规定性并不停的超越它们,从而赋予我们的生命以极高价值和丰富的意义。
总的来说,萨特一方面确实是承认处境的抵抗性会给人的自由实现造成某种限制,但另外一方面却始终强调处境无法真正限制住人的自由的,最多也只是某种程度上的制约,可以说是自由造就了处境,自由仍然具有绝对的意义。
3. 对萨特自由与希望哲学主题的评论
“自由”、“希望”、“超越”、“创造”……无需任何华丽辞藻的修饰,它们依然瑰丽无比。这些独具魅力的字眼,如夏夜的星空般空远而深邃,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哲人目光,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恰恰,萨特就融它们于其存在哲学一炉,这正是其哲学的魅力之所在。在他的哲学里,它们全都蜕变为每一个主体的人的存在方式,每个人都自由地存在着,不断地超越着,不管处境怎样。毫无疑问,这是每一个积极的、行动的人所追求的实践哲学,是人之为人、区别于物的人道主义哲学,是一种充溢着希望、走出绝望的逆境哲学。不管现实的处境如何匮乏,自由与希望总是存在的。对于这样一种哲学,不在乎它有多少细微的瑕疵,多少理论上的矛盾,我们都不能完全否定它,单纯的指责它的主观与唯心。确实,不可否认,萨特的哲学确实有这样一种倾向,因为他把自由作为其基础,一方面自由是意识的自由,换言之,无论人如何做出决定,怎样去创造都是在做思维实践活动;另一方面思维以存在为载体而不断涌现,同时与自在之物相遇,不断创新着世间万物于人的价值和意义。在笔者看来,如果按照以往的唯物的辩证的世界观来批判萨特的哲学是不够的,因为辩证唯物的世界观强调的是客观性,强调的是科学理性。我们需要为它注入像萨特哲学这样的人道主义哲学清流,它们不会因其差异而矛盾消解,相反,两者会和谐共生。人的生存是需要这样的张力。人本身就是肉体与精神的结合,既要遵循客观的物质性,也要追求精神的超越性,关键在于协调。虽说萨特哲学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可能算不上是科学的,但并不是仅仅只有科学才是绝对的真理,并非除却科学就没有另外其它形式的真理,科学的确是可以指导生活,但在它之外的其他真理也未尝不可!要知道,绝对的真理是一个全体,宇宙浩瀚,知识无穷,我们不可能完全掌握绝对真理,对绝对真理的追求只能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一个时期的科学真理只能是相对的,它在一定的时期显示其包含真理性一面,也会在一定的阶段暴露其存在的缺陷的一面。所以,“一种理论不可能面面俱到,它只要说中真理的一部分,于人有益,就已经足够了” [6] 。至少在萨特的存在哲学中,是在呼吁我们每一个人都坚信人是自由的,在不断地直面各种生存窘境之后,对生活永恒开放的超越与对自由的追寻,并且始终要充满希望。人从虚无出发,自由地走向未来,携带着希望——在那里,每一个人都自由而全面地生长着。